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文献综述(1)纳税筹划理论萌芽阶段(19世纪中期—20世纪中期)十九世纪中期,地中海贸易快速发展,开始出现一些“专门为商人量身定制税务筹划方案”的新服务。1935年,“纳税筹划”在英国历史上著名的“税务局长诉温斯特大公”案中首次正式被提出。 (2)纳税筹划理论早期发展阶段(20世纪中期—20世纪80年代末)26507
1951年,罗斯教授将“纳税筹划”定义为“纳税人纳税支出最小化”的方法。该定义未考虑合法原则,也未从企业角度考虑其整体利益。
1987年,W•B•梅格斯以“税后收益最大化”为目标,从企业经营与财务活动安排角度出发,把“纳税筹划”定义为,大家可以通过合理地安排生产经营业务活动,使自身所需要上缴的税款比未合理安排业务活动之前要少很多,并尽量达到最少。论文网
(3)纳税筹划理论深入完善阶段(20世纪90年代—至今)
1992年,迈伦•斯科尔斯提出“有效税务筹划”的概念,并认为,传统纳税筹划目标中的税负最小观点存在着致命的弊端:之前的研究并未关注到交易过程中实际发生的成本费用。而作为有效的纳税筹划,就必须得从交易各方利益出发、充分关注到隐性税收与显性税收之间的关系等因素。
当前的西方世界,整个会计政策体系已经相当成熟,基本覆盖了实际业务活动中的方方面面。与其所对应的税法体系也很完善,国家的管理层也会利用税收的杠杆效应来把握整个经济发展的大方向。社会上也会有许多著名的中介机构提供为企业量身打造的税务筹划方案,如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也针对纳税筹划这个需求旺盛的新兴行业,设置了专门的部门,并朝着专业化运作发展。
2.国内文献综述
(1)纳税筹划理论萌芽阶段(20世纪90年代—21世纪10年代初期)
20世纪90年代中期,我国的专家学者们自那时才从西方第一次认识了纳税筹划这一理念,并开始对其进行研究。
2002年,盖地把纳税筹划定义为,纳税人依据所涉及的现行税法,在遵守并尊重税法的前提下,运用自己的权利,根据税法的“允许”与“不允许”、“应该”与“不应该”等,对组建、经营、投资等活动进行旨在减轻税负的筹划。
(2)纳税筹划理论发展阶段(21世纪10年代中期—至今)
2008年,傅晓敏认为中小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应重点关注以下几类风险:税收政策变化的风险、税务行政执法不规范的风险、筹划目的不明确的风险。企业对这些风险应当予以特别的关注。
2009年,白云研究了税务代理与纳税人之间存在的委托、代理关系,并得到了“最优激励系数”与“税务代理的最优行动”。
目前我们国家的学者们对于“基于会计政策选择的企业纳税筹划”的研究主要分为以下三种:
第一种主要以纳税筹划与会计政策选择之间的理论关系,杨旭(2011)从新企业会计准则的变化出发,研究其对企业税收的影响,并基于新会计准则对企业进行纳税筹划。
第二种主要以某一行业作为研究对象进行纳税筹划,比如王慧、冯岑(2009)针对我国纺织服装行业中的几个比较有代表性的可选择性会计政策来为公司定制税务筹划方案。
第三种主要基于某一具体税种进行纳税筹划,例如皮建东,李嘉明(2013)研究了上市公司的会计政策变更行为,并通过案例证明了企业可以通过选择合适的会计政策对自身整体的所得税税负负担水平进行筹划。郭小峰,张霞(2013)从“减少销售额、增加扣除项目、代收费用、核算方式”共四个方面对房地产公司的所要缴纳的土地增值税进行税务分析。 纳税筹划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071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