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集团财务委派制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随着经济的不断发展,企业规模的不继扩大,原有的企业财务管理体系已经不能适应时代发展的要求。为确保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有效财务监控,防范子公司财务风险,集团公司可以向子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直接参与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和经营活动,充分发挥财务职能,提高会计信论文网息的质量,确保集团企业资产的保值增值,建立健全高效运行的财务监督体系。
一。实行集团财务委派制的意义
集团财务委派制是指由集团企业派驻财务人员,由委派财务人员负责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并对企业的经营管理活动实施监督的管理制度。在目前情况下,实施集团财务委派制具有如下意义:
1。有助于监督子公司的财务和生产经营状况
财务委派制下的财务负责人属于子公司的高层人员,能全程参与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财务管理,监督子公司财务信息。一方面,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凭专业知识,发现财务管理方面的问题,并提出改善建议;另一方面,财务负责人掌握母公司和子公司的信息,对于子公司在生产经营当中遇到的困难和财务管理产生的漏洞,能及时向集团公司汇报,以便集团公司做好应对措施,帮助子公司度过难关。
2。有助于提高子公司会计人员素质及会计信息质量
财务人员由集团公司委派,能对其进行后继教育,集中学习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的整体素质。业务方面便于集团公司统一会计政策和会计核算制度,规范会计行为,保证集团公司和子公司会计信息的一致性,确保会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可靠性,提高会计信息质量。
3。有助于加强企业集团的内部控制
一方面,财务委派制度能够充分发挥监督的职能,防止子公司为追求自身利益,偏离集团公司战略目标的行为,有效监控子公司的财务信息和经营活动,保证子公司的目标与集团总体战略目标保持一致;另一方面,财务委派人员对于子公司存在的经营和财务潜在风险进行评估,向集团公司提前预警,降低潜在风险造成的影响。
二。现阶段集团财务委派制在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1。对集团财务委派制的认识不到位
财务委派人员既是集团公司利益的维护者,履行对子公司监督职能;又是子公司的管理层,履行为子公司服务的职责。但是在某些单位,相关财务人员对于集团委派制的认识不到位,仅仅充当财务负责人的角色,在日常工作简单地记账。算账,定期审查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没有实质性地参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中,无法起到连接母子公司信息沟通的桥梁作用,从而大大降低了财务监督工作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更有甚者,有些财务委派人员在切身利益驱动下,为维护子公司的利益,还帮助可能隐瞒子公司存在的各种问题,严重损害集团公司利益。
2。财务委派制的职能不清晰
在实践中,委派的财务负责人受集团公司和子公司负责人双重领导,既要对上要对集团公司负责,对下要对下属子公司的领导层负责,其独立性受到影响,较难约束子公司管理层的工作,无法充分发挥监督职能。同时,由于委派人员代表集团对子公司行使监督职能,属于子公司的外来人员,子公司管理层对其不信任,权利容易架空,难以及时掌握子公司真实的经营情况,造成信息不对称,限制了委派的职能。
3。财务总监制度不规范
到目前为至止,国家没有出台类似总会计师条例一样的具有普遍指导性的相关法规条例,使财务委派人员的职能。地位。任职资格。薪酬待遇等无法可依。因此,在具体操作上,各单位对财务委派的认识。要求。监督内容等方面差别较大,标准不一。同时,因为没有具体的指导性法规,无章可循,当然也无法保证委派财务总监的利益,所以在实际工作中,财务总监容易造成权利没到位。职务没到位。责任没到位等问题,影响财务总监制度功能的发挥。
4。财务委派人员薪酬制度不合理
目前,财务委派人员薪酬制度存在不合理的两难困境。一方面,如果财务委派人员的薪酬由子公司考核,会出现监督越尽责到位,越容易引起子企业管理者的反感,反而出现绩效考核差的情况。部分委派财务人员在利益面前,往往选择与子公司管理层串通,没有履行监督职能,损害集团利益;另一方面,如果财务委派人员的薪酬与子公司考核无关,委派的财务人员就没有积极性,难以尽职尽责,容易出现对于子公司管理处于放任自流的局面。
三。完善集团财务委派制的对策建议
1。提高被委派人员的综合素质
委派财务人员监督子公司,相关人员必须具备较高的综合素质,一是拥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工作中能坚持原则。遵纪守法。廉洁公正,在利益面前,自觉抵制诱惑,按章处理各项事务;二是业务熟悉。精通政策。熟悉各项财经纪律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三是公关协调能力强,对内要协调好集团和子公司领导的关系,处理好服务和监督的关系,做好坚持原则,又灵活处理好各项事务;对外协调好与税务。审计。财政等部门的关系。因此,集团公司应定期组织委派财务人员的业务学习和职业道德素质培训,提高个人综合能力。
2。优化财务委派制管理制度
一是要明确财务委派人员在子公司的权责利,建章立制,从制度上明确委派人员在子公司的角色和职能定位,理顺工作流程,为财务委派人员顺利开展工作提供有利的支撑。二是要建立下财务委派监督制度,集团公司一方面要加强对委派财务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另一方面对于子公司在工作中,不支持和不配合委派财务人员的,要坚决处理。
3。明确财务委派人员的职能
集团公司对财务委派人员职责权力的管理,应坚持责任明确。职权怡当。利益保障“的原则。首先,要明确委派人员的权限,授予财务委派人员组织日常管理的权限,保证其有权实施日常核算。参与审定子公司重大财务决策。组织预算。参与审定公司的财务管理制度。对子公司重大经营情况进行监督。财务决算等工作。其次,必须明确其承担法律和经济责任,主要是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子公司违反财经纪律。子公司因财务决策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等承担相应的责任。从而保障财务委派人员的监督职能,保证财务委派人员的权威性和独立性。
4。完善财务委派制激励机制
建立完善的激励机制,综合考虑委派财务人员人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物资奖励主要是奖金和参与子公司分红等方式。比如,奖金可从子公司财务信息质量。监督效果。审计部门审计结果。员工评价等多方面进行考核;同时委派财务人员可参与子公司的年终分红,提高委派财务人员为子公司服务的意识,调动其工作的积极性,积极参与子公司的经营管理,出谋划策,争取集团公司和子公司的双赢。精神奖励主要是对表现优秀的财务委派人员给予职务升迁和表彰鼓励。
5。实施财务总监定期轮岗
为保证委派财务人员有效履行监督职能,确保财务人员的独立性,避免长时间合作被同化,集团公司应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财务总监实行定期轮岗制度,并对轮换岗位的人员进行相关的培训,使轮岗人员迅速了解工作流程,进入角色,保证工作能顺利进行。同时要考虑工作的延续性,避免轮岗一刀切“。
总之,在集团企业内部完善财务委派制,是减少内耗的有效途径,有利于加强集团公司对子企业的监督,对实现集团的整体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在实际工作中,良好的财务委派制可以有助于解决当前集团财务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全面提高企业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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