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56年布鲁姆在其《教育目标分类学》中关于认知维度层次的划分中就己蕴含了“学习有深浅层次之分”的观点。 根据认知领域对学习目标的分类,布鲁姆将学习水平分为了“知道、理解、运用、分析、综合与评价”这六个层次。85230
对学习的深入研究,促使人们对学习也有了日益深刻的认识。美国学者Ference Marton和Roger Saljo基于学生阅读的实验,经过一系列对于学生学习过程的研究,在1976年联名发表了文章《学习的本质:结果和过程》 。文中首次提出了关于学习层次的概念,通过对学习者获取和加工信息方式的不同加以区分,阐述了浅层学习与深层学习这两个相对的概念。按照布鲁姆对认知领域学习目标的分类,浅层学习的认知水平只停留在“知道、理解”这两个层次;而深度学习的认知水平则可对应“运用、分析、综合、评价”这四个较高级的认知层次,不只涉及记忆,更注重知识的理解和应用。 论文网
在这之后,Ramsden、Entwistle和Biggs等学者针对深度学习的不同角度,都在这一概念基础上对深度学习做了研究。
AECT2004教育技术概念的传播推动了国内对于深度学习概念的研究。
2004年,美国教育传播与技术协会(AECT)重新修订了教育技术的定义,其中突出强调了深度学习的思想理念,并将促进深度学习作为教育技术的重要目标。 鉴于AECT2004定义广泛的传播于国内教育技术领域,深度学习也开始被国内教育技术研究者们广泛关注。
其中,黎加厚教授于2005年首先介绍了深度学习的概念,提出深度学习是指在理解的基础上,学习者能够批判地学习新思想和事实,并将它们融入原有的认知结构中,能够在众多思想间进行联系,并能够将已有的知识迁移到新的情境中,做出决策和解决问题的学习。 这一概念也得到了较为广泛的认同。
同年,王珏发表了《杜威的教育思想与深度学习》一文,论述了杜威的教育思想对开展深度学习的指导意义。
2006年,加拿大多伦多大学Hinton教授和他的学生Salakhutdinov在《科学》上发表了一篇关于深度学习的文章,开启了21世纪深度学习在学术界的浪潮。
2010年我国颁布的《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指出,教育教学中要注意培养学生的自主学习能力,注重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独立性、体验性和问题性,而这些正是深度学习方式的特征体现。 在此背景下,再次掀起了研究者对深度学习的关注与探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