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增 21 24 17 12 21 33 18 28 27
送派 78 15 27 25 17 24 18 22 21
派转 12 13 57 47 42 78 94 70 69
送转 12 34 9 6 5 7 4 3 4
送派转 20 17 69 44 31 53 23 24 25
总计 868 963 1051 1160 1203 1252 1367 1381 1433
数据来源:根据中国证券报整理所得。
由表1可见,2010年以前,中国股权分配普通股股利主要分配股利,现金股利分配很少。2010年后,有限公司的现金股利逐渐上升,这是由于2010年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开始重视公司过去的记录。只有重视公司过去的记录,才能使得公司的现金股利逐渐上升。
3。2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股利分配存在的问题
3。2。1 股利支付水平低文献综述
分拆上市和统治地位是中国股份公司的典型特征,导致大股东通常在公司担任强势持股,让别的股东没有办法来竞争。尤其是在拥有公司的法人股中,股东不仅通过聘请高管对有限责任公司的决定进行干扰,并且借用自己的地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奉陪方式。因为其股东在注入大量优质资产的初期上市,当自营业务对现金有大量需求,可是业务活动跟不上的情况下,可以使用现金股利进行操作。这个时候,控股股东的经营利润目的已经从公司转入募集资金,股利政策已成为实现融资条件的重要手段。根据委员会有关规定(2003年),本公司将发行新股配发。除连续三年净资产收益率(ROE)超过10%外,连续三年将需要现金股利作为约束。控股股东为了融资,公司便发放现金股利,由于现金股利分配可以减少净资产,以便完成净资产收益率水平提高的目的来满足配股,提出了新的条件。尽管控股股东确定公司存在的有效投资项目的净现值,可是因为投资可能对当前的收益能力形成影响,现在的融资条件不可能选择放手,设置现金股利,这个时候贪心才是目标,代理的问题在于有限责任公司的控股股东的前提下没有解决,有可能选择现金分配。这样做其实不利于公司的长期发展计划,因此代理成本还在不断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