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股利“。应收利息“。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坏账准备“和预付账款“科目
以上科目新准则均有设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基本相同。调账时,应将以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新准则没有设置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并要求分别成本“。公允价值变动“进行明细核算。调账时,企业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短期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企业应当按照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短期投资“和短期投资跌价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_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三)应收补贴款“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补贴款“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应收补贴款“科目的余额转至其他应收款“科目。
(四)物资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材料采购“。在途物资“。原材料“。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材料成本差异“。库存商品“。商品进销差价“。委托加工物资“。受托代销商品“。待摊费用“和存货跌价准备“科目,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同。
调账时,应将物资采购“科目的余额转入材料采购“科目;将包装物“科目和低值易耗品“科目的余额一并转入包装物及低值易耗品“科目;将库存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库存商品“科目,对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的开发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开发产品“科目,对于农业企业收获的农产品也可以将其金额转入农产品“科目;其他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另外,新准则还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消耗性生物资产“科目,对建造承包商专设了周转材料“科目。调账时,应将原存货项目中属于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的金额自有关科目转入投资性房地产“。消耗性生物资产“或周转材料“科目。
(五)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自制半成品“。委托代销商品“和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而设置了发出商品“科目。
调账时,应将自制半成品“科目的余额转入生产成本“科目;将委托代销商品“科目的余额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对分期收款发出商品“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其中尚未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发出商品“科目,已经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发出商品部分转入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企业也可沿用委托代销商品“科目核算委托其他单位代销的商品。
(六)长期股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但其核算内容和核算方法与原制度相比有所变化,另外新准则还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对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的余额进行分析。
1。对于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_股权投资差额“科目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_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_投资成本“科目。
2。对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产生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_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_投资成本。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_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_投资成本“科目。
3。对合营企业。联营企业的长期股权投资,长期股权投资_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贷方余额全额冲销,并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长期股权投资_投资成本“科目余额以及长期股权投资_股权投资差额“科目的借方余额一并转入长期股权投资_投资成本“科目。长期股权投资_损益调整。股权投资准备“科目余额。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将长期股权投资“科目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企业应当将上述三类投资相对应的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投资企业对被投资单位不具有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并且能够可靠计量其公允价值的长期股权投资,应当根据新准则的划分标准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按照其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自长期股权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_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七)长期债权投资“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长期债权投资“科目,而设置了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科目。调账时,企业应当按照新准则的划分标准,将原制度中的长期债权投资重新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和可供出售金融资产。
1。属于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部分,按照其首次执行日的公允价值自长期债权投资“和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交易性金融资产(或可供出售金融资产)_成本“科目;原账面价值与首次执行日公允价值的差额相应调整盈余公积“和年初未分配利润“科目金额。
2。属于持有至到期投资的部分,将长期债权投资_面值(或本金)。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_投资成本。溢折价。应计利息“科目,自首次执行日改按实际利率法计算确定利息收入。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长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八)委托贷款“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委托贷款“科目。调账时,应将委托贷款_本金。利息“科目的余额分别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_投资成本。应计利息“科目。已计提减值准备的,将相应减值准备的金额自委托贷款_减值准备“科目转入持有至到期投资减值准备“科目。
(九)应收融资租赁款“。融资租赁资产“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新准则没有设置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而设置了长期应收款“和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另外对租赁企业专设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调账时,应将应收融资租赁款“科目的余额转入长期应收款“科目;一般企业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的余额转入固定资产清理“科目,租赁企业则将融资租赁资产“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将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
企业采用递延方式分期收款。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经营活动,
调账时已满足收入确认条件的,应按应收合同或协议余款借记长期应收款“科目,按其公允价值贷记主营业务收入“等科目,按差额贷记未实现融资收益“科目。
(十)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在建工程减值准备“。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新准则设置了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其核算内容与原制度相应科目的核算内容相同。
新准则没有设置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而增设了投资性房地产“和累计摊销“科目,对农业企业专设了生产性生物资产“。生产性生物资产累计折旧“和公益性生物资产“科目,对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专设了油气资产“。累计折耗“和油气资产减值准备“科目。
调账时,应将固定资产“(投资性房地产。石油天然气开采企业的油气资产除外)。累计折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油气资产已计提的折旧除外)。固定资产减值准备“。工程物资“。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商誉除外)和无形资产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直接转至新账,也可沿用旧账;将在建工程减值准备“科目的余额转入在建工程“科目贷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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