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言
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显得尤其重要。现实中,一些企业通过成功运用知识产权管理手段,自主创新,使得自身竞争力获得提升,在市场中占有一定的地位。但相当一部分企业在电子商务的浪潮冲击下,却是举步维艰。究其原因,在于他们忽论文网视技术创新和智力成果的保护,缺乏知识产权管理意识。因此,分析电子商务环境下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一些问题,并分析其呈现的新特点,提出相应的管理策略,这将对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竞争力有积极的意义。
二。电子商务与专利权
1。专利权保护与电子商务
电子商务作为一种新的商务模式在许多行业中都会产生变革性的影响,因而会刺激很多技术领域的革新,其中包括计算机软件。计算机硬件和无线通信等。这些技术的开发工作量大,开发成本高,而复制这些技术却非常容易。它们可以带来巨大的商业利润,因此极易被盗用,从而造成对研制开发者利益的损害。发展电子商务不可避免地涉及到专利权的保护。
2。电子商务中的专利权客体
专利法中规定,发明专利和实用型专利应具备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电子商务的发展使得很多技术都成为专利的新客体,以下客体可以作为专利权的对象。
(1)计算机程序
一般计算机程序是不能受专利法保护的,但如果它被固化在一定的硬件上,以硬件作为专利申请的以象,可以达到对软件的保护。
(2)通讯协定
通讯协定是计算机之间交换资料的格式和程序。由于连在Internet上的计算机种类极为繁多,其用的操作系统也各不相同,如Windows。Unix。Dos等,如果没有标准的传输协定,则资料的交流难以完成。
(3)密码技术
由于网络是一个开放的信息传递系统,如果没有密码技术对信息加密,就会造成信息被不该看到的人看到或接收。截取。对于电子商务而言,信息安全技术是相当重要的。
(4)电子销售系统
电子销售系统是一种保障商家在网络上可安全地将商品销售给消费者的技术。此外,资料的处理和检索技术,界面的设计等都可以成为申请专利的客体。
3。专利权
随着电子商务在技术和经济领域中的突破,专利权已成为研究的热点问题之一。在讨论得较多的是网络技术对专利的新颖性。创新性。实用性的冲击,比如在网上公布的发明是否具有新颖性,如何利用网络进行电子专利申请等。对于电子商务中新型专利客体的讨论并不多见,但也有一些值得关注的观点。
比如,王伟军认为:电子商务专利问题其实就是电子商务软件的专利权问题,以及近年来出现的商业模式和方法软件的可专利性问题。郑万青认为:网络经济发展催生了商业方法,专利保护也由过去仅针对有形商品的创新发明扩大到无形商品的创新发明,蒋红珍分析了保护电子商务网络商业模式的必要性,张率提出了要建立属于数字时代的专利制度,实现专利保护与电子商务发展的平衡。目前所存在的争论在于软件和计算机程序的专利保护问题,在国际上未达成一致意见。
由于专利法带有明显的地域性,属于一个国家的国内法,而网上侵权行为不易觉察,网络中对专利权的使用又进一步复杂化,侵权管辖权问题仍在探讨之中。另外,在网上公开是否构成在先技术,它是否影响专利的新颖性,是否包含一定的在先使用,是否影响专利的申请,这些问题各国采取不同的解决方式,因此需要加强专利的国际保护合作。
4。网上侵犯著作权的行为
网络使用者或服务商,在自己的网页。电子布告栏等论坛区非法复制。传播。转贴他人作品;把网上传输的作品下载并复制成光盘,甚至营利;将他人作品上传到网络或从网络上下载进行非法使用;越权或超期等非法使用共享软件;未经许可而将他人作品提供到网上进行公众交易或传播,或明知侵权而仍在网上散布复制品;擅自破解著作权人对物品所采取的技术措施等;侵害网络作品著作人的人身权,如发表权。署名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修改权等。还有侵犯网上邻接权,网上突出表现在利用网络工作对录音制作者的权益进行侵犯。
主要有两个类别:一是不经权利人许可,将擅自复制的数字音乐档案(主要为MP3格式的档案)上传到网上(上载)供人免费下载;二是虽不是自己直接上载,而是通过链接将其他网站的音乐档案集中到自己的网站,并通过提供窗口和条件,供使用者免费下载。
5。加大执法的力度,强调一体“保护手段
司法机关通过司法解释,逐步完善了对网络条件下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因此,基本上已经解决了无法可依“的现象。
如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关于审理涉及计算机网络著作权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明确了网络服务提供者通过网络参与他人侵犯著作权行为,或者通过网络教授。帮助他人实施侵犯著作权行为的,人民法院应根据民法通则第一百三十条规定,追究其与其他人或直接实施侵权行为人的共同侵权责任“。
对电子商务中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关键的还在于加强执法和实现一体化“综合保护手段。一体化“保护,不但要求行政执法机关的协调,也要求在运用法律规定方面实行综合处理。对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要给予严厉的制裁。只有严格的执法,才有可能实现竞争状态的良性循环,才能真正体现知识产权制度对科技创新的引导。激励。保护作用。
6。加强知识产权的组织管理
企业要想能保持长久的竞争优势,就应该有属于自己的专利,应该有自主的创新能力,为此应给以知识产权管理以足够的重视,主动加强知识产权的组织管理。大中型企业,人力。物力。财力等上都可以支持,就有必要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形成自身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他们要对企业的专利。商标等的申请。许可转让等工作进行管理,要努力去提高企业员工的知识产权意识,动员企业员工一起保护企业知识产权;而小型企业,由于企业人力。财力等方面不足以支撑知识产权部门的正常运转,加上企业自身也还没形成一种明确的组织机构,没达到一定的规模,就可以借助于知识产权咨询机构和研究院所的力量来进行知识产权的管理工作。他们可以委托中介来制定出符合自身企业发展的知识产权管理方案,这样不仅提高了知识产权管理的效果,达到了目标,也减少了企业成本。
7。从商业策略角度进行市场保护
知识产权保护法侧重于讨论脑力劳动的价值和社会对信息的利用,它主要运用的是经济措施,它的效果应该用它所取得的市场变化来衡量。
(1)数字技术给知识产权拥有者的销售和分销带来极大的机会
两个重要的成本即生产成本(包括复制。注册等)和销售成本将大大下降。减少的销售成本使样品的分发更为迅速。方便。便宜,有助于为产品打广告,同样减少的销售成本对非法者也有利。但是非法者不得不让潜在的顾客知道如何找到他们,但如果他们向潜在顾客公告他们的位置,就等于向执法部门自报门户。
在非法生意中,打广告好处不大。非法行为不能完全避免,但可以控制,所需要的只是实施知识产权保护的政治意愿。在这里,生产成本主要是复制成本,知识产权的所有者要做的,关键在于如何应用规模经济使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而不是为了保护而保护。如1000名顾客每人支付1美元来下载一份成本为几美元的软件,比100个顾客每人支付10美元购买一份生产和分销成本为5美元的软件赚的钱要多得多。
(2)考虑提供产品的条件与条款
在选择条件与条款时,要考虑基本的权衡关系:更宽松的条件与条款会增加产品对顾客的价值,但是会减少销量。关键在于要选择使知识产权价值最大化的条件与条款,而不是最大限度地实施保护。现阶段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考虑法律体系与网络技术。基础设施建设。
三。结论
正如同志在党的十五大报告中所指出的:世界变化很大很快,特别是日新月异的科学技术进步深刻地改变了并将继续改变当代经济社会生活和世界面貌“,电子商务也在改变着传统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反映知识经济时代特征最为直接的知识产权制度,必须在不断的完善中才能实现其应有的作用。
电子商务中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