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 离岸金融市场的不同业务
名称 内容
银行业务 传统的存、贷款业务和贸易融资
证券业务 债券、股票、认股权证、基金、期货、期权
记账业务 离岸金融中心允许企业以自己名字创立一个离岸账户,而不必在避税地设立公司或办事处,该离岸账户仅起记账中心作用
保险业务 保险、再保险等业务
避税业务 利用实行“避税地”模式的国家对外国人实行低税收政策,开展金融业务
其他业务 离岸公司、信托业务、离岸咨询等
资料来源:根据《离岸金融》整理
2。3 离岸金融市场模式
第一,按照离岸金融市场业务特点分类:离岸金融市场可以分为三类模式:即以伦敦、香港为代表的内外一体型离岸金融市场、以美国、日本为代表的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以泰国曼谷为代表的渗透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与避税港型离岸金融市场。离岸金融市场所在地的经济水平、金融设施、市场化程度、金融监管模式决定离岸金融市场模式的发展。
内外一体型离岸市场的经济发展水平较高,金融自由化程度高,监管较为宽松。内外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严格分离国内市场与离岸金融市场,金融监管较为严格。而渗透分离型离岸金融市场存在于经济发展程度不高的国家,金融监管较为宽松,金融基础设施较为薄弱,金融自由化程度也较低。来:自[优E尔L论W文W网www.youerw.com +QQ752018766-
第二,按照离岸金融市场形成原因分类:Hilton McCann在《离岸金融》一书中指出:离岸金融市场可按形成原因分为以开曼群岛为代表的避税型离岸金融市场,以伦敦为代表的自发形成型离岸金融市场,以及以美国为代表的政府推动型离岸金融市场。
第三,按地理空间分类:顾益民教授提出:离岸金融市场可按地理空间分为全境型、区域型与虚拟型。全境型为一国全境均为离岸金融市场:如开曼群岛、毛里求斯等;区域型为一国仅部分地区为离岸金融市场、可开展离岸金融业务:如伦敦、香港等;而虚拟型则为通过一些设立的机构来从事离岸金融业务:如美国IMF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