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 案例分析——南京市鼓楼区特殊教育学校职业教育评估 7
4.1 南京特殊教育学校开展职业教育现状 7
4.2 服务输入——职业班资源投入评估 8
4.2.1 教育力量联合 8
4.2.2 社会政策与政府支持 8
4.2.3 师资力量投入 8
4.2.4 学生招收标准 9
4.3 服务运作——职业班课程设置与服务过程评估 9
4.3.1 课程设置 9
4.3.2 服务过程评估 11
4.3.2.1 青少年智力残疾人士接受职业教育之前的状况 11
4.3.2.2 青少年智力残疾人士接受职业教育课程后的能力评估 12
4.4 服务输出——职业班实习就业情况与服务结果评估 14
4.4.1 职业班实习就业情况 14
4.4.2 服务结果评估 15
结 论 16
致 谢 17
参 考 文 献 18
1 引言
1.1 问题的提出
根据1987年我国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有关数据,81.34%的智力残疾人士靠家庭或亲戚供养生活,1.94%的智力残疾人士靠国家和集体救济生活,只有17.72%的智力残疾人士靠个人劳动收入生活。随着中国经济的不断发展,人民生活标准的提高以及相关政策法规不断倾斜于残疾人,我国智力残疾群体的状况已经有了很大的改善,根据2006年我国第二个系列残疾人抽样调查的报告,目前我国智力残疾人士中获得医疗与救助服务、使用辅助设备、接受康复训练、职业教育以及贫困残疾人接受救助与扶持等相关项目的人口为55.91%【1】,在一定程度上显示了我国残疾人事业的进步,为我国进一步完善我国智力残疾人的相关服务和支持做了较好的铺垫,但是我国智力残疾人士就业在某些方面仍然存在着某些问题和不足,相关数据分析发现,能否接受职业教育以及接受的程度如何对智力障碍者能否实现就业有着重要影响。文献综述
1.2 研究目的和研究意义
以南京市特殊教育学校为例,调查分析青少年智力残疾人士职业教育现状,包括教育覆盖率,教育课程等。通过访谈等形式进行资料收集,并且结合相关文献、评估量表对特殊学校开展的职业教育进行效果评估。根据评估的结果,从社会工作专业的角度,力图形成一个实用性强的评估标准,并从评估结果中发现青少年智力残疾人士在接受职业教育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相关意见。
通过社会工作的研究视角,对智力残疾人士职业教育的效果进行评估,促使智力残疾人士的职业教育更加有效,使智力残疾人士更好地实现其生存发展的权利,更好地实现就业。
2 文献综述
2.1 国外残疾人职业教育现状
2.2 青少年智力残疾人士职业教育现状
研究设计
3.1 相关概念界定
3.1.1 青少年
至少年满13岁但未满20岁的年龄(从生理,心理发展的角度来看),这个阶段是处于少年与青年之间的。但事实上,是指13岁以上青少年到成年之前(即超过14岁,18岁以下),更多的人在此期间为学生,也进入了个人的转变。论文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