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愿性信息披露是指在强制性信息披露要求之外,由公司经理层自愿主动提供有关公司财务和其他与投资者决策相关信息的一种信息披露制度[6]。一般来说强制性披露对于投资者了解企业状况是有利的,但对于企业负责人来说,可能会涉及一些商业机密或者是影响公司形象、发展的东西,那些在信息披露的真实性上就不能得到保证;相反自愿性信息披露则能很好的防止企业管理者对财务信息的操纵,从来保证信息披露的质量。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当前,投资者和公众主要通过媒体与各类临时、定期报告来获取上市公司的信息[7]。而这些信息往往是投资抉择的重要依据。只有信息披露图现出来的信息足够真实全面,同时做到及时性,这样对那些投资者才能起到真正的帮助作用。
公司的内控情况与公司运营发展有直接联系,因此内控信息往往也是投资者关注的信息。内部控制信息披露主要是对内部控制的设计和运行的有效性做出评价,然后通过报告的形式传达给外部信息使用者[8]。信息披露有利有弊。公司良好的信息披露后,会让投资者更加了解公司,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信任度,有利于公司发展,当然,如果是负面,不良的信息被披露,这会对公司的形象,信誉以及长期发展起到阻碍作用。
3.2 天津地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现状
我对天津地区这37家上市公司进行了相关的调查统计,发现该地区上市公司内部控制问题普遍存在以下四个方面:公司态度问题,公司制度问题,执行过程问题以及人员意识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