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老年协会研究综述
我国农村老年协会的建立始于20世纪70年代,它是一种农村自发组织建立的基层老年群众组织。我国第一个自发的农村老年组织是1972年江西省兴国县江背镇高寨村老人自发组建的老人互助会。我国于1982年成立了中国老龄问题全国委员会,随之,全国各地区先后成了老龄委,部分农村地区成立了老年协会。截至2014年底,全国基层老年协会数量达49万个,覆盖率达74%(全国老龄办、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乡社区老年协会建设的通知,2015)。通过对农村老年协会的深入研究,学者们发现,早期的农村老年协会并不像当今的老年协会一样具备各个方面的功能,其发展功能相对单一,随着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农村老年协会的社会功能也逐渐丰富起来。通过对老年协会相关研究的查阅和整理,笔者发现老年协会与村庄治理、社区福利等之间的关系是学者们的主要研究方向。89360
在社区福利方面,董海宁通过将浙江省宁波市L村老年协会作为个案进实证研究,发现老年协会拥有高效的动员社区或者村庄内部资源的能力,它不仅在促进老年福利上,而且在促进社区或者村庄的整体福利上都发挥着重要作用(董海宁,2003)。赵晓峰和王习明等人认为,老年协会的建立不仅可以为老年人提供丰富的非物质福利,甚至还能推动新农村建设,要改变老年人的弱势地位,给老年人提供有意义的老年生活就必须走老年人组织化的道路(赵晓峰、王习明,2006)。论文网
有些学者则是从老年协会在村庄治理方面作用这一角度出发对老年协会进行研究。岳海杰等对下堡村进行研究之后,认为老年协会不仅能够协助村委开展工作,而且能够借助其在村庄中的威望处理一些“难事”和“闲事”(岳海杰,2002)。黄铮在其《农村老年协会发展的政治学启示:以宁波市北仑区H村为个案》一文中提出,农村老年协会在农村社区中扮演者增强老年人对社区认同及提高村民归属感和幸福的重要角色(黄铮,2007)。
2。老年福利研究综述
对老年福利的界定,不同的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出发,有不同的理解和认识。彭华民教授从广义和狭义两个方面对老年福利的内涵进行了阐述,他认为广义的老人福利是指国家和社会通过社会化的福利设施条件以及有关的福利津贴,来满足老年人的生活服务的需要并促进其生活质量不断改善或提高的一种社会政策;狭义的老人福利是指根据老年人的特殊需求以及老年人自身的特点,由社会来提供老年人特殊性的、照顾性的物质和社会服务(彭华民,2002)。邬沧萍从老年人生活质量的角度出发,将农村老年福利定义成农村老年人对自己的物质生活、生命质量(或身心健康)、精神文化生活、享有的权利和权益、自身的素质以及生存和生活环境等方面的客观状况以及主观感受的总体评价(邬沧萍,2002)。
穆光宗从老年人需求的角度出发,将老年福利划分为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生存需求,包括老有所养、老有所依和老有所助;二是情感需求,包括老有所爱、老有所伴;三是发展需求,包括老有所乐、老有所学、老有所亲和老有所美;四是价值需求,包括老有所用、老有所为和老有所成;五是归宿需求,即老有善终(穆光宗,2002)。
同时,对农村老年人福利的研究还包括王习明、贺雪峰等人关于主观福利的研究,这里的主观福利是指更侧重于非物质方面的福利。对于农村的老年人而言,他们在乎的不仅仅是物质方面的福利,更多是子女对他们的关心、家庭的和睦以及老人之间的相互交流等精神方面的慰藉。贺雪峰认为农村老人协会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以及作为一个民间组织在村庄内的影响力,使得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日渐边缘化的老人群体重新回到了村庄生活的中心,这对于农村老人获得更多的主观福利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农村老年协会福利供给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18034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