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信息质量要求中包括可靠性与相关性。可靠性强调真实,相关性强调有用。这两者规范了会计核算的目标。对于会计信息需求者来说,真实且有用的增值税会计信息是他们渴望的,因为这可以使他们在考虑是否投资或是其他的公司的经营问题时能够得到借鉴,利用会计数据、含义之间的关系来为自己的决定提供有效的帮助,更好地完善企业的税务活动。投资者、债务人等信息需求者对会计信息的要求正是增值税会计核算的目标。
增值税会计目标可以总结为以下三个方面:一方面,增值税是企业现金流量的一部分,增值税会计应当向税收机关提供有关增值税的会计信息,更好地完善增值税的纳税策划;另一方面,增值税会计应该提供与增值税有关所有有用的信息,对使用者的决策与规划提供很好的借鉴作用,推动投资者、债权人及其有关部门等进行正确的决策;最后一方面,增值税会计应该以税法为依据,明确企业的纳税权利与义务,企业应及时准确地向国家税务机关提供与增值税有关的具体信息,保证国家税务机关顺利完成对各企业的纳税工作。
2 我国增值税会计处理现状
2。1我国当前增值税会计核算方法
2。1。1 营改增下的会计科目设置
对于一般纳税人来说,企业在“应交税费”科目下有“应交增值税”和“未交增值税”这两个明细科目。三级科目分别设置为“进项税额”、“已交税金”、“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等专栏。“进项税额”专栏一般都在借方,用来核算企业购入商品或劳务而支付的增值税额,这个税额是可以用来抵扣销项税额。“销项税额”专栏一般在贷方,用来核算企业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额。“进项税额转出”专栏一般在贷方,用来核算不能抵扣的进项税额,比如企业购进的货物发生非常损失,或者将购进货物改变用途时,税务局不让那些已经记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科目借方数额进行抵扣,通过借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等有关科目,贷记“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科目,加大“应交税费”科目贷方数额达到不让抵扣的效果。 [4]
对于小规模纳税人来说,企业设置的“应交税费”下没有三级科目,只有“应交增值税”这一明细账户。因为小规模纳税人核算增值税的项目并不复杂,账户中不需要设置三级科目。应交的增值税应计入贷方;实际上交的增值税应计入借方。期末如果存在贷方余额,则是企业还未交的税款或是欠交的税款;期末如果存在借方余额,则是企业交多了的税款。
2。1。2 营改增下的账务处理
建筑业营改增涉及面广,利益调整复杂。从征收3%的营业税,到改为征收11%的增值税,这一税率适用于建筑业一般纳税人,而小规模纳税人可选择简易计税方法征收3%的增值税。为降低建筑业负担,方案明确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一般纳税人以清包方式提供的建筑服务,或是一般纳税人为加工工程提供的服务,由于建筑工程时间较长,未完成的“老工程”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税,营改增后,纳税人适用一般计税方法计税的,应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额,按照2%的预征率在劳务所在地预缴税款后,向机构所在地进行纳税申报。[5]
房地产行业的营业税率是5%,实施营改增之后税率变为11%。判断营改增对房地产的影响,关键是要看土地成本能否抵扣,由于地方政府无法开具增值税发票,因此,准则允许扣除土地出让金后作为销售额,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缴纳增值税的税基减少。营改增新法规包括一系列过渡性政策,其中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中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自行开发的开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号前的房地产项目,以及一般纳税人出租其自2016年4月30号前取得的不动产,可以选择适用简易计税方法按照5%的征收率计税。这意味着房地产企业的老项目可以适用和营业税同样的税率。这一安排是为了实现营改增的平稳过渡,增值税率不会突然间提高到11%。销售2016年5月1号后取得的或新开发房地产项目才适用于11%的增值税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