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全面二孩”政策“全面二孩”政策是对我国自2016年1月1日起实行的修改后《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中主要修改条款的简称,亦称“全面二胎”政策、“普遍二孩”政策、“普二”政策等,其核心内容为“明确全国统一实施全面两孩政策,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两个子女”。28385
2、性别歧视
性别歧视是指:在劳动力市场上,只是由于性别原因使两个完全同质的劳动者受到不同的对待。[2]本文中性别歧视特指女性在就业市场上受到的不公正对待,是企业在招聘过程中出于种种原因在面对能力素质相近的男女求职者时对男性求职者的偏好。[3]论文网
3、就业准备
就业准备是大学生就业的基础和前提。[4]关于就业准备,不同学者在撰写论文时均会给出其认为合理的定义。邵海燕等认为就业准备是大学生为了增加“获得满意度高、竞争性工作岗位的可能性或接近程度”而进行的心理、综合素质和能力、以及职业规划方面的准备。[5]孙灵认为就业准备包括的方面很多,主要的两方面是就业能力准备和就业期望准备。[6]肖云等则认为就业准备是指大学生就业之前,为了实现最佳就业目标或贏得较满意的工作岗位而进行的知识、能力、心理、个人规划、政策形势等方面的预先安排或筹划行为。[7]张建奇认为,大学生就业准备是指大学生为了实现最佳就业目标或赢得较满意的工作而进行的各种准备.包括知识能力准备、心理准备、职业关注和自我认知等。[8]贾元义认为主要包括确定合理的就业目标和择业标准、身体素质准备、知识能力和技能准备、良好的就业意识的树立、人才市场的进入,参加“双向选择”的准备、心理准备特别是挫折心理准备等几个方面。[9]
本文中就业准备主要采取孙灵(2008)的定义并补充其他学者观点。将大学生就业准备定义为:大学生在进入劳动力市场前为获得就业岗位、实现就业目标所做的包括就业规划和就业能力两方面的准备。其中就业规划包括就业预期、自我认知、个人发展规划、形势政策关注、就业地点选择等;就业能力包括学科专业知识、实践经验、人际交往沟通能力等。[10]
(二) 相关研究
1、女大学生性别歧视分析
近十多年来,我国大学毕业生的就业形势持续严峻,大学毕业生人数仍呈直线上升的趋势,已经由2000年的107万人增加到2013年的699万人;2014年突破700万大关,被称为“最难就业季”和“更难就业季”;2015年的毕业生数量更是达到了749万人。2013年中国大学生就业率调查报告指出,毕业时已经确定毕业单位的大学生比例为71.9%。在确定工作单位的毕业生中,男大学生以77.3%的就业率高于女大学生的65.9%,二者相差11.4%。根据麦可思数据显示,2014年在各类用人单位中,国有企业男女毕业生的就业比例最不平衡,就业于国有企业的本科男生占29%,高于本科女生的15%;高职高专男生占22%,高于高职女生的9%。[11]
全国妇联妇女研究所2015年在北京等地多所高校的调查显示:高达 86.6%的女大学生受到过一种或多种招聘性别歧视,其中 80.2%的女大学生认为在招聘过程中存在“招聘信息显示限男性或男性优先”,“拒不接收或不看女性简历”,“不给女性笔试,面试机会”,和“提高对女性的学历要求”等现象。[12]
女大学生就业歧视的存在原因有其经济学依据,胡安荣学者根据贝克尔歧视理论对企业拒绝女大学生背后的经济因素进行分析,认为包括生育在内的自然附着成本是女大学生在就业市场上受到歧视背后的经济动因。贝克尔歧视理论认为在市场上有偏好的歧视性雇主,将会因为偏好而损失部分利润,但在实际中,由于女大学生相比男大学生高的自然附着成本,对女大学生的歧视成本和歧视收益可以用货币来衡量,因此拒绝女大学生的歧视性雇主追求的依旧是理性的利润最大化。[13] John Wellens(1977)也认同这点:“雇佣大量育龄妇女对企业来说更加昂贵,从而将会使企业在竞争中失去成本优势”。[14] 全面二孩与女大学生就业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31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