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研究意义
本文通过对淮安地区民间礼俗音乐班社人员设置、节目安排等方面的初步研究,可以初略的了解该地区民间音乐班社的基本信息,对其在发展过程中所出现的一系列问题进行分析和探讨,以进一步的研究其发展现状。另外本文对淮安地区现有的音乐班社进行初步的调查,重点对涟水地区的民间音乐班社的现状进行调查,探讨在“文化强市”这一背景下涟水民间音乐班社进一步健康发展的策略。源:自/优尔^-论,文'网·www.youerw.com/
1.4研究方法
1.4.1 文献法
到图书馆收集相关的书籍文献资料,上网搜索相关的文章、新闻和音频图片资料,最后收集整理所有的文献资料。
1.4.2 实地调查法
对涟水地区的民间音乐班社进行实地调查,收集一些文献资料和录音、视频、图片;同时了解当地文化部门和居民对民间音乐班社的评价等实际情况。
1.4.3 个案分析法
在大范围调查的基础上,选择有一定代表性的民间班社(如无名班社、东方红班社)进行重点的个案研究,以较为真实、详细地了解民间音乐班社的运作情况。
2 民间礼俗音乐班社的起源文献综述
2.1民间音乐班社的概念
民间音乐班社也可称之为民间音乐社团、民间音乐乐社、民间音乐社班,是一种集音乐、舞蹈、戏曲等一体的古老的音乐社团形式。从中国传统音乐来看,它是指一个民族支系或社区内部与某一特定的传统音乐的实践活动在一起共同操纵某一类音乐品种,在结构上相对稳定并处于音乐生活最基层的最小群体。[1]
2.2 民间音乐班社的渊源
.关于班社,应当从乐户说起,从历史的角度来看,乐户是中国历史上特殊的社会群体,是乐籍制度的产物,是社会对编入乐籍的乐人的历史性称谓。古籍《魏书· 刑罚志》中记载“乐籍制度是始于北魏时期,止于清雍正元年。”随着朝代的变更,对乐户有很多称谓,如乐人、乐工、女乐、营户、等都是对这一群体的称谓,这一群体是传承传统音乐的主要力量,是乐籍制度的主体。在中国封建社会中,乐户遭受严重的歧视和压迫,一人为乐户,全家皆入“贱籍”,子孙世代从事“贱业”。在社会功能层面而言,乐户不仅为祭祀、朝会、宴飨、军事活动等官方礼节奏乐、还为婚丧嫁娶等民间礼俗活动场合演出助兴。 官方和民间的各种活动给乐户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和有力的支持,乐户则有力地支撑着礼乐传统的延续并保障了传统音乐的主脉传承,对中国传统音乐文化有着深远的影响。尽管乐籍制度被废除,但乐户文化在中国并没有彻底消失。乐户的后人们在适应新形式的同时也找到了新的定位,中国的传统音乐在他们手中得到了发展,他们适应了新的社会需求,组成了不同类型、性质的班社,生生不息的传承着中国传统音乐。在当代社会中,班社的组织类型多种多样,有器乐班社、说唱班社、歌班、民间乐队、戏曲社团等。[1]而淮安地区的民间音乐班社也在历史发展的音乐长河中得以延续,得以生存,经过岁月的洗礼也变得更加完善,更加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