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1983年第一届“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我曾提交了中国散韵相间。兼说兼唱之文体的来源--且谈“变文“之“变“的论文(载敦煌学辑刊1983年8月创刊号(总第四期)。)那篇论文,提出了如下的一些主要论点一,散韵相间。兼说兼唱之文体,于中国本土早在先秦已经成熟确立;二,楚汉“辞赋论文网“是梵文“经偈“异质同构的对应形式;三,中国佛教之“偈赞“,名为“梵呗“,实系楚汉之声;四,“变文“即唱导化俗的“谈辩“。“应变“之文。
这些论点中,第一。二两点,曾有林家平先生在其1986年第3期兰州学刊所载之试议拓展敦煌学研究的空间一文,以及他与宁强。罗华庆合着的中国敦煌学史之有关章节中表示欣赏;第三一点曾有朱绿梅(案:即王小盾)也谈敦煌讲唱词的音乐渊源一文(载敦煌学辑刊,1985年第1期,总第七期。)提出质疑,而且我也有针对的答辩;(牛龙菲讨其源流,信兴楚而盛汉--答朱绿梅,载1985年第2期,总第八期敦煌学辑刊。)第四一点,至今尚未见有人评论。
在我自己,于那篇论文的四个主要论点中,最觉不满的是第四一点。
当时虽已认为:“变文之变,当有非文体概念的其它含义。“但终觉在未找到“经变“确切语源的情况下,我“以一变字而兼及辩。变二义“之有关其功能的论说,难逃“牵强附会“之讥。故于“变文“一端,只是“且谈“,而未敢专论。
在我心目中,有一个根深蒂固的观念一切名谓,总有其固有的语源。
“变文“一语,不要说“至今还没有找出译文或对音的梵文“;(王重民敦煌变文研究,原载1981年第2期中华文史论丛,可见周绍良。白化文编敦煌变文论文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第1版,上册第285页。)即使是找出了译文或对音的梵文,也当如王重民先生所说:“变字在汉语内应首先具有相适应的意义“(同上)。
可惜的是:前此向未有人在汉语中找出“变文“之“变“的真正语源,其意也向未有确训达诂。
因此,1985年提交新疆乌鲁木齐“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一九八五年学术讨论会“上,笔者又提交了本文,以做进一步的探讨。
本文自1985年提交上述学术讨论会之后,又曾见有北京读书1988年第4期金克木“变文“的“变“的来源。上海古籍出版社1993年版饶宗颐饶宗颐史学论著选之从“睒变“论变文与图绘只关系等文。这些论文所及,正如敦煌敦煌研究2000年第2期张鸿勋先生变文研究评述二题--敦煌变文研究回顾与思考之一所说:不过“表明从古梵语中寻找变字的工作,至今尚未结束“而已。此外,还见有广州华原1995年第1期姜伯勤先生变文的南方源头与敦煌的唱导法匠。此文虽然在隋代吉藏中观论疏中找到了“释此八不,变文易体,方言甚多“的文字,但这已然是“流“,而不是“源“。不仅如此,姜先生所谓“因为博通众典,在唱说时遂对正式的经文文体加以变通,从而应变无尽。这是最广义的变文概念“之言,也并没有超出本文当年的论说。
若干年来,我一直留心于此。从本文第一次成稿的1985年5月至今,我也依然在注视着有关此一问题的研究动态。综合考量,我依然坚持如下之或许可以供同人参考的意见“变文“之“变“者,实系中国固有之“经·说“。“经·传“。“经·变“之“变“。
一,“经·变“之制乃中国固有
中国固有之“六经“易经。书经。诗经。礼经。乐经。春秋,(案:乐经已亡。)正如梁启超所论:“古书椠于竹简,传写甚难,故凡著述者文皆极简。老子仅五千言,墨经不逾六千言,孔子作春秋亦义丰而文约,而微言大义,皆在口说。“(梁启超墨经校释,中华书局民国二十五年三月版,第二页。)墨子·经上有言:“说,所以明也。“故墨辩有经上篇,又有经说上篇;有经下篇,又有经说下篇。韩子·外储说亦有经。说之制。此正如梁启超所说:“欲明经,当求其义于经说。“(同上。)此经。说之制,先有晋人鲁胜墨辩注序发明,(晋书·鲁胜传存其序说:“墨辩有上。下经,经各有说。“)后又有唐人杜牧言之,(樊川文集·答庄充书说:“复观自古序其文者,皆后世宗师其人而为之,诗。书。春秋左氏以降,百家之说,皆是也“。案:这里所谓“百家之说“的“说“,便是“经说“之“说“。)“自梁(启超)氏笃守此例,乃能将经与说之关系,确定而不移。“(范耕研墨辩疏证,商务印书馆民国二十四年十一月版,第六页。)近人栾调甫先生又更指出:“盖墨辩之有说。辩,犹因明之有立。破。“(栾调甫墨子研究论文集·平章胡墨辩之争,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版,第35页。)至此,“依经以辩理“。“错综经文以尽其变“,(语出杜预春秋左氏传序。)“爰俞雅辩,畅辩微理“(栾调甫墨子研究论文集·墨子要略,人民出版社1957年6月版,第97页。)的“说“。“辩“(“变“)功能,遂大白于天下。
此经。说之名,后又移易为经。传。据尚书正义“汉室龙兴,开设学校,旁求儒雅,以阐大猷。济南伏生,年过九十,失其本经,口以传授。裁二十余篇,以其上古之书,谓之尚书“之言,此所谓尚书者,已非“本经“,而是“口传“,即“本经“之“传“。又据汉书·艺文志,道家学理也有傅氏经说和邻氏经传等不同的说。传。
西汉之时,经师传经之业大盛,立为博士者亦不在少数。此所谓经传,与经说大半传述圣人口说已略有不同。此正如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所说:“经者不刊之书也。故,传,或先经以始事;或后经以终义;或依经以辩理;或错经以合异;随义而发。其例之所重,旧史遗文,略不尽举,非圣人所修之要故也。“正因如此,蒋伯潜先生才说:“圣人所作曰经,贤人所述以释经旨者为传“。(蒋伯潜十三经概论,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年4月版,第427页。)西汉。东汉以及从此之后经师所依之先秦经传,即如春秋而言,便有左氏。公羊。谷粱。邹氏。夹氏等不同的传。
此所谓传,又有偏离经之主旨者,古人称为外传。如,三国韦昭在国语·叙中便曾说过:“其文不主于经,故号曰外传。“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有言:传者,“错综经文以尽其变。“故,“称书。不书。先书。故书。不言。不称。书曰之类,皆所以起新旧,发大义,谓之变例。“依此之言,似乎,在“六经皆史“(语出章学诚文史通义卷一内篇一·易教上)的中国,作为记录史事的“经传“,相当于“外传“者,又有“变例“的一体。
此所谓之“变例“,笔者所经见之文献,尚未有专名。但或许与杨雄法言所谓“五经“之“变“的称谓有关。笔者所谓“经变“者,正是指此“经传“之“变例“。
春秋繁露卷二竹林第三有言:“春秋无通辞,从变而移。“杜预春秋左氏传序所谓的“变例“,与此似也有相通之处。所谓“通辞“,是指论说“道常“的言辞。(案:所谓“道常“,犹如今日所说的“规律“。)而所谓“从变而移“的“经变“,其与“通辞“的关系,似可参考蒋伯潜先生所著十三经概论一书中春秋经传概论一章所引诸家之言论之。
蒋伯潜先生说:“公羊。谷梁为传之正体;左传则是史传非经传之传之正体也。“作为“非经传之传之正体也“的春秋左氏传,有“春秋所无者,或自为传“(刘安世);“左氏传事不传义,是以详于史而事未必实“(叶梦得);“左氏艳而富,其失也诬“(范宁);“左氏有无经之传,失其根本“(权德舆);“又有释不书于经之事者“(蒋伯潜);“有于经传不合处,不云传误,而云经误;其注亦多强经以就传“(蒋伯潜)的特征。此所谓“经变“即“经传“之“变例“,其与“经“的关系;比之“传“与“经“的关系。“说“与“经“的关系,要更加强调史事的传述,并带有“演义“的意味。
正因“经传“之“变例“,有“详于史“。“艳而富“的特征,故有十分丰富的形态。杨雄法言·寡见曾说:“司马子长有言曰:五经不如老子之约也,当年不能极其变,终身不能究其业。“这里,所谓的“五经““其变“,即乐经亡佚之后的易。书。诗。礼。春秋的各种说。传。变。
又,王重民先生也曾指出:“隋书·经籍志子部兵类有投壶经一卷,投壶变一卷。“(王重民敦煌变文研究,第287页。)综上资料,所谓说。传。变三者,盖有两义1,诠释其经,引申其旨。
2,与“道常“对应的“事变“。
在“六经皆史“的中国,说。传。变三者,特别是传。变二者,常常是以具体的历史事变来诠释经中的“道常“。故,春秋繁露卷五十指第十二说:“春秋二百二十四年之文,天下之大,事变之博,无不有也。……举事变见有重焉,则百姓安矣;见事变之所至者,则得失审矣。“在以“事变“映证“道常“这一点上,说。传。变三者,特别是传。变二者,“率名异而实同“。(语出刘永济十四朝文学要略,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84年2月版,第89页。)敦煌遗书中刘家太子变之所以又称作刘家太子传,后土夫人变之所以又称作后土夫人传,正是因为如此。
除此而外,说。传。变三者,特别是传。变二者,在“六经皆史“的中国,还有“传闻于未闻之者“(语出张衡西京赋)的史学-文学功能。太史公于此,有明确的申明。他在史记·管晏列传第二中说:“吾读管氏牧民。山高。承马。轻重。九府,及晏子春秋,详哉其言之也。既见其著书,欲观其行事,故次其传。至其书,世多有之,是以不论,论其佚事。“此所谓“佚事“者,是所谓“传闻“之类。正如董仲舒春秋繁露·楚庄王第一所说:“有见,有闻,有传闻“。王子年拾遗记所记,多为“史记略而不录“之事。晋·葛洪<西京杂记>跋称其书钞自刘子骏汉书,目的是“以裨(班固)汉书之阙。“刘勰文心雕龙·史传有言:“俗皆爱奇,莫顾实理。传闻而欲伟其事,录远而欲详其迹。于是弃同即异,穿凿旁说,旧史所无,我书则传。“故,此一类传闻史事的传。变之文,虽确“依经起义“(语出章学诚文史通义·传记),“附经间出“(语出刘勰文心雕龙·史传);“推详往迹,则影彻经史;考验真怪,则叶附图籍“(语出王子年拾遗记之萧绮序);但又踵事增华,奇变诡异。“爱博多奇“。“广异宏丽“(语出王子年拾遗记之萧绮录曰)。正如鲁迅先生指出的那样:“讲史之体,在历叙史实而杂以虚词。““大抵史上大事,既无发挥,一涉细故,便多增饰“(语出鲁迅中国文学史略)。
这种传统,初始于春秋左氏传,又为太史公司马迁所发展成熟。故,明人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传中才说:“按字书云:传者,传也,记载事迹以传于后世也。自汉司马迁作史记,创为列传以纪一人之始终,而后世史家卒莫能易。嗣是山林里巷,或有隐德而弗彰,或有细人而可法,则皆为之作传以传其事,寓其意;而驰骋文墨者,间以滑稽之术杂焉,皆传体也。故今辨而列之,其品有四:一曰史传(有正。变二体),二曰家传,三曰托传,四曰假传;使作者有考焉。“有关于此,顾炎武答汤荆岘书也曾说及:“附传于卒之下者,正也;不系卒而别见者,变也。“以此例之,今之敦煌卷子中讲唱历史故事的“变文“,正是西晋人杜预所说“错综经文以尽其变“的“传“之“变例“;正是明人徐师曾文体明辨序说·传中所说的“史传“,且是其所说之“史传“的“变体“;正是清人顾炎武所说“传“之“正“。“变“二体的“变体“。此正所谓“博之九经。三史。诸子以穷其变“(语出王士祯带经堂诗话)。
此一类“变体史传“,很为正统经学家和史学家所垢病。(案:“变文“在隋唐之后的湮没,与此不无关系。)如孔子家语卷五·五帝德第二十三所载宰我的话便说:“上世之传,隐微之说,卒采之辩(变),谙忽之意,非君子之道者。“唐人刘知几史通也说:“始自两汉,迄乎三国,国史之文,日伤烦富。逮晋已降,流宕逾远。必寻其冗句,摘其烦词,一行之间,必缪增数字;尺纸之内,恒虚费数行。夫聚蚊成雷,群经折轴,况于章句不节,言词莫限,载之兼两,曷足道哉。““自兹以降,史道陵夷,作者芜音累句,云蒸泉涌。其为文也,大抵编句不只,捶句皆双,修短取均,奇偶相配。故应以一言以蔽之者,辄足为二言;应以三句成文者,必分为四句;弥漫重沓,不知所载。““其立言也,或虚加练饰,或体兼赋诵,词类俳优;文非文,史非史。“直到当代,史学家吕思勉先生仍在两晋南北朝史中说:“[魏晋时儒家讲经]义例无穷,皆多新异。……学者以此益奇之,而以辨能饰非,好为诡说,由是业不久传。此等人可以为人师乎?然以诡词动众,亦能取宠一时,而铿铿说经者,或反为人所讥评焉。““当时传经,最重讲说。讲说之间,唯音辞风采是尚,或取辩于口给以御人,能平心研讨者盖寡。“如不论价值观念的差异与褒贬,以此反观敦煌“变文“,恰正如其所说。
二,佛教变文的五种“变态“
作为与“经-道常“对应的“史-事变“,是“变“字的本义。然而,出于“经说“。“经传“。“经变“的敦煌“变文“之“变“的内涵,尚不止于此,还有“与事而兴“的“无穷变态“一义。此所谓“无穷变态“,亦有中国固有的传统在。
易经·系辞上有言:“通变之为事。……天地变化,圣人效之。“系辞下也说:“为道也屡迁,变动不居。不可为典要,唯变是从。“如果说,佛教强调“佛是至极,至极则无变“;“至极以不变为性“(释慧远语,出历代三宝纪·卷第七)的话;那末,易经强调的则是“变易“本身以及“变易“本身的“不易“。换言之,所谓“易之三义“之一的“变易“,是就“运动本身“而言,而所谓“不易“,则是就“运动本身“之“恒久不易“的性质而言。
苏轼柳宗元六祖碑题记有言:“释迦以文设教,其译于中国必托于儒之能言者,然后传远。“任二北先生唐声诗亦有言:“佛教宣传方法之原则,是入俗唯恐不深,汉化唯恐不透。“经过华化的中国佛教,逐渐抛弃了“佛是至极,至极则无变“的思想,而更多地强调在“事变“之中去映证“道常“,在“事变“之中去领悟“佛性“。
淮南鸿烈·要略训有言:“言道而不言事,则无以与世浮沉;言事而不言道,则无以与化游息。“淮南鸿烈·人间训也说:“知天而不知人,则无以与俗交;知人而不知天,则无以与道游。“华化的中国佛教,正是要“与世浮沉“,“以与俗交“的世俗宗教。
佛徒以变文诠释。引申其佛经,其目的正是为了“托于儒之能言者,然后传远。“佛教法师为了达到“应机悟俗“(语出高僧传,卷十四序录)的目的,对自己提出了“张喉则变态无穷“(语出高僧传·经师篇·论曰)的极高要求。此正如高僧传·论曰所说:
唱导者,盖以宣唱法理,开导众心也。
昔佛法初传,于时斋集,止宣唱佛名,依文教礼。至中宵疲极,事资启悟,乃别请宿德升座说法,或杂序因缘,或旁引比喻。
其后庐山慧远道业贞华,风才秀发;每至斋集,辄自升高座,躬为导首,广明三世因果,却辩一斋大意;后代传受,遂成永则。故道照。昙颖等十有余人,并骈次相师,各擅名当世。
夫唱导所贵,其事四焉:谓声。辩。才。博。非声则无以警众,非辩则无以适时,非才则言无可采,非博则语无依据。至若响韵钟鼓,则四众惊心,声之为用也;辞吐后发,适会无差,辩之为用也;绮制雕华,文藻横溢,才之为用也;商榷经论,采撮书史,博之为用也。若能善兹四事,而适以人时(如为出家五众,则须切语无常,苦陈忏悔;若为君王长者,则须兼引俗典,绮综成辞;若为悠悠凡庶,则须指事造形,直谈闻见;若为山民野处,则须近局言辞,陈斥罪目;凡此变态,与事而兴),可谓知时知众,又能善说。虽然故以恳切感人,倾诚动物,此其上也。
昔草创高僧,本以八科成传,却寻唱。导二技,虽于道为末,而悟俗可崇,故加此二条,足成十数。
何者?至如八关初夕,旋绕周行,烟盖停氛,灯帷清耀,四众专心,叉指缄默。尔时导师则擎炉慷慨,含吐抑扬,辩出不穷,言应无尽。谈无常则令心形战栗,语地狱则使怖泪交零,征昔因则如见往业,复当果则已示来报,谈逸乐则情抱畅悦,叙哀感则洒泪含酸。于是阖众倾心,举堂恻怆,五体输席,碎首陈衷,各各弹指,人人唱佛。爰及中宵后夜,钟漏将罢,则言星河易转,胜集难留,又使人怀抱载盈恋慕。当尔之时,导师之为用也。(其间经师转读,事见前章。)皆以赏悟适时,拔邪立信。其有一分可称,故编高僧传之末。
考其所论讲说佛法之“变文“的“变态“,可列为如下五则1,应物(事)之变,所谓“凡此变态,与事而兴。“2,应时之变,所谓“非辩则无以适时。“3,应人之变,所谓“如为出家五众,……若为君王长者,……若为悠悠凡庶,……若为山民野处“云云。
4,应文之变,所谓“绮制雕华,文藻横溢“,“商榷经论,采撮书史。“5,应言之变,所谓“擎炉慷慨,含吐抑扬,辩出不穷,言应无尽。““凡此变态“,都是自觉地“与事而兴“的结果。这在中国,有悠久的传统存在。下文于此,将一一分别举证之。
三,五种“变态“之中国固有传统
上文言及之中国佛教“变文“的五种“变态“,有其深远的华夏文明传统。先秦。两汉。魏晋。乃至隋唐一系列典籍文献之中,每每言及于此。
1,关于“应物(事)之变“关于“应物(事)之变“,荀子所言甚明。诸如:
儒效“倚物怪变,所未尝闻也,所未尝见也,卒然起一方,则举统类而应之,无所儗怍。“富国“治万变,材万物,……万物得宜,事变得应。“君道“明达用天地,万变而不疑。“天论“因物而多之,孰与骋物而化之。“(案:“化“从“匕“;说文曰“匕,变也。“)儒效“事变得其宜,……言必当理,事必当务。“汉代经师,如荀卿而言“应物(事)之变“者,凡所多见。下特举二例--淮南子·要略训“统天下,理万物,应变化,通殊类。“春秋繁露·精华“春秋无达辞,从变从义而一以奉[天]。“此所谓“经变“之第一种“变态“。
2,关于“应时之变“
离骚有言:“固时俗之流从兮,又孰能无变化?““时缤纷其变易兮,又何可以淹留?“有关“应时之变“的论述,在中国古代是屡见而不鲜的。诸如:
易经·贲卦·彖传“观乎天文,以察时变。“论语·宪问“子时然后言,人不厌其言。“庄子·外篇·秋水“无动而不变,无时而不移。“庄子·外篇·天运“故礼义法度者,应时而变者也。“荀子·天论“望时而待之,孰与应时而使之。“荀子·儒效“修百王之法若辩白黑,有当时之变若数一二。……与时迁徙,与世偃仰,千举万变,其道一也。“史记·太史公自序·“与时迁移,应物变化,立俗施事,无所不宜。“东方朔隐真论“随时应变,与物俱化。“东方朔诫子“与物变化,随时之宜,无有常家。“淮南鸿烈·泛论训“因时变而制礼乐者,比如师旷之施瑟柱也;所推移上下者无寸尺之度,而靡不中音。“冯衍显志赋“与道翱翔,与时变化。“文心雕龙·熔裁“变通以趋时。“抱朴子·钧世“世异语变,……时移世改。“此所谓“经变“之第二种“变态“。
3,关于“应人之变“
墨辩·贵义有言:“言则诲“;墨辩·尚贤下有言:“有道者劝以教人。“方授楚墨学源流一书曾说:“墨子之学,爱与智并重,物之所以然,与所以知之,智之事也;而墨子乃宗教式之教育家,有道肆相教诲,遍从人而说之,则所以使人知之,亦必有其术矣。前者唯在自悟,故有墨经中知识论;后者用以悟人,故有其辩学。“(方授楚墨学源流,中华书局民国二十六年四月版,第一七三页。)墨家“上说诸侯,下说列士“(天志上),“上说王公大人,次(说)匹夫徒步之士“(鲁问)的游说实践,使得其说具有“应人而变“的特点。墨子多用方言,又多反复申说,不厌其详,正是其“宣传其说于当时贱人之前“(方授楚墨学源流,中华书局民国二十六年四月版,第四八页)的反映。
中国古代的说者,对“人之难说“(语出庄子·天运)有极为清醒的认识,对“应人之变“的必要性有充分的自觉。有关于此的论述,比比皆是。诸如:
论语·卫灵公“可与言而不与之言,失人;不可与言而与之言,失言。“论语·雍也“中人以上,可以语上也;中人以下,不可以语上也。“论语·乡党“孔子于乡党,恂恂如也,似不能言者;其在宗庙朝廷,便便如也,唯谨尔;朝与下大夫言,侃侃如也;与上大夫言,訚訚如也;君在,踧踖如也,与与如也。“庄子·外篇·天运“夫丘不与化为人。不与化为人,安能化人?“庄子·外篇·天地“大声不入于里耳,折杨。皇夸(案:皆当时之通俗歌曲名)则嗑然而笑。“邓析子“夫言之术:与智者言,依于博;与博者言,依于辩;与辩者言,依于安;与贵者言,依于势;与富者言,依于豪;与贫者言,依于利;与勇者言,依于敢;与愚者言,依于说;此言之术也。“荀子·非相“凡说之难,以至高接至卑,以至治接至乱,未可直至也。远举则病缪,近世则病佣。“荀子·劝学“故必由其道至然后接之,非其道则避之。故礼恭而后可与言道之方,辞顺而后可与言道之理,色从而后可与言道之致。故未可与言而言谓之傲,可与言而不言谓之隐,不观气色而言谓之瞽。故君子不傲,不隐,不瞽。“韩子·说难“凡说之难,非吾知之有以说之之难也,又非吾辩之能明吾意之难也,又非吾横失而能尽之之难也。凡说之难,在知所说之心,可以吾说当之。“韩子·说难“此道所得,亲近不疑而得尽辞也。“韩子·难言“愚者难说也,故君子难言也。“吕氏春秋·孟夏纪·劝学“凡说者,兑(悦)之也,非说之也。今世之说者,多弗能兑(悦)而反说之。夫弗能兑(悦)而反说,是拯溺而硾之以石也,是救病而饮之以堇也。“史记·范雎蔡泽列传“范雎。蔡泽,世所谓一切辩士,然游说诸侯,至白首无所遇者,非计策之拙,所为说力少也。“淮南子·人间训“夫以人之所不能听说人,譬以大牢享野兽,以九韶乐飞鸟也。……夫歌采菱。发阳阿,鄙人听之,不若此延路。阳局。(高诱注:延路。阳局,鄙歌曲也。)非歌者拙也,听者异也。“鬼谷子·权“与智者言,依于博;与拙者言,依于辩;与辩者言,依于要;与贵者言,依于势;与富者言,依于高;与贫者言,依于利;与贱者言,依于谦;与勇者言,依于敢;与过者言,依于锐;此其术也,而人常反之。……故言多类,事多变;故终日言不失其类,故事不乱。“伸蒙子“是以演先王之教,不得人之乐者,难行也。吐倡优之辞,皆得人之喜者,辞易惑也。恶有圣徒能秉其心者,复易惑而难行矣。“此所谓“经变“之第三种“变态“。
4,关于“应文之变“
明人徐师曾文体明辩序说论及辩说时曾言之:“本乎至当不易之理,而以反复曲折之词发之。“于此“米盐博辩“(语出韩子·说难)一端,古之圣人贤者论着也常言之。诸如:
庄子·外篇·骈姆“骈于辩者,累瓦结绳串句(捶辞),……而杨。墨是也。“庄子·杂篇·寓言“寓言十九,重言十七,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因以蔓衍,所以穷年。……非卮言日出,和以天倪,孰得其久。“韩子·难言“捷敏辩给,繁于文采。“韩子·问辩“以博文为辩。“韩子·说林“博于经典,以说人主。“韩子·八经·参言“取资乎众,籍信于辩,而以类饰其私。“(案:此所谓“类“。“私“,即墨辩中之“达“。“类“。“私“之“类“。“私“。)吕氏春秋·察今“博闻辩言。“史记·滑稽列传“博闻辩智。“谷梁传序(晋人范宁著)“左氏艳而富“(朱自清说“艳是文章美,富是材料多“经典常谈,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1年7月版,第47页。)陆机文赋“伫中区以玄览,颐情志于坟。典。“挚虞文章流别论“文辞之异,古今之变也。“宋书·谢灵运传“文以情变。“南齐书·文学传·论“委自天机,参之史传。“南齐书·文学传·论“在乎文章,弥患凡旧,若无新变,不能代雄。“文选·序“文之时义远矣哉!若夫椎轮为大辂之始,大辂宁有椎轮之质?增冰为积水所成,积水曾微增冰之凛?何哉?盖踵其事而增华,变其本而加厉。物既有之,文亦宜然。随时变改,难可详悉。“文心雕龙·时序“文变染乎世情,兴废系乎时序。“文心雕龙·变通“抑引随时,变通会适。征之周孔,则文有师矣。“文心雕龙·宗经“纪。传。铭。檄,则春秋为根。“文心雕龙·情采“庄周云辩雕万物,谓藻饰也。韩非云艳采辩说谓绮丽也,绮丽以艳说,藻饰以辩雕,文辞之变,于斯极矣。“皎然诗式“在儒为权,在文为变,在道为方便。“此所谓“经变“之第四种“变态“。
5,关于“应言之变“
掌握了以上四种“变态“的“说经“者,“传经“者,“变经“者,便可进入“出语不穷“(语出敦煌遗书晏子赋,伯二五六四卷)的化境。对此“出语不穷“之“应言之变“的礼赞,在百家争鸣的先秦达到了高潮。诸如:
庄子·外篇·田子方“公即召而问以国事,千转万变而不穷。“庄子·杂篇·天下“(惠施)不辞而应,不虑而对,遍为万物说。“庄子·杂篇·盗趾“心如泉涌,意如飘风,强足以拒敌,辩足以饰非。“先秦诸子中,荀子于此一端,重视尤甚,论说特丰。诸如:
非十二子“宗原应变,曲得其宜,如是然后圣人也。“儒效“千举万变,其道一也,是大儒之稽也。“王制“举措应变而不穷,夫是之谓有原,是王者之人也。“君道“(君子)并遇变态而不穷,……其应变故也,齐给便捷而不惑,……其知虑足以应待万变。“臣道“(人臣)应卒遇变,齐给如响。“致士“临事接民,而以义应变。“礼论“以为上则明,万变不乱。“乐论“足以率一道,足以治万变,……穷本极变。“性恶“多言则文而类,终日议其所以,言之千举万变,是圣人之知也。“非相“不先虑,不早谋,发之而当,成文而类,居错迁徙,应变不穷,是圣人之辩者也。“荀子之后,汉魏。隋唐文士论及“应言之变“者亦伙。诸如:
汉书·蒯通传“说士权变。“傅子·卷三“所修出于纵横者,则言权宜而贵变常“(出长短经·说人篇)。
陆机文赋“放言遣词,良多变矣,嫣蚩好恶,可得而言。“陆机文赋“若夫丰约之裁,俯仰之形,因宜适变,曲有微情。或言拙而喻巧,或理朴而辞轻,或袭故而弥新,或沿浊而更清,或览之而必察,或研之而后精。“文心雕龙·比兴“马融长笛云:繁缛络绎,范蔡之说也,此以响比辩者也。“文心雕龙·通变“长辔远驭,从容按节;凭情以会通,负气以适变。“在佛教华化的过程之中,释门佛徒充分汲取了华夏文明的精华,有不少法师达到了“应言之变“的极高境界,而被人称作“高僧“。诸如:
高僧传·唱导“释昙宗……辩口适时,应变无穷。“高僧传·唱导“释道照披览群典,以宣唱为业,指事适时,言不孤发。“敦煌遗书之中,于此一端,也有鲜明的艺术表现。诸如:
晏子赋(敦煌遗书伯二五六四卷)“出语不穷,是名君子也。“佛说报恩经讲经文·双恩记第三(前苏联东方研究所藏Φ-96号卷子)“或有能扬邪辩,击论鼓而魔党倾心;也有妙运法音,说至理而天花落座。“等等。
此“妙运法音,说至理而天花落座“之高僧被理想化了典范,是所谓的“维摩居士“。敦煌遗书维摩诘经讲经文(伯二二九二卷)说他:“说万事如在掌中,谈三界不离心内“;“貌同野鹤,性比闲云,辞同倾海,辩似涌泉“;“清词辩海人难及,妙智如泉众共谈。“此一类形容,正是以魏晋隋唐五代学问渊博,文章颖发,辩说纵横,如倾悬河暴雨的玄谈之士为其模特。
此所谓“经变“之第五种“变态“。
以上所说之“经变“的五种“变态“:“应物(事)之变“。“应时之变“。“应人之变“。“应文之变“。“应言之变“之中,“应物(事)之变“是其根本。此正如鬼谷子·捭阖所说:“捭阖者,道之大化。说之变也,必先审其变化。““夫道者,体常而尽变“。(语出荀子·解蔽。)有此根本,则“可以说人,可以说家,可以说国,可以说天下“。(语出鬼谷子·捭阖。)然而,“凡此变态“的实现,却并非易事。故南齐书,文学传略慨然而言:
今之文章,作者虽众,总而为论,略有三体。(案:此“三体“之论从略)……三体之外,请试妄谈:若夫委自天机,参之史传,应思悱来,勿先构聚,言尚易了,文憎过意,吐石含金,滋润婉切,杂以风谣,轻唇利吻,不雅不俗,独申胸怀,轮扁斫轮,言之未尽,文人谈士,罕或兼工;非唯识有不周,道实相妨,谈家所习,理胜其词,就此求文,终然翳夺,故兼之者鲜矣!
这里所说与儒道“相妨“而在“三体之外“的另一类文章,便是不见史传而存之于敦煌秘室之中的“经变“之文--“变文“。
高僧传·唱导·论曰有言:
若夫综习未广,谙究不长,既无临时捷辩,必应遵用旧本。然才非己出,制自他成,吐纳宫商,动见纰缪;其中传写讹误,亦皆依而唱习,致使鱼鲁淆乱,鼠璞相疑。或是礼拜中间,忏疏忽至,既无宿蓄,耻欲屈头,临时抽造,謇棘难辨,意虑慌忙,心口乖越,前言既久,后言未就,抽衣謦咳,示延时节,列席寒心,观徒启齿,施主失应时之福,众僧乖古佛之教,既绝生善之萌,只增戏论之惑,始获滥吹之讥,终致代匠之咎。若然岂高僧之谓耶?
今日所见之唐。五代人手写的敦煌“变文“卷子,正是高僧传·唱导·论曰所谓“若夫综习未广,谙究不长,既无临时捷辩,必应遵用旧本“之“旧本“一类。其中“传写讹误,亦皆依而唱习,致使鱼鲁淆乱,鼠璞相疑“之处甚多。但即使是如此,这些卷子所间接反映之当时佛教高僧“与事而兴“,“出语不穷“的“无穷变态“,这些卷子所间接反映之当时高僧“辞同倾海,辩似涌泉“的高超才能,仍旧不能不使人击节赞赏。由此不难想象如文淑法师那样的高僧,使听众“填咽寺舍,瞻礼崇拜“;(语出赵璘因话录。)“阖众倾心,举堂恻怆,五体输席,碎首陈衷,各各弹指,人人唱佛“的狂热场面。
古无录音。录像技术,我们再也无法亲闻亲见当时被崇高的宗教热情激发之中国佛门高僧“擎炉慷慨,含吐抑扬,辩出不穷,言应无尽“之宣讲佛法的实况了。然千载之下,仍“使人怀抱载盈恋慕“!
附议与结语
论说至此,又有一事,想附议之丁福保佛学大辞典·自序三有言:“佛学中之名词,往往滥觞中土典籍,而后人多昧其所由来。……夫古今典册,浩如烟海,后人读书不多,欲尽知其出处诚为难事。“正因如此,笔者特别看重孙楷弟先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裁一文有关“都讲“。“开题“的言说。孙先生说:“又都讲一语,自汉以来有之。“(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转引自周绍良。白化文编敦煌变文论文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82年4月版,第107页。)“且此制自汉起,至于南北朝尚沿其旧。“(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08页。)“儒家之都讲,即释家之都讲;儒家之博士或经师,即释家之法师。特释家之所谓经师,乃指转读诵经者堪为都讲者言之,儒家所谓经师乃指明经堪为师范者而言,不以成诵取之。斯特称谓之微异也。以吾与释氏异途,而其讲经制度符合如此,此真饶有趣味之事。此将认为偶然和同欤?抑以互相师效视之欤?亦吾国讲学制度上之一问题也。“(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08页。)“上文言都讲制度释儒二家所同。今以开题一事考之,知其讲说制度亦相同。然则儒家讲经,犹是佛家讲经;儒家经义之体,亦是佛家经义之体。考其源流,宁非有趣味之事欤?“(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15页。)与孙楷弟先生所说“自汉以来有之“的“都讲“。“开题“二事有所不同的是:“经说“。“经传“。“经变“之体,则肇自先秦。如果说“都讲“。“开题“,尚不能确定是“佛家仿效儒家“或者“儒家仿效佛家“的话;那末,肇自先秦至于隋唐五代尚沿其旧的“经说“。“经传“。“经变“之体,无疑是固有之传统。“经说“。“经传“。“经变“之体,当是佛教传入之后,释徒“采儒者事意为之,因相沿而为定法。“(孙楷弟唐代俗讲规范与基本之体制,第109页。)
是为经说·经传·经变--再谈“变文“之“变“。
跋
1983年8月,本文作者在甘肃兰州“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成立大会暨一九八三年全国敦煌学术讨论会“上提交了题为中国散韵相间。兼说兼唱之文体的来源--且谈“变文“之“变“的论文,试图在“楚汉文明“的背景上,澄清“变文“的渊源。该文已载敦煌学辑刊1983年创刊号(总第四期)。
1985年8月,在新疆乌鲁木齐“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一九八五年学术讨论会“上,本文作者又提交了题为经说·经传·经变--再说“变文“之“变“的论文,试图在“经学文明“的背景上,进一步澄清“变文“的渊源。
此届学会期间,在由季羡林先生主动发起召集之专门讨论本文之扩大的“语言·文学分组讨论会“上,笔者提交的论文“引起了代表的强烈兴趣“(参中国敦煌·吐鲁番学会一九八五年学术讨论会纪要,载1986年第1期中国史研究),并展开了一场异常激烈的论辩。不过,奇怪的是,当时那种“强烈兴趣“此后竟消失得无影无踪,拙文不但没有收入此次学会的论文集,而且竟被缄默包围了十五年之久。
自那时起,已经过去了十多个年头。反思拙文,论说确有未赡之处;再做探究,其间又有深入前进。为进一步探讨有关问题,1987年2月期间,曾在前文的基础之上增补修订成一长达五万余字的专著。
1992年拙著敦煌壁画乐史资料总录与研究由甘肃兰州敦煌文艺出版社出版之后,本文作者之有关中国音乐史的研究,暂时告一段落,因此始有余力顾及其它。故于1994年3月期间,翻出1987年专著之旧稿,再做斟酌,以探究“变文“之“变“为旨,节选删削,誊清写定,遂成一万三千余字之专论。
此专论草成之后,曾蒙台湾国立高雄师范大学中文系教授史墨卿先生斧正若干错误。这里谨向墨卿教授表示衷心地感谢!
近来,又斟酌参考最近若干年来同人的有关研究意见,自觉本文或许仍然有一定的价值。因此再度增补修订,并杀青如上。
特为说明情况如上,以见个人认识的前进过程,以存学术发展的历史轨迹。
一九八五年五月五日初稿
一九八七年二月十二日增补
一九九四年三月十二日节选
一九九四年七月十五日修订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日再补
二零零零年九月七日校改
已载国学论衡第二辑第606-629页
兰州,兰州大学出版社2002年5月第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