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发包人工作
(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发包人开工前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
(2)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开工前将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50米内(由承包人统一挂表,并向有关部门缴费)。
(3)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开工前完成三通一平,满足施工运输的要求,保证施工期间的畅通 。
(4)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线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书面提供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等资料。
(5)由发包人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开工前发包人办理好施工许可证,承包人自行办理涉及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保护生产等相关手续。
(6)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交验要求:开工前提供水准点与坐标管制点,以书面形式提供给承包人,并按施工图由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监理单位见证下现场交验。
(7)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开工前7天。因承包人自身原因或准备不充分,造成技术交底未完成,承包人须承担全部责任。承担责任后不影响正常开工日期。
(8)协调处理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由发包人协调,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
(9)向承包人提交对等的支付担保。文献综述
(10)双方约定发包人应做的其它工作:双方另行约定。
发包人委托承包人办理的工作:施工现场临时设施及工程施工过程中环保、环卫、市容、交通等的手续由承包人办理,费用自理。
4、承包人工作
(1)需由设计资质等级和业务范围允许的承包人完成的设计文件提交时间:签订施工合同协议书一周内。
(2)应提供计划、报表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每月25号向监理提供当月工程进度报表以及下月进度计划表各一式二份。
(3)承担施工安全保卫工作及非夜间施工照明的责任和要求:合同实施过程中,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盗防抢、秩序、工程保护、水电等负责,包括对施工人员的治安教育和管理工作。并就工地照明、防护、标志、警告信号等作出具体安排,防止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费用由承包人承担,综合考虑计入报价。如果发生事故,均由承包人负责。
(4)向发包人提供的办公和生活房屋及设施的要求:办公室和生活房间各一间,保证可以使用,相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
(5) 需承包人办理的有关施工场地交通、环卫和施工噪音管理等手续:遵守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场地交通,施工噪音以及环境保护和安全生产等工作,办理有关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并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
(6)已完工程成品保护的特殊要求及费用承担:已竣工工程未交付发包人前,承包人负责保护,并承担相关费用。
(7)施工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要求及费用承担:承包人负责保护,有关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施工时如损坏地下管线、临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等,承包方必须及时修复且产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的要求:符合环境卫生的有关规定,交工前必须做到场地没有任何施工机械,材料,设备,由于施工造成的环境污染,其责任和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