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98年发布的《企业集团登记管理暂行规定》中明确规定“企业集团是一种母子公司体制,主要联结纽带为资本;企业集团是由一定规模的法人联合体,以集团章程为共同模范,其成员构成有母子公司、参股公司及其他成员企业。”
(二)企业集团的组织特征文献综述
企业集团是具有多层次组织结构的法人联合体。包括:
1.核心层。即控股公司或母公司性质的集团公司。在企业集团中处于核心地位、实力雄厚,对核心层以外的企业控股或参股,具有投资中心的职能。
2.紧密层。由核心企业直接控股的子公司,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3.半紧密层。由集团公司参股的企业构成,核心企业持股但是没有达到控制。与紧密层企业一般是子公司和母公司的关系。在经济和法律上独立,是法人企业。
4.松散层。是集团公司的经营协作单位,集团很少掌握其股权,不必纳入合并报表范围,有很大的自主经营权。
三、关联交易、税务筹划与盈余管理的一般性分析
(一)盈余管理的定义及动机
现今被大家普遍接受的是PaulM.Hyaly和JamesM.Wahlen对盈余管理的解释,他们认为“盈余管理实际上就是他们认为其是指企业在编写报告与构建业务过程中,通过某种手段更改会计财务报告,以此误导利益相关者做出错误的决策 。”
相较于前人仅局限于对会计政策的选择,PaulM.Hyaly和JamesM.Wahlen完善了前人的理论,他们更侧重于信息披露,并且将真实交易也归于盈余管利的范围中。
国外关于盈余管理动机为资本市场动机、基于会计数据的契约订立动机和政治成本动机。我国企业进行盈余管理的动机与国外虽然有很多相似之处,但是我国企业的市场环境和资本市场所处阶段等有很多自身色彩。刘海英(2016)将盈余管理动机分为企业管理层个人利益动机和企业利益动机。其中企业利益动机分为融资动机和避税动机。
(二)税务筹划的界定来!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荷兰文献局所编录《国际税收辞汇》中解释为企业将经过采用合理对企业活动进行策划,可以使其税收负担最小。美国加州大学W.B梅格思博士在《会计学》中将其定义为人们在合理合法安排经营活动是使企业承担更少的税负。这种进行调整的安排就是纳税筹划。N.J.雅萨斯威认为税务筹划是企业运用税法上规定的相关优惠政策策划其财务活动事项来减轻税负,获得收益。张中秀认为税务筹划是指企业运用不违背法律的避税和合乎法规的节税手段以及转移税负的手段实现最大可能减少税金的行为。国内大多数学者觉得其是指纳税主体在税收政策与税法允许范畴内,经过对投资、融资、经营、等事项进行事前安排与筹划,使其减低所应承担税收,达成税后收益最大化。
本文中的税务筹划是以整个集团的利益最大化为出发点,在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税收优惠,通过对整个集团的经营、投资、筹资活动进行做出事先安排,是企业集团承担的税负最小化,最大限度地增加企业集团的净收益的一系列谋划活动。
(三)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概述
1.关联方及关联交易的界定
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中认为“关联交易是指关联方之间转移资源、劳务或义务的行为,而不论是否收取价款。一方控制、共同控制另一方或对另一方施加重大影响,以及两方或两方以上同受一方控制、共同控制或重大影响的,构成关联方 。”
2.国内关联交易的现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