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文保建筑的规划控制规定
文保建筑主要是淮安市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共12处。
(1)对于文物保护单位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要求保护。
(2)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内进行任何的建设活动,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相关条款的规定。
(3)在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外进行的新建、扩建和改建时,应当符合本街区核心保护范围或建设控制地带的规划管理控制规定。
(4)文物保护单位采用修缮的保护方式修缮时,应在专家的指导下按照原样修复,并严格按审核手续进行,不得进行日常维护以外的任何修建、改造、新建工程及其它任何有损害历史风貌的项目。文献综述
(5)现有的影响文物原有风貌和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及构筑物必须坚决拆除。
(6)统一设计文物保护单位标识,提升历史街区文化氛围。
2、保护类建筑
保护类建筑是指文保单位以外的具有较高的历史文化价值的风貌建筑或者尚有历史价值信息的建筑。
(1)保护类建筑应当保持原有的高度,体量,外观形式和颜色等,严禁改变其外部形态及立面风格,对已经造成破坏的改动部分,应该有依据的进行恢复。
(2)对保护类建筑进行外部修缮装饰、添加设施以及改变建筑的结构或使用性质的,应经相关部门的审批,并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3、 保留类建筑
保留类建筑是指与街区传统风貌协调且质量较好的一般建筑,由于在风貌集中的地区,暂时保留。
(1)保留类建筑属于待改造的模式的,待资金政策等条件成熟后可对其进行集中的改造或更新。
(2)保留类建筑采用改善的保护方式。具体措施包括对建筑外观特征的适度维修、调整、完善内部布局及设施,使之与历史文化街区传统风貌相协调。
4、 改善类建筑
改善类建筑包括与街区传统风貌较协调,但是建筑质量较差的建筑以及与传统风貌不协调,但数量较大,质量较好的建筑。
(1)可依据需要对内部结构以及外部形态进行改造,宜进行主要立面协调改造。
(2)改善类建筑宜采用改善、整修的保护方式。
5、 更新类建筑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更新类建筑是指历史文化街区内,在高度、体量、形式的等方面与传统风貌有冲突的建筑物、构筑物(一般以新建建筑、构筑物为主)以及危棚、简屋、违章建筑。
(1)对本街区内的更新类建筑可按照整修、改造、拆除三种方式进行规划引导。
(2)拆除后补建的新建筑宜采用现代设计手法,运用金属材料、玻璃幕墙、砖墙封边的形式,与历史建筑既协调又有区分,具有很强的识别性,丰富空间和建筑的多样性。新建建筑高度必须符合街区高度控制要求。
(3)本街区内与传统风貌不协调的建筑改造要求,应当在修建性详细规划层面或建筑方案总图层面予以确认。
(4)对街区风貌影响较大的淮海南路沿街商铺和承德南路西侧商业建筑等进行拆除或者降层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