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主要使用成本法和DCF法评估企业价值,但实践证明传统的价值评估方法不适用于创业企业估值。成本法会严重低估创业企业的价值,DCF法在运用中主观性较强,很难客观准确地评估出创业企业的价值。19138
王少豪(2002)对国际上用于评估高新技术企业的方法进行了详细分析——实物期权法、相对估值法和折现现金流法,并且指出传统的估值方法在高新技术企业估值方面的缺陷,他认为,作为影响高新技术企业估值的重要因素,研发费用应当在会计期间内摊销。
程远亮、李秉祥 (2002)探讨了包括实业投资和金融投资在内的有关企业估值的核心问题,总结了用于估值企业的三种模型: 期权模型、现金流折现模型和相对估值模型。
王忠波(2002)对高科技企业股票做出了研究,指出在2000年该类股票市值出现较大幅度缩水后,该类股票的估值方法面临严峻挑战,同时总结了高科技企业估值的理论框架,并且对各方法的适用性做出了分析。
王飞航、徐迪(2004)对实物期权的相关计算方法进行了总结,并利用相关方法评估网络公司的价值。
宋曦(2007)在其研究报告中通过对传统估值方法与实务期权方法的比较,认为没有任何一种完美的方法适合创业企业的估值,但是实务期权对于创业企业的估值具有较大的适用性。
王国平(2009)在对传统估值方法比较后,他认为实务期权法与折现现金流法对我国的创业板估值并不适用,而较为适用的是相对估值法。对于创业企业投资价值的评估,虽然在国外已经有了相对成熟的理论与方法,但是基于我国国情和创业企业本身的特点来说,不能完全照抄照搬国外创业企业投资价值评估的方法。
在西方发达的资本市场,市盈率一直被认为是评估股票投资价值的重要指标,而这一论断已经被理论界与实务界做了充分的说明与论证,市盈率更是倍受广大投资者和学者的推崇。关于市盈率的理论研究国外已经非常完善,实践方面也相当的普遍,许多国外学者还采用了许多定量的方法对市盈率进行研究,为广大投资者的投资和资本市场发展奠定了理论基础。
关于我国股票市场合理市盈率的理论研究相对比较晚,在2000年以后,经济学者和市场人士对我国股票市场的市盈率开始相关了研究并做了积极地讨论,但是意见并不统一。经过总结,争论的问题核心在于我国股市的市盈率是否过高?其合理的区间是什么?
张志明(1999)对1992-1997年的沪深股市的市盈率进行分析后,估计得出我国股市的合理市盈率大约为34倍,而美国成熟的资本市场市盈率大概为20倍,可以看出与其相差较大。付茜、李红刚(2002)利用我国沪深两市的实际数据,通过分析资本资产定价模型,估计得出我国股市合理市盈率区间大约为8-24倍,因此得出我国股市场估值偏高,存在一定泡沫的结论。王平(2006)依据资本定价理论并且结合我国利率市场不完善的国情,以10年期的国债利率为参数说明了我国股市合理的市盈率区间大约在23-55倍。王国平(2009)在其研究报告中通过P/E、P/B指标的分析,对比纳斯达克和香港创业板市场的指标数值,估计得出我国创业板市场的合理市盈率为50-60倍。
胡增芳(2012)认为目前我国创业板的创业概念不足并且投机氛围较为浓厚,目前投资创业板的风险较大。张显峰(2013)认为我国创业板上市的公司成长空间任然较小同时大多数企业任面临融资瓶颈。
国外文献综述
创业投资企业项目价值评估是创业企业投资价值评估理论的来源。Irving
Fisher(1910)通过研究投资价值收入与资本的关系等相关问题,提出了未来收入的折现值是资本的价值实质的结论,并在1931年第一次提出现金流量折现法的想法。Fischer Black(1974)第一次提出期权定价理论,为以后的学者将期权理论应用于创业企业投资价值的分析研究奠定了科学基础。Trigeorgis(1992)通过研究实物期权的多重性问题,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实物期权在实际运用中多重性问题。Blanca Maria Martins Rodriguez(2003)提出了创业企业价值评估模型SGVM,从战略实施和创业企业的战略规划两个方面考虑评估创业企业投资价值。在实践方面,美国创业投资家将基于美国数十年投资经验的拇指规则运用到创业企业价值估值中,他们对拇指参数做出了具体的规定,运用较高的折现率来抵消乐观的预期,可以看成是一种修正风险的现金流折现法。 市盈率投资价值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1037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