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目前学术界对营改增的争议,本文从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降低,部分一般纳税人税负不降反增的现象入手,以当前税率下企业的理论税负作为参考,从财务数据公开的上市公司中选取一个具有代表性的企业——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分析。具体而言,以该公司2012-2014年连续三年财务报表所披露的数据为样本,运用列表对比,敏感性分析等方法进行分析,试图探究其税负增加的原因,并给出相应对策。文献综述
2 营改增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管道原油和内外贸海轮进江原油、液体化工产品的储存、中转的公司,是目前我国内河最大的石油、液体化工产品中转储存的港口运输企业。下面以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例,分析营改增税制改革对交通运输业企业的影响。
2.1 新税率对企业税负的影响
实行“营改增”改革后,从理论上来看,交通运输业企业从原先缴纳税率3%的营业税,改为缴纳税率11%的增值税,且只有取得了交通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一般纳税人才可以抵扣7%的增值税。可列表(见表1)
表1 一般纳税人“营改增”前后税率变化
项目 交通运输业
试点前税率 3%
试点后税率 11%
试点后含税销售额实际税率 9.91%
试点前后税率变化 6.91%
如表1所示,根据现行的税率,改革后的企业税负应该增加6.91%。那么实行过程中,企业的实际税负到底是怎样变化呢?我们可以通过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改革前后三年的财报,来进行分析。
表2 2012—2014年南京港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项目 2012年 2013年 2014年
缴纳税费 724.33 1464.42 1411.10
流转税负率 3.3328% 4.7369% 4.5239%
营业收入 17039.91 16936.25 15026.57
营业成本 9296.41 11106.88 9773.08
营业利润 3419.75 1054.78 1588.26
注:数据来源2012-2014年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年报
由表2可看出,南京港股份有限公司为一般纳税人,从2013年,该公司被纳入营改增改革范围,实行新税率后,在营业收入逐年降低的情况下,其缴纳的税费较改革前,翻了一番。而在2014年,该公司税负较上一年略有降低,但仍比改革前高出近一倍。
再对表中的的企业流转税负率进行比较,因为该企业在2012年所交税费为营业税,2013和2014年缴纳的为增值税,且缴纳的流转税中均不含有消费税。也就是说改革前,该公司缴纳的流转税是营业税,改革后缴纳的是增值税,并含有少量营业税,因此,通过对该公司改革前后的流转税负率的增减变化进行对比,也可以发现营改增改革对南京港的税负影响。而从表中可以明显看出,该公司的流转税负率在改革后的第一年明显上升,但随着改革的深入,到2014年略有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