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我国满足老龄人群金融服务需求的有效途径
在思想观念方面,唐心仪(2012)[9]认为中国的人口老龄化应“以人为本”,只有心与心的与客户沟通,创新金融服务意识,才能促进银行未来的发展。她也提出了社区银行综合发展的理念,认为社区银行大多为城市商业银行,受客户资源、网络因素等限制,只能在社区进行初步尝试。只有从浅层到深层的宣传、探索和管理,才能完善“社区金融便利店”,实现金融便民与社区服务的立体融合。黎纪东、王侃钰(2013)[12]认为金融机构应细分老年金融市场:低龄老年市场( 60-70岁)、中龄老年市场(70-80岁)、高龄老年市场(80岁以上)。在新产品研发中,要考虑到低龄老年市场的潜力比较大。娄飞鹏(2014)[13]认为由于人口老龄化的趋势是不可逆转的,有必要制定一个养老金融的发展战略。老龄产业的发展、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和经济发展的动力要求商业银行积极发展老年金融,建立健全老年金融体系。陈煌生、陈天玮(2014)[14]也认为,需要制定针老龄客户服务。
从产品和服务来看,唐心仪(2012)[9]认为,技术创新、计算机技术和网络发展,无形中为老年金融服务开辟了新的服务渠道。黎纪东、王侃钰(2013)[12]认为要在产品开发、产品营销、风险管理等方面做出努力。首先要把握市场先机,研发出适合老年人需求的理财产品;其次要根据老年人的金融消费习惯,加大宣传力度,改善服务质量、建立品牌形象,树立良好口碑;最后要利用技术和资源为老年人提供应对各类风险的工具,让其安度晚年。娄飞鹏(2014)[13]认为要从组建专业机构、研发产品、优化渠道和扩大合作这四个方面来进行金融服务的创新。首先要设立专业机构保障时效性的金融发展;其次,为老年人提供金融服务应注意跨行业合作,扩大客户源,多样化服务以分散老年人口的金融风险。吴成居(2015)[15]认为,除了要重视发掘老年客户群体之外,金融机构还要积极探索适合老龄化社会的新型老龄金融产品,金融服务还要更加专业化、人性化。
在机构和政策上,唐心仪(2012)[9]认为要建立健全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相关法律制度,成立专门部门,对金融机构进行统筹管理,加强监管力度。吴成居(2015)[15]认为,应对老龄化的浪潮,我们需要加快养老投资机制的完善,建立针对老年人的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和制定优惠的政策。中央和省政府要设立老年事业特别预算基金、经费和预算,确保财政资金投入和规模,为老年事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在土地政策方面,他认为,老龄化土地的布局应该是合理的,可以纳入城乡公共用地老化管理规划;在新增加的用地指标中,每年要安排一定比例以确保在老龄化领域的公共服务建设。人民银行要大力扶持老龄事业,加快制定出台优惠信贷政策;金融机构要支持养老院、康复医院、老年公寓等社会服务设施建设,严格按照相关政策发放低息或部门贴息贷款;与此同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不仅要对外资和民间资本放开,还要免除相关税费,来减轻养老机构的负担。
参考文献
[1] 黄毅,佟晓光.中国人口老龄化现状分析[J].中国老年学杂志,2012,(21).
[2] 卢霞,张恒,陈兴源.人口老龄化发展现状及应对措施研究[J].重庆大学学报,2014,(02).
[3] Hannon T H, and Mc Dowell J M. Market Concentration and Diffustion of New Techonology in the Banking Industry[J]. Review of Economics and statistics.1984,(11):89-97.
[4] Drew Stephen A W. Accelereting Innovation in Financial Service[J]. Long Range Planning,1995 Vol.28, (4):11-21. 老龄人群金融服务需求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2):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1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