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设定受益计划
财政部2014年发布的修订版企业会计准则9号――职工薪酬中规定,企业的离职后福利计划包括设定提存计划和设定受益计划。其中,设定提存计划是指企业仅需向独立的基金部门缴存固定的费用作为员工退休后福利,而设定受益计划要求企业承担员工退休后的进一步福利支论文网付义务。
在现阶段为员工提供离职后福利政策的企业中,中国建设银行有限公司是一个典型的例子。中国建设银行2013年财务报告显示,对其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离退休的国内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属于准则中规定的设定受益计划。
一。设定受益计划
根据准则的规定,设定受益计划是一种承诺,在员工退休时企业要一次性或者分期支付一定金额的养老金,只要企业有能力支付,就必须支付。它是首先根据相关标准来估算员工退休后收益水平,再据此计算出应为员工支付的金额。
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主要涉及到对影响养老金支付金额和时间的未来事项的估计或假设,以及向各服务年度分摊养老金成本。
二。中国建设银行的设定受益计划
建行作为国内较大的国有企业,对员工的福利待遇特别是退休福利一直受到广泛关注。建行在2013年财务报告中披露,为2003年12月31日及以前离退休的国内员工提供国家规定的保险制度外的补充退休福利。
建行设定受益计划的相关数据见表1至表3。
三。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确认与主要指标计算的方法
(一)补充退休福利负债金额的确定
补充退休福利负债=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现值―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
1。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现值
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的现值为以精算方式估计本集团对员工承诺支付其退休后的福利的金额,并按照适用的折现率①进行折现;
2。计划资产的公允价值
企业为了将来履行员工的设定受益计划支付义务所持有的资产,就是计划资产。企业的设定受益计划可以表现为资产或负债。如果表现为资产,就要采用公允价值属性进行计量,这样可以保障企业会计信息的及时性和有用性。
(二)设定受益计划成本的分类与列报
补充退休福利义务现值变动时,本期应确认的负债金额不仅影响到应付职工薪酬项目的增减变动,而且涉及到有关成本费用,这些相关成本费用应当确认为以下三个部分:
1。计入当期费用
当期服务成本;过去服务成本;结算利得或损失。
2。计入当期损益
资产的利息收益;计划义务的利息费用;资产上限影响的利息。
3。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精算利得或损失;计划资产回报,扣除包括在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的利息净额中的部分;资产上限影响的变动,扣除包括在计划净资产或净负债的利息净额中的部分。
四。现行不足及解决办法
设定受益计划操作复杂,要不断进行测算,这对企业的会计人员是很大的挑战。同时,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企业之间的交易不是很规范。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过分强调运用设定受益计划的会计处理方法会导致相关会计信息质量不可靠。
上述不足,本文建议采取如下措施:一是不断完善退休福利政策,逐步推动设定受益计划会计处理方法的完善。二是对专业会计人员进行相关培训,提高会计人员对企业的设定受益计划进行规范会计核算的专业素质。
浅析新会计准则下的企业设定受益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