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上所述,网络音乐产业的核心是版权经济,版权的保护与制度完善是网络音乐产业繁荣发展的基本条件。而网络音乐在发展过程中所面临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围绕版权产生的。而对于网络音乐出现的新的版权运作模式,很有可能在资源集中后带来垄断高价、不许可等问题;独家版权模式或刺激盗版反弹;版权结算透明度缺失也会导致创作者激励不足。
3。 关于我国网络音乐产业问题解决对策的研究
艾瑞咨询(2016)发表的《2015年中国在线音乐行业研究报告》提到版权代理在数字化时代获得快速发展,需要基于大数据和互联网等强大技术手段对下游音乐使用情况进行更精准的监控;需要更合理透明的收费和分成模式;需要更灵活的授权协议,如享有对版权的更大自主权,从而吸引大量词曲创作者及独立音乐人。
常昕(2016)在《东南传播》期刊发表《我国数字音乐版权保护的可行路径刍议》提到两点来创新商业模式:(1)通过明星效应对接服务平台,搭载更具市场适应性的营销渠道,吸引受众主动付费,进行音乐产品网络销售。(2)搭载传统唱片企业,开启众创音乐模式,打破音乐创作的专业壁垒。比如碎片创作,根据每个人的辞去贡献程度进行版权分配,形成众创音乐语境下的版权共享机制。
综上所述,解决中国网络音乐产业问题,需要赋予行政机关版权管理职责,能够发挥便捷、及时、成本低等优势,形成对版权的强有力保护。引导和维护良好的版权市场秩序;引导商业模式创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