语言政策对语言景观的影响研究
一。引言
Landry和Bourhis将语言景观“的概念定义为:出现在公共路牌。广告牌。街名。地名。商铺招牌及政府楼宇的公共标牌之上的语言共同构成某个属地。地区或城市群的语言景观。“这是语言景观研究中最经典。引用最广泛的定义。随着全球化和国论文网际化进程的推进,如今经常能看到使用各种各样的外语来标示的现象。语言景观通过分析公共空间语言标牌上的语言使用情况,不仅可以让我们了解到当地的社会语言生态,而且可以看出该区域内的语言权势。政策取向及族群的身份认同与社会地位,并为语言政策和语言规划提供参考性建议(尚国文,赵守辉,2014)。之前有多位学者对语言景观与语言政策进行过研究,如Trumper-Hect以以色列多民族居住地的语言景观为研究对象,通过电话采访调查了群众对官方标识和私人标识的认知,结果显示,虽然政府的官方语言是希伯来语,但是由于历史和当地社会的影响,犹太语也被认为是十分重要的语言,语言景观的认知情况与语言政策的规定并不一致。夏娜以丽江古城区为例,进行了对多语言地区语言景观的研究,结果表明,丽江市的两条路的语言景观存在显著差异,但两者都在很大程度上受到语言政策的影响。俞玮奇。王婷婷。孙亚楠从语言景观的视角关注韩国侨民聚居区的社会语言生态及其语言服务问题,结论是由于人口。所在国。政府管理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中文仍是最强势的语言,而韩文由于当地的韩国侨民的支持和使用,在外侨社区里也经常可见。
目前关于大连的语言景观的研究以语言的使用倾向和语言的组合为主(张焱,孙莲花,2013;孙莲花,林乐青,2014等),对语言景观的实地调查并结合政策分析的研究甚少。因此,本次调查以大连市为例,调查目的有两个,一是明确大连日文店名的语言使用状况,二是分析语言政策对大连日文语言景观的影响。
二。研究方法
本次调查以大连的日文店名的店铺招牌为研究对象,于2015年7月到2016年4月主要拍摄了大连市锦华街。高明街。人民路。民生街。民主广场附近。开发区五彩城附近的日文店铺招牌。共拍摄了129张招牌照片,按照行业分布总结如表1所示。
三。调查结果
1。日文店名上的语言使用状况
把收集到的照片加以整理后如表2所示,本次调查的对象是日文店铺招牌,从得到的数据中可以看出,日文店铺招牌上不仅有日语,还有不同的语言组合。单独使用日语的店铺牌占一半,达到52。7百分号。其次是日语和英语的组合,所占比例为26。3百分号。余下占有比例较高的依次是日语和中文的双语招牌(7。8百分号),日语中文英语三语的招牌(7。8百分号)。其他店?名上都结合了其他语言,如中文。英语。韩语等。在所有招牌里,多语和双语招牌占47。3百分号。因为调查的是日文店铺名,共计有100百分号的招牌上出现日语,18。6百分号的招牌上出现了中文,43。7百分号的招牌上出现了英语,5。4百分号的招牌上出现了韩语。可以说大连的日文语言景观中出现了多语言景观现象。
2。双语或多语招牌中的优势语言
据标牌上语言所在位置。大小和所占空间,可以确定每块语言标牌上的优势语言。表现特定语言的优势地位的指标如下:一般从左往右的书写方式中,在左表示优势;自上而下的书写方式中,在上表示优势(Kress VanLeeuwen1998;Huevner2010;丹羽牧代,2016)。
由表3可知,在双语或多语招牌中,以日语为优势语言的招牌占大多数,达到54。1百分号,其次是中文和英语,分别占24。6百分号和21。3百分号。韩语在日文招牌中出现的次数非常少,并且没有占有优势地位。
在不同类型的双语或多语类型的招牌中,日英双语的招牌大都是日语为优势语言,占比为70。6百分号;而在日中双语中,中文为相对优势语言,日文为优势语言的比例为40百分号。日语韩语的组合中,日语占到绝对优势。在日中韩和日中英三语招牌中,都是中文为优势语言,占比分别为66。7百分号和50百分号。在日韩英三语招牌中,日语为优势语言。在日韩英中四语招牌中,中文为优势语言。
可以看出,在日文店铺招牌中,由于调查的是日文店铺招牌,日语是最强势的语言,因人口。所在国。政府管理等诸多因素的作用,中文在日文招牌里并不完全是一门弱势语言,而是具有优势语言的地位;英文在与其他语言的共同使用过程中并不占据明显的优势,更多的是扮演辅助语言的角色。韩语的出现次数有限,并且从未作为优势语言出现过。
3。语言政策的影响
多语言景观的成因比较复杂,主要有内部原因和外部原因,内因主要是个体的选择,外部原因包括下面几个方面:历史因素。宗教因素。文化因素。教育因素。经济因素。自然灾害因素。语言政策因素(段袁冰,2016)。本文从语言政策方面分析大连的日语多语言景观形成的原因。语言政策涉及范围广泛,除了语言规划外,还包括对待官方语言以外的语言。方言及它们的各种变异形式的态度(郭熙,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第十三条:公共服务行业以规范汉字为基本的服务用字。因公共服务需要,招牌。广告。告示。标志牌等使用外国文字并同时使用中文的,应当使用规范汉字。“第十四条:下列情形,应当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为基本的用语用字:(一)广播。电影。电视用语用字;(二)公共场所的设施用字;(三)招牌。广告用字;(四)企业事业组织名称;(五)在境内销售的商品的包装。说明。并规定,在公共场所不得单独使用外国文字或汉语拼音。“大连市的大连市一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自评表对公共服务行业作如下要求:招牌用字外文书写正确,并与中文配合使用,中文置于主要位置。“由以上语言政策法规对比上述数据可以看出,在日文店铺招牌中,以中文为优势语言的店铺招牌符合语言政策法规,但是占比并不多。而以日文为优势语言的招牌则占比很大,说明在实际中大多数日文店铺招牌并没有很好地履行以上政策法规。同时说明,日语在大连的多语言景观中的地位很高,并且被广泛接受。英语作为辅助语言的出现,在日英双语的招牌中占有少量的优势比例,没有明显优势,在招牌中使用日英双语,没有中文也是不符合政策法规的。
四。结语
从本次调查结果中发现,单独使用日语或日语占主导地位的日文店铺招牌不在少数,日语的大量使用与日语在当地所发挥的沟通和认同作用紧密相关。政府的规定针对所有公共场所,但遇到具体的日本人聚集区,其特殊性将使这一规定的实施面临巨大的挑战。对于日本人聚居区的语言管理,是否需要完全与政策法规规定的完全一致,是否需要花费大量的人力财力去一一纠正日本人聚集区所有不符合规定的语言标牌,这些问题值得有关部门进一步考虑。
随着全球化的进行,大连建成国际化大都市目标的进一步实现,大连市未来的语言景观必定会更趋于多元化,具有外文元素的语言标牌数量肯定会有所增加。另外,随着政府部门语言文字督查工作的全面展开。城市语言文字治理体系的建立,以及治理能力的增强,日本相关的语言景观必将更加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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