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农村金融现状的思考――GrameenBank运作模式的分析
一。GrameenBank的成功运作模式
GrameenBank(孟加拉国乡村银行)创建于1976年,其主要业务是为贫困农民提供小额贷款,使孟加拉国的农民摆脱高利贷,实现脱贫和自我发展。GrameenBan论文网k模式不仅是一种扶贫方式,还是一种金融创新,能实现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完美结合。它比较成功地解决了传统金融机构长期以来无法为贫困农户提供有效信贷服务的问题,成为国际公认的一种有效的扶贫方式,被复制到世界上许多国家和地区。
GrameenBank的运作模式为:(1)将目标客户定位为最贫困的农户,主要为贫困家庭中的妇女提供小额短期贷款,按周期还款,整贷零还,无须抵押和担保人。传统商业银行认为穷人的信用不足难以还款,向穷人贷款是高风险的。GrameenBank的信贷理念完全不同,认为弱势人群更会珍惜获得贷款的机会,并愿意接受更高的贷款价格。因此,只要信贷产品设计合理,可以覆盖贷款机构的成本,获得盈利,并持续发展,GrameenBank可以为贫困的农民提供摆脱贫困和获得发展的金融机会,就是靠着这种与传统商业银行完全不同的信任哲学,乡村银行的坏账率一直保持在很低的水平;(2)以内生激励机制代替传统的抵押担保制度。传统商业银行贷款的前提条件是需要借款人提供足额的抵押或担保,而乡村银行在实务操作中实行整贷零还。小组模式。随机回访等一系列风险控制措施,在不需任何抵押或担保的情况下,5个贷款人组成一个小组,小组内部成员之间相互监督,正是这种巧妙的内生性激励机制的创新,代替了传统的抵押担保制度,难以提供抵押担保的贫困群体有机会获得信贷支持;(3)按照一定比例的贷款额收取小组基金和强制储蓄作为风险基金。这种做法使借款人同时成为银行的存户,使他们更加依赖银行,借款人借更多钱的同时也积累了财富,一步步地脱离贫困,且银行也获得了资金来源,取得了可持续发展的成功。
二。针对中国农村金融现状的思考
目前农民获得农户小额信贷的主要渠道是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接受央行再贷款。国际组织赠款。但由于种种体制。机制。历史的原因,农业银行和农村信用合作社在小额贷款上的成果极为有限,远不能满足农村经济发展的金融需求。
针对农村金融的政治因素作用超出市场运作的现象,首先想到的是提出相对应的措施是通过放松利率的浮动范围,降低准入标准以吸引民间资本进入,取消信贷配给,采取金融机构按市场原则配给金融资源的措施,以期带来农村经济增长和金融发展的良性循环局面。
无疑,注重农村金融市场的能力建设,将农村金融注入更多市场的元素是农村金融深化与发展的方向,但对于放松利率的浮动范围的预期效果的估计太过理想化。首先,中国的农村金融市场处于分割和垄断状态,没有很强的竞争性,因此期望通过私人部门的竞争来改善金融服务和促进农村金融市场的形成是没有效果的;其次,信息。风险和抵押约束极大地限制了私人部门扩展金融服务的能力和积极性。由上可知,在改变补贴信贷之余,假想失灵的市场会充满竞争是不现实的,即所谓的市场幻象“。
因此,经济和金融宏观环境的自由和放松并不能直接解决的农村金融问题。由于农村金融交易风险和商业化运营的金融机构在自身利益最大化,开始出现偏离三农“使命的趋势。那么,应该从更深层面去寻找农村金融制度效率的决定因素――借款人行为。
事实上,有两种因素决定着借款人的行为:一是包括风俗。习惯。心理特征。行为偏好等在内的非正规制度,即农村的信用观念或信用文化。二是正规制度。尽管农村金融正规制度有必须还款“的硬性约束,然而在农民财富有限和还款责任有限的作用下,实际上并无任何执行效力;在正规制度缺乏效力的情况下,当非正规制度不仅不能约束借款人还款甚至是怂恿借款人违约时,农村金融市场的风险自然剧增。
农民违约有两种情况:(1)农民借款之后故意不还,即策略性违约“,在放贷者看来,策略性赖账者“是首先要排除掉的借款人;(2)农民借款之后投资失败,无力偿还,即破产违约“。在传统的信贷方式下,当借款人第一次违约而没有受到惩罚时,自然会带着违约的预期进行第二次违约,即便是带有抵押的信贷合同也无法改变这一结果,因为抵押也是在有限责任范围内的。在信息极端不对称的农村金融市场,当放贷者无法确信贷出的资金能收回或者无法监督借款人行为的时候,放贷者采取风险回避,减少业务。
GrameenBank的成功运作是在加强和利用信息的基础上,通过借贷者的相互监督和连带责任,来比较有效地解决了农村金融在无抵押和担保的情况下由于借款人行为而产生的信贷风险问题。这只是外在制度层面,而更深入的内在约束则是,GrameenBank通过金融制度的设计来驱使经济人行为发生转变,最终使农民达到自发的遵守信用的状态。
农民借款人的信用状态是由其自身行为决定的。因此,如何改变农民的行为选择和信用观念,使其朝期望的方向发展,也就成为农村金融制度设计的重点。促使农民和穷人的行为选择和信用观念符合市场的运行规范必然要经历一个诱导和转变的过程,GrameenBank的成功就证实了这一点。
针对策略性违约“和破产违约“这两种情况,我们可以借鉴GrameenBank,设计一套预防机制和金融教育制度,以期走出传统的信用困境。具体有如下几种策略。
(1)筛选机制。首先,通过小组的自我筛选和组合力争将策略性违约者排除在外,并通过分期还款情况,及时地将小组中不偿还的成员淘汰出局。这实际上是向农民传递一个信号,没有信用就不能获得贷款。
(2)监督机制。许多违约可能是由于农民将贷款挪作他用或投资失败后无力偿还造成的。为了防止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可以像GrameenBank那样,通过中心会议“让小组自我审批成员的贷款,并通过小组成员间的动态地监督项目实施情况。这无疑是培养成员自我管理投资和风险意识。
(3)强制储蓄和分期还款机制。这种制度有两方面的好处:一方面建立了一种信用风险预警机制,从而把违约消灭在萌芽状态,避免了策略性违约;另一方面,还促成了穷人的财富积累,杜绝了破产违约。
(4)动态激励机制。小额贷款总是从一笔较小的信贷开始的,然后根据成员的还款情况来决定是否提供下一笔较大的。利率更优惠的贷款。这实际上是向借款人展示一个稳定的预期,守信用不仅能获得贷款,还能获得更大的好处。
借助上述的机制,通过博弈,我们能很好地解释农民行为偏好和信用观念转变的整个过程。微型金融的筛选机制“告诉借款人,违约不仅很难获得贷款而且也必然要受到惩罚;动态激励机制“让守约的借款人能得到连续的。更大的。更优惠的贷款;强制储蓄机制“和监督机制“,帮助守规则的借款人能真正通过贷款投资达到财富增加的目的。在多期循环下,借款人发现只有不违约才能获得更大的利益,这是信用转变的过程,守信用“是唯一的最划算的选择。于是,农民从信贷中逐渐获得的这种守信用“认知便作为一种共识而传承了下来,进而成为交易中被共同遵守的规则,进而使农村金融交易逐渐达到贷款―投资―获利―还款―再贷款“的良性循环局面,这是一种农村金融市场的内在的自我控制和强化的过程。
因此,向农村低收入者提供贷款并不是农村金融的最主要的目的,更根本的是如何改变农民的行为和培养他们的信用观念,也是农村金融机构在促成穷人财富积累中获得利润,从而使自身在财务上实现可持续性。这对穷人和提供金融服务的机构来说是一场双赢局面。
三。总结
过去几十年的农村金融政策实践表明,对低收入者的信贷既不可能像传统农业信贷那样在政府补贴的基础上持续,也不可能只靠假想的理想化的竞争性市场机制来运行。不能只因为农村金融组织在激励结构上的缺失是正规金融制度无效的根源,而过多地相信竞争和市场的力量并忽视了农民的行为偏好和信用观念的巨大阻碍作用。应该从GrameenBank的成功中看到,农村金融市场运作的状态,尤其是信用状态应有一个内在演化的过程。要想提高农村金融的效率,不仅要在外在制度上符合正规制度的激励机制,而且要通过特殊的制度设计来有效地从非正规制度上克服农村信贷的风险,即改变农民的行为偏好和信用观念,使其达到自发的遵守信用的状态。
针对农村金融现状的思考――GrameenBank运作模式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