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宰曾于《丁桥太霄观记》中云:“今夫十家之聚,必有米盐之市”[2],盐不仅仅是百姓生活的日常必需品,同时也蕴藏着巨大的财政经济利益,不容忽视。在传统社会里,单是盐这一项,就占了天下赋税的一半,甚至宫闱开销、军饷发放、官员俸禄等都依靠盐税的征收。但是近数百年来,徽州人在江南各地盐市上无疑占据了很大的市场份额,胡适先生就曾说过“近几百年来的食盐贸易差不多都是徽州人垄断了”,同时也出现了 “无徽不成镇”、“无徽不商” 这样广为流传的俗句谚语。另外,有关徽商的含义,史学界一直有着各式各样的解释,其中,以国内外成立最早的研究徽商的团体成员——王廷元先生看法为主流,即徽商应当是指以乡族关系为纽带所结成的徽州商人群体,而不是泛指个别、零散的徽籍贾客[3]219。本文便是以此定义为前提,通过对明清时期徽州盐商迁移到山阳地区的原因、兴衰的过程表现以及影响的分析,来探究明清时期山阳地区徽州盐商的兴衰。
明清史、淮安地方史、盐商史的研究成果颇多,而对明清时期山阳地区徽州盐商这一特定范围的研究则较少。已经有的研究成果主要包括王振忠《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以及刘怀玉的《淮安河下盐商研究》,其中王氏大作是淮安地区徽州盐商研究的开创性著作,但该书只是对淮安徽州盐商进行了大概的介绍,并未作过多深入研究,此外,王振忠先生在研究时,针对性略显不足,容易把淮扬地区徽商的家族背景等混为一谈,整体代入研究,而没有突出淮安山阳地区徽商自身的特性。
本文主要通过对王觐宸《淮安河下志》、李元庚《山阳河下园亭记》、《清光绪·淮安府志》等相关文献资料的研究分析,同时参考相关的研究成果:王振忠《明清徽商与淮扬社会变迁》与《明清淮安河下徽州盐商研究》,了解明清时期山阳地区徽州盐商的基本状况,并在此基础之上探讨徽州盐商的兴衰。
二、徽商迁移至山阳的原因
欲谈盐商兴衰,必谈时之盐务;欲谈时之盐务,必谈上之政策。明清时期朝廷的盐策发生了很大的变化,这主要包含两个方面:一则是运司纳银制度的实施,二则是盐务机构的迁移。受当时朝廷政策变迁的影响,“逐利”的商人们自然是要重新规划他们的商路,核算成本,寻求最大利益,因而,明清时期大量徽州盐商卜居山阳。
(一) 运司纳银制度的实施
平江伯陈瑄于明朝初年开清江浦运河,使得淮安城西的管家湖水从鸭陈口进入淮河,因而运道也就此发生了重大的变化,变成了从淮安城西经过,而山阳河下正是位于管家湖嘴,居于黄河与运河之间,是漕运要冲,乃淮北盐斤的必经之地,河下淮河五坝也就成为了民船、商船搬运转输之地,百货汇集在此地。尤其在陈瑄创办了全国规模最大的清江漕船厂之后,河下就成为了物资集散地,因而也就日渐繁盛起来。这一点从河下现今所存的钉铁巷、竹巷、绳巷等街巷,就可以看出此地的历史面貌。
明代中叶弘治年间,户部尚书叶淇上书改革盐法制,施行运司纳银制度,将之前所实行的需要商人自己费时费力费财运送粮食到边关以换取盐引贩盐的“运粮开中”,变革为由商人直接向户部缴纳银子以换取盐引的“纳银开中”,这给盐商们带来很大的便利,同时也增加了朝廷的财政收入。“于是商人引盐,悉输银于运司,类解户部,盐银岁骤增至百万余两。”[4]134原本在边地屯田种粮的盐商们也都纷纷迁至两淮,“家于河下,河下乃称及盛”[5]。由此可见,实施运司纳银制至少有三点好处:第一,于盐商来说,他们可以省去大量不必要的成本,不需要辛辛苦苦地屯田种粮、招募佃户、担心收成,亦不用花大代价雇人护送,考虑途中安全与否;第二,于朝廷来说,盐商们节省了大量人财物力后,就更容易买盐引贩盐,不仅盐商受惠,朝廷亦能向盐商们征收更多的税收,二者皆喜;第三,于山阳来说,腰缠万贯的盐商们纷纷住居于此,不仅便利了此地的交通,增加了百姓就业养家糊口的机会,还带动了此地甚至是整个淮安城的经济繁荣发展。《嘉靖两淮盐法志》指出:“两淮盐赋实居天下之半。”[6]除此之外,在明朝时,淮北盐场在就出现了新的制盐法——滩晒制盐法,这与其他地区的“旧式”煎盐法相比,有着低成本、高产量、好盐质、少花工的独特优势,因此,单是淮盐这一“产品”本身就已经在当时的盐业上独占鳌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