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阶段,我国企业的各个方面都受到了环境的影响。这其中包括来自外部报告的压力,即如何在财务报表中进行环境信息的披露或者要求编制单独的环境财务报告。张亚连(2012)等人通过对企业管理人员发放问卷进行了调查,他们发现:我国企业实施的环境管理会计,主要通过定期检查企业的经营活动,评估该活动对相关环境造成的影响,再结合利益相关者意见,实施有效可行的环境治理、改善计划。同时公开披露企业相关的环境信息,使企业利益相关者和其他社会组织对企业的环境措施有所了解。这样做不仅可以及时向市场进行反馈,而且可以树立企业负责任的良好形象,更能够满足社会其他组织对企业的环境保护要求。积极正面的形象有助于提高企业的综合竞争力,使企业在竞争中占据领先地位。
黄宏斌(2008)从成本核算的角度出发,发现有的企业把环境管理会计用于测算企业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将会发生的潜在环境成本,帮助企业预测环境管理活动所带来的经济利益和其他相关效益,估算进行环境管理将减少的潜在环境负债。通过比较成本、效益,更好的对业绩进行计量,并对下一阶段的计划进行决策。使用环境管理会计对环境管理进行资本投入,虽然对其内部会造成收益不理想,成本支出过大。但从长远发展的角度考虑,企业潜在的环境负债将会大大减少,不确定型成本也将见底,这会使得企业的潜在收益大大提升。
在我国,能做到引入并应用环境管理会计的企业,只有很小的一部分。 周晓文(2016)通过样本抽查的方法对企业进行调查,发现大多数企业环保投资比重较少,对环境管理会计的了解也不够。即使企业对环境管理会计进行了引入,大多数也只是为了应付政府的硬性规定,环境管理会计的使用情况并不乐观,环境成本完全不计量的企业也不在少数。
对于环境信息的披露,我国直到1992年葛家澍教授发表的有关环境会计的理论论述及说明,国内学者才开始接触环境会计信息披露方面的研究。大多数企业对环境信息的披露都是在政府的强制要求下进行的,且披露形式和渠道较为单一,不利于利益相关者的查阅。
总的来说,我国目前尚未形成完整的环境管理会计体系,没有标准的考核指标和统一的披露形式,法律法规没有明确要求企业必须进行环境处理或如何进行环境处理,对相应的环境会计处理方法缺乏具体的规定。在实际操作中,我国还有很多企业没有自觉运用环境管理会计来对企业相关环境进行评估和治理,很多企业表面上遵守法律规定、以相关政策为向导,实际上为的是避免行政处罚和树立自身良好形象以获取利益,并没有从根本上考虑环境成本与受益、投资决策、业绩评估等方面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