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微观上看,企业要想实现更为有效的内部控制,获得更好的预期收益,必须加快推行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进程。只有加强对企业内部环境会计信息的披露,才能帮助企业更好地评估自身行为对环境造成的影响,提升企业的综合性经营效益,促进其内部控制制度的正常运转,提升企业在整个行业内的综合竞争力,实现经济、环境两种收益的有效综合。而且,企业的利益关系人,包括了潜在投资人、债权人、政府机构等,需要根据风险、现在和未来的现金流量以及企业经营活动与环保法规的一致程度来说明企业的经济效益及可持续发展能力,考察上市公司在环境保护方面做出的相应措施,在此基础上对企业造成的环境影响做出科学合理的评判[2]。企业要想维持自身经营的可持续性,提高自身的经营绩效,加强管理层决策的客观性,必须提升对环境会计信息的重视程度。
1。2。2 原则
⑴重要性原则。目前我国的上市公司多为规模较大的基础性企业,因此,在涉及信息披露原则时,应当把握我国目前存在的主要矛盾,着重强调对诸如石油、化工等行业上市公司的考察。研究表明,超过一半的上市企业会对其环境方面的信息做出综合报告,通常情况下上交给相关环保部门,不面向社会大众公开。上市公司的进一步发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家环保部门颁发的政策,随着时间的累积,其面临的潜在环境风险日益加重,但我国企业目前实行的方案某种程度上阻碍了社会公众对企业的监督,因此,政府必须制定相应的策略对上市公司实行有效的监管,使其成为企业环境信息披露的主体。文献综述
⑵强制性原则。企业实施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了相当程度的破坏,特别是一些环境敏感性行业,如造纸、化工等行业,对环境带来的危害更加严重,而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获得了相当的利润,因此遵循“谁受益、谁负担”这样的理念,这些企业应该对他们所带来的环境破坏和资源损耗负担起一定的责任。但“代价”的付出都是带有不情愿性的,一般没有企业会乐意主动向社会揭示因破坏生态环境而增加的支出,而只有法律具有强制性,所以,政府相关部门如环保部门和会计管理部门要在环境信息披露方面对企业做出强制性规定,并且鼓励其披露越来越多的环境信息。
⑶一致性原则。作为一个全人类共同面临的大问题,环境污染具有其一致性。不管是政府亦或是企业,不管是个人亦或是社会组织,不管是外资亦或是国有企业,不管企业对环境造成的损害是大是小,只要自身行为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就需要被揭示。并且在披露环境会计信息这一过程中,必须贯彻落实一致性原则,减少披露过程中存在的不公平、不公开现象,从而更为客观地对社会环境信息作出评估。
1。3 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研究意义
1。3。1 理论意义
企业相关环境会计部门在深入了解环境会计信息披露的过程中,能够有效夯实自身的理论基础,拓展自身的知识结构。环境会计把环境因素放入会计核算体系,要求企业不仅要拥有经济受托责任,也要拥有环境受托责任,为相关人员提供必要的环境会计信息,促进环境会计理论的深层次发展。
1。3。2 现实意义
⑴实现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企业必须统筹兼顾自身经济发展与外界环境保护两方面的联系,顺应可持续发展观念的基本要求,达到经济效益与环境保护之间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