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7年12期学术月刊刊载的朱立元先生大作对关于美的规律“论述的几点思考,对97年1期文艺研究陆梅林先生〈巴黎手稿〉美学思想探微提出了商榷意见。无论陆先生对译文的重新校译。诠释,还是朱先生对陆先生美学观点的置疑,放到当下的美学学术环境中都十分珍贵。这表明,美学界一批中老年美学家依然在坚守美学阵地论文网。众所周知,美学危机是个世界性的话题。早在本世纪初,西方许多智力过人的学者都已放弃了对美的本质的思考“,认为美学注定具有悲剧的色彩“[1]。而随着后现代解构主义的兴起,在当代西方,传统美学的悲剧命运也已宣告结束;各种美学体系已被解构成语言的碎片了[2]。在20年纪下半叶依然能保持繁荣的中国当代美学,能否避免这一危机,这已是摆在各美学派别面前的共同课题,也是美学界所共同面临的严峻挑战。
实际上,90年代以来,美学在中国的危机同样来势迅猛,中青年美学学者在纷纷背弃或解构美学的同时,也开始对美学合法性“进行质疑。赵汀阳先生便曾尖刻地指出通常意义上的那些美学研究,无论多么深入和细致,都无法消除我们在艺术活动中所可能遇到的任何一个‘审美上的困惑’。简单地说,那些美学理论没有用处。“美学只是一种手法“而已[3]。试问:如果美学学科本身都没有存在价值了,那各美学派别之间的论争还有什么意义呢?正因如此,我在对陆。朱二位先生深表钦佩的同时,也对他们之间的讨论,以及围绕实践美学的论争前景深表忧虑。美学论战,从来易攻难守,极易两败俱伤。美学界数十年论争不断。增熵“不已。使美学学科日趋衰败的历史教训值得反思。所以,我想借两位先生文中涉及的几个问题,坦诚地谈一下我对美学研究方法。学科定位及审美价值等方面的规范性。建设性意见,一并请教于两位先生及美学界同行。
从美的规律“阐释谈美学研究方法
无论对中国那一派美学来说,巴黎手稿中包含的美学思想都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它不仅对审美发生学美具有纲领性意义,而且对审美价值研究极具启发意义。但无论那一派美学家从巴黎手稿中获得怎样的美学理论资源,得到怎样的启迪,有一点,我认为应当达成共识,即巴黎手稿不是的美学著作。的确有天才的美学思想,但并没有建构并完成自己的美学理论。这是美学的缺憾,但不是的缺憾。之所以伟大,就因为他是真正把社会科学变成科学的理论巨人,他是以非常严谨的科学态度对待自己的理论研究的。众所周知,巴黎手稿全称是经济学哲学手稿,的经济学思想在手稿中已作了充分展开。但其后,却用了数十年的心血来完善自己经济学体系,临终资本论还没有完稿。每当我读资本论时,都会为博大学识缜密逻辑所深深折服。因此,我们应以同样严谨的科学态度来对待的理论遗产包括美学遗产,不应轻言美学“,更不应自称为主义美学“。前苏联有一个很坏的学风,即轻帅地拼凑或建构各种主义“学说,包括主义美学“,借的招牌吓人。如果地下有知的话,我想,他肯定会像他晚年严正声明自己不是主义者“一样,否认自己是主义美学家“!
退一步讲,即使美学已经成为完善体系,如同经济学理论那样,它也不应当成为我们美学研究的逻辑起点和理论归宿。在理论的指引下,当代中国的经济理论和实践已经大大突破和发展了的经济学理论,我们的美学研究又有什么理由停留在对巴黎手稿的推演和阐释上呢?当代的美学研究,应当是开放的,方法也可以是多样化的。我们提倡运用主义的方法,也可以采取西方引进的各种方法,但唯有这种从本本出发的经典演绎“方法不应提倡,这不仅因为它早已为经典作家所深恶痛绝,而且将遗害美学研究本身。到头来,不仅将导致美学的悲剧,还将酿成美学学者自身的悲剧。
我讲这些,决没有否定陆梅林先生对巴黎手稿重新译校的贡献的意思,我完全同意朱先生对陆先生努力的肯定。而且我还认为,陆先生的译校,可以从此终结国内学者继续从两把“不同尺度“角度对美的规律“推演的努力(晚近的这种努力见云南学术探索97年3期发表的试论尺度“与美的规律“的关系一文),不再把合规律。合目的性统一“作为对美的规律“的阐释,可以很好地起到优化“美学资源配制“的功效。当然,这并非是对合规律性合目的性统一“命题的否定;只要这一命题能揭示审美发生规律并适应于某种美学阐释,它就是合理的美学命题,只是不要再把这一命题归在名下便是了。同时,我也赞同朱先生对陆先生的批评。我认为陆先生把自己的美学理论建立在对关于美的规律“的重新阐释上,从方法论上便是不可取得,而正象朱立元先生已经指出的,若干结论,实际上是在不自觉地逻辑偷换中获取的。如果我理解的不错的话,陆先生所推演得出的美学结论,关键是美是物的客观属性“。这当然不是新的美学观点,只不过是借对的重新解读“强化这一观点的权威性而已。朱立元先生在文章中提到过蔡仪先生的学说。其实,蔡仪先生早近二??昵熬鸵丫?缏较壬?滦R胛哪茄?斫狻懊赖墓媛伞绷耍骸啊?镏殖叨取?汀?谠诘某叨取??蘼鄞佑镆迳峡椿蚴谴邮导噬峡矗?⒉皇撬低耆?煌?牧交厥隆!辈还???频汲龅拿姥Ы崧廴床煌?诼较壬???侵??摹懊朗堑湫汀彼怠2滔壬?钦庋?频嫉模?nbsp;
凡是符合美的规律的东西就是美的事物。……那也就是说,事物的美不美,都决定于它是否符合于美的规律。那么美的规律就是美的事物的本质。……事物的美就是由于它具有这种规律。“
这里的关键是把符合规律“偷换成具有规律“。具有规律“虽然极不合常理,但却是蔡仪先生得以推出他的结论的关键环节。因为蔡仪先生认为,美的规律“所要求的,就是以非常突出的现象充分地表现事物的本质,……这不就是我们在艺术理论中所说的典型的法则吗?是的,美的规律就是典型的规律“这是根据的话的意思合乎逻辑地得出来的。“蔡仪先生这篇大作的是究竟怎样论美?[4]其实,却是蔡仪先生在论美。不知这是否也是一种规律“:所谓经典推演“方法,最终都变成了六经注我“;彻底的唯物主义,导向了主观唯心主义!
但这里需要特别指出的是,这种经典演绎“的美学方法,并不仅仅存在于某些中年美学家对待巴黎手稿的态度上,同样存在于中青年美学家对待当代西方哲学经典的态度上,只不过他们的美学研究起点和逻辑归宿,是换成更时髦的海德格尔等人罢了。但愿新一代美学家不要把这种方法带进21世纪_如果21世纪中国的美学依然存在和繁荣的话!
从美的规律“性质谈美学学科定位
无论是在普通语义上还是在美学意义上运用美的规律“概念,美的规律“对于美学研究都是非常重要的。但对于美的规律“如何认识和把握,却涉及到美学学科性质定位问题。
美学究竟是什么性质的学科?在我们的美学研究中,这似乎是一个无需提出的自明性问题。翻开任何一本美学史,尤其是中国人编著之美学史,我们会看到,几乎中外古今所有名家涉及美“的学术言论艺术思想统统被纳入视野之内,横串纵联,网络成篇,似乎人类历史上真有那么一门以美“为探究对象的美学“,流派纷呈。但学科性质相同,有某种与伦理学。文艺学比肩平坐之学术地位。其实,这只是近现代人,尤其是专冶美学“学者自作多情地主观架构。从严格意义上讲,人类从来就没有过同一性质的元美学。同样美“的话语“,在不同学者那里,其语义所指。逻辑意义。哲理内涵是大不相同的。依据各自研究的方法和向度的不同,我认为,实际上存在着两大类四种不同的美学:一大类是属于人文哲学学科的思辨美学。诗化美学,另一大类则是社会科学美学和自然科学美学。当然,这两类美学是有关联的,人文美学自然也要摭拾一些美的经验羽片,但那只是它用来进行哲学思辨和美感体验的素材,它们往往是所谓唯心哲学或分析哲学。生命哲学。人本哲学。艺术哲学等等的附属,其美学往往是与相应哲学一体的存在;科学美学也有人文哲学基础,但它的哲学基础一般是科学的哲学尤其是主义唯物哲学,这些哲学只是其探讨美的本质。美的规律的理性工具,其美学本身形成相对独立的体系。这便是所谓美学不同于其它学科的特殊和复杂之处。[5]
对这几种美学性质的详尽论述不是本文的任务,我在此所要强调的只是这种划分本身。因为我自己在很长一段时间内也陷于统一美学“的误区中,似乎只要沿着既往美学家思路探寻下去,便能走出美之迷宫,发现美的本质和规律的奥秘。现在终于明白了,这原本就是不可能的。对古典和现代许多思辨哲学或诗化哲学家们来说,美“是他们思辨苦海中的一叶扁舟。心灵索道上的一根青藤。只有凭籍它,哲学家才获得思辨的自由。才能进行自由的思辨;只有抓住它,哲学家才能寻到自由的灵魂。才能体验到灵魂的自由。从本质意义上讲,纯粹的哲学人文美学都是意义“和灵魂“美学,美的规律“也是意义存在和灵魂探求的规律,而对意义的终极追求。对灵魂的自我拷问,作为人类的一种精神操练,实际上是永无止境的,美的规律“也是永无终结的。但对于真正的科学美学来说,诠解美的本质,阐释美的规律,却是其题中应有之义。美的本质。规律阐释对于它来说,不应是只能容许某种信仰生存的狭小载体,而应是能普渡众生“抵达美的世界的宽畅通道。它应当能够经受住形而下的证伪,应当具有共度性,具有可复验性,美的规律“也应当具有真理性,即使是相对真理。因此,各类不同性质的美学虽然可以互补共存,为美学繁荣作出自己的贡献;但它们之间,由于所依据的理论基础。研究方法和学科规范不同,所揭示的美的规律“基本上是无法兼容共度的,也难以通过论争辨明是非“的。打个不十分恰当的比喻,科学美学的派别之争,好比足球,通过激烈角逐,可以分出胜负。发现美的真理;而哲学思辨美学,好比气功,虽皆体大精深,益智启明,美妙无比,但各派之间难以兼容;而人文诗化美学,干脆如同中国的太极,一人一套路数,感悟甚美,但你却无法与其过招。这便是宗白华先生。王朝闻先生极少遇到批评对手的原因。
因此,我们在进行美的规律“讨论时,便首先要确定自己并搞清对方的美学性质。朱立元先生在批评陆先生将美的规律“客观性混同自然规律“时,指出:‘美的规律’在我看来,无疑是属于社会历史范畴的“。美的规律显然是与人不能分离的,是人类社会的规律,而不是与人无关的自然规律“。根据上述美学分类,这里的无疑“显然是有限度的:对于社会科学美学来说,它无疑“是正确的,笔者本人也认同这一观点;但放到其它美学之中,却是可以有疑“的。譬如对人文哲学美学来说,虽然其本身属于社会历史现象,但所阐释的美的规律“却不一定属于社会历史范畴“。同样,对于自然科学美学,其美的规律“虽然与人不能脱离,但也不属于社会历史范畴“,在前文化审美物理。生理。心理层次上,所谓美的规律“就是与人体结构直接相关的自然规律。离开若干自然规律,前文化美的规律“便荡然无存。
目前美学界存在的问题是,由于缺少对学科性质定位的自觉,许多学者都认为自己所建构。所研究。所坚持的美学是一种既有思辨性。又有科学性的元美学“,自己所发现和把握的美的规律“是普遍性规律,结果却往往衍生出某种既非人文美学亦非科学美学。既无哲学品格又无科学生命的僵死美学教条。某些洋洋大观的美学著作,一面言明要用美的规律“唯物地指导审美实践。指导精神文明建设;一面却得心应手地操作着各派哲学美学语言建构自己的美学体系,使美的规律“越来越玄学化,越来越失去实践意义。譬如美是和谐“。美是自由象征“。美是形式内容统一“之类的美的定义或规律,对康德们来说没有什么不合理之处,但放到形而下“的科学美学体系中用来指导审美实践,则近乎处处通处处不通的谶语。其实,中国很需要有自己的纯思辨美学,需要有思辨的美的规律“;但前提是要有纯思辨的哲学,而在形而上学“已被解构的今天,要建立这样的哲学和美学体系,显然需要极大的勇气和毅力。同样,蔡仪先生的美是典型“说,如果放到自然科学美学体系中,完全可以成为重要派别,笔者曾将其运用在前文化层次人体美的阐释上,发现它很有科学性。无论女人体还是男人体,凡是不能充分体现类特征的个体,很难被视为美。但遗憾的是,蔡仪先生将美是典型“视为主义美学“的普遍规律,则漏洞百出。陆梅林先生认为美的规律“是前人类就存在的,在譬如物理或生理美层次上,也无不妥。笔者也认为,若干前文化美的确与人的动物躯体和生理结构密切相关。譬如,如果人的双眼不是对称结构而是如比目鱼那样挤在一边,那今天人类视觉对称美便荡然无存,这也与实践毫无关系[6],但陆先生同样把它视为普泛的美的规律“,则难以自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