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典经济学最低工资理论就西方现代的工资理论的发展历史而言,第一种形成的工资理论,即生存保护工资理论,该理论就是最低工资理论的雏形。而生存保护工资理论产生于新型资本主义上升时期的18世纪末到19世纪初,该理论的主要观点是:长远来看,工业化社会中,工人们的工资应该等于他们的最低生活费用,即工人的工资只能保持在能够文持其生存的水平上。早期的古典经济学家魁奈和杜尔阁等人著作中就已经对这种理论作了一定的论述;其后,亚当•斯密和大卫•李嘉图等提供了更多的建议为这个理论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亚当•斯密认为,随着经济的波动,工人的工资最终总会降低到文持生计的水平上;李嘉图认为,工资就是劳动的自然价格,而劳动的自然价格是使工人大体上说能够生存下去,并且能够在人数上不增不减的延续其后代所需要的价格。27457
(二)新古典经济学最低工资理论
自最低工资立法以来,人们一直对这项政策是否会对就业产生影响方面心存疑虑。也就是在劳动力需求曲线向右下方倾斜的情况下,以强迫企业的方式提高低工资工人的工资,可能会减少非技术工人以及缺少经验的工人的就业机会。也正因如此,那些不受影响而被雇佣的低工资工人会因为最低工资提高而获利受益,而那些因此原因失业的工人则会加剧他们的贫穷。多年来经济学家们一直关于最低工资对失业的影响念念不忘,对最低工资立法提出不同的一件。其中以斯蒂格勒的《最低工资立法经济学》最为引人注目,该文是传统最低工资经济理论的代表之作,他认为,为减轻贫困而制定的这种政策,不仅对减轻贫困起不了作用,而且还扭曲了资源配置。在其后更多经济学家也同样相信,最低工资法干扰劳动力市场的正常运行,导致劳动力需求减少,使更多的人面临着失业考验。
(三)国内最低工资理论的发展 论文网
在20世纪的80—90年代,我国大部分经济学家认为最低工资标准的提高对经济发展会带来消极影响,故而当时最低工资的标准一直没有变动。但是,到了90年代的中后期,影响经济的最低工资制度被更多的学者认为是反贫困的有效措施,对于其的研究重获新活力。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任何事物都是在变化的过程中不断发展的,对最低工资的认识也不外如是。
最低工资标准的支持者认为在我国有实施最低工资制度是必要的:罗小兰对上海市的调查分析结论指出:在我国买方垄断劳动力市场的前提下,提高最低工资对与促进农民工就业具有积极意义。把适用于统一封闭劳动力市场的经典最低工资理论模型进行拓展,并以深圳案例展开实证研究,结果表明最低工资制度不会成为区域就业量下降的原因,反而对于构建公平、公正的分配秩序,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有着积极的影响。论文网
但学术界对于实施最低工资制度的必要性仍然存在着争议,大量学者依旧对现阶段最低工资制度的实施持反对意见。比如,著名经济学家张五常指出:“最低工资是一种价格管制,其直接的不良效果屡见经传。少为人知的间接效果是阻碍了合约的选择,为祸更大。”明确指实行最低工资制并不具有必要性。同时,他还认为最低工资不利于经济的发展,实施该政策会促使雇主为了保持利益做出对低收入人群不利的调整;最低工资会使劳动力转移缓慢下来,出现大量工人返乡的现象。经济学家薛兆丰认为:在市场经济里,“供求”先决定最终产品的“价格”,而最终产品的“价格”再决定原材料的“成本”,市场的“供需”是劳动力介入的惟一决定因素。既然工资是由劳动力的供求决定的,那么用命令或法律来规定工资和福利的高低,就是枉费心机。对工资的硬性规定,会造成低薪工人的失业,低薪求职者有可能再也找不到工作。学者刘军胜认为:由于中国的劳动力供给曲线相对于欧美国家更为平缓,因而在实施了相同的最低工资制度后,在中国会造成更多的失业。 经济学最低工资理论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193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