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企业年金会计确认原则的研究意义
随着现代医学的发展和生活水平的提高,人的平均寿命不断延长,人口老龄化正成为一种趋势,由此产生的养老问题也越来越受到各国的关注。目前世界上大多数国家已建立了基本养老保险。企业年金和个人储蓄性养老保险的三支柱养论文网老保险体系。其中,企业年金作为基本养老保险的重要补充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其建立和发展为企业年金会计的产生奠定了基础,同时也客观上要求对企业年金会计进行研究和建立相应的准则制度对其进行规范。
二。企业年金会计确认原则的现实选择及其原因
以前对养老金的核算是收付实现制,这种核算方法的优点是比较简单,可以真实地反映一定时期的现金流量;其不足是难以真实反映基金运行的结果,对债权。债务的控制不力。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单位经济效益差。资金周转不畅。单位法人保险意识不强等原因,不同程度地存在着应缴未缴现象,用收付实现制的会计核算原则,应收未收的欠缴款不在账面上反映,就会造成账面记录与实际债权债务不相符,不能全面。真实。客观地反映基金收入的全过程,也往往容易出纰漏。基金债权债务得不到有效的会计监控,极易导致基金债权债务核算的监控职能失效。因此,2006年的会计准则开始采用权责发生制进行核算,这是由于以下几点原因:
(一)养老金的性质由社会福利观“向劳动报酬观“的过渡
社会福利观认为:职工退休后不再从事岗位性的劳动,但却领取养老金,这是对剩余价值的再分配,实质上隶属于社会福利的范畴。与此相应的养老金成本的会计核算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企业职工在职期间并不确认养老金成本,只是在实际支付养老金时列为营业外支出“或管理费用“。劳动报酬观认为:职工退休后领取的养老金是职工劳动力价值的组成部分,与职工在职时领取的工资一样属于劳动力再生产费用的一部分。这种观点主张,养老金是递延的劳动报酬,属于递延工资“的范畴。权责发生制要求,与当期收入相关的费用,不论其是否实际支付,都应在当期确认。因此,在会计核算中,按照权责发生制来确认养老金成本能够保证在那些将来有权取得养老金的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将养老金成本(递延工资)系统的。合理的分配于各会计期间和各个成本项目。
随着对养老金性质的认识由社会福利观转入劳动报酬观,并且得到各国的认可,也已经接受并逐步转向劳动报酬观,但是在会计实务中,对于养老金的会计处理仍采用的是收付实现制,观念上转变而实务操作不变的做法是不科学的,因此养老金性质的转变要求企业的会计核算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
(二)两种原则对养老金的成本确认和基金筹措之间关系的不同认识
基金筹措是一个财务程序,其目的是转移资产以实现有可动用的资金以履行将来支付养老金的义务;养老金成本的确认是确保将养老金成本系统地。合理地分配于那些将来有权取得养老金的职工提供服务的期间。
由上可见,养老金的成本确认和基金筹措是两个独立的环节。而收付实现制却将两者合二为一,即养老金成本直接等同于拨付给托管人的现金数。权责发生制则是将成本确认环节与基金筹措环节分开,无论当期基金的拨付数是多少,都采用某种可接受的精算方法来计算当期的养老金成本。另外,由于企业的拨付数往往会受到其他因素的影响,如所得税。企业的现金流量及是否有其他的投资机会,这时,某一会计期间的养老金成本不一定等于该期间企业拨付给养老基金的金额,使用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当期养老金成本有利于排除这些干扰因素。
(三)权责发生制更能适应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
起初,养老保险制度实行的是收付实现制,该制度按照一个较短的时期(通常是一年内)收支平衡的原则确定缴费率。筹集社会保险基金,仅保留少量的流动储备金。随着养老保险制度的发展,现收现付制逐步向基金制转变,以收付实现制作为会计要素的确认原则已经不能适应社会保障基金会计管理发展的需要。一方面,收付实现制只能反映现金实际收支部分,对于借入借款的利息。个人账户的应付利息等在报表中得不到反映,不能全面。准确地记录和反映保险基金的负债情况,不利于防范基金风险。另一方面,随着基金保值增值的要求,对保险基金进行运营成为必然,收付实现制不能全面反映运营情况,不能全面反映基金管理机构受托责任的履行情况,不利于对管理机构进行绩效考核。
企业年金会计确认原则的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