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关于电子货币背景的研究孙宝文、王智慧、赵胤钘(2008)认为电子货币是一种全局货币,具有无限支付的能力,具备作为交易媒介的功能;充值而获得的网络虚拟货币不可以作为交易媒介,在性质上不是真正的货币,只是一种具有局限性的单向支付工具;而类似人大经济论坛币这样的虚拟货币在其自身的经济系统中,具有双向支付的能力,可以作为交易媒介,具有有限支付的能力,但是一旦离开了它的虚拟经济系统,就不再作为交易媒介,还会成为被倒买倒卖的对象。29061
祁明(2014)认为电子货币对互联网金融起着重要作用,只有通过相应的治理策略来防范其问题与风险,结合“云管理”与“大数据监管”构建一个包括“监管中心层面”、“货币运行交易层面”和“用户层面”三个文度的电子货币管理体系,才能发挥电子货币作为网络交易媒介的正向作用,促进互联两金融、网络经济更加健康发展。论文网
孙国峰、邓婕、尹航(2014)认为当居民消费意愿较低但投资及生产意愿较高时电子货币最易和法币达到共存的均衡。私人电子货币和法币共存于市场,同时流通,共同充当交易中介,这样的发展模式,保证了在合适的发展规模下,促进了社会生产,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周光友、施怡波(2015)认为电子货币极大程度上推动了互联网金融发展,电子货币的产生也促进了电子商务的快速发展及在互联网金融领域的一些创新。
印文、裴平(2015)认为中国的货币政策并不是非常有效,而且这些政策对宏观经济的调控作用具有滞后效应;但在我国电子货币发展的背景下,电子货币的存在明显改进了货币政策的有效性。因此,中国不但要继续推动金融改革,完善货币政策的有效性,还要在预防电子货币带来的风险的前提下,以积极的姿态,继续推动电子货币发展的进程,从而提高我国货币政策对于宏观经济调控的有效性。
Hiroshi Fujiki、Migiwa Tanaka(2014)研究表明,持有电子货币越多的人并不是那些持有现金更少的人,没有任何显著的证据可以证明电子货币可以完全成为现金或实际货币的替代。
Goonenc、 Gurkaynak、Ilay Yilmaz(2015)认为电子货币的发展对于经济的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推动作用,但支付服务的监管和网络空间技术的有待进一步的加强和研究。
从国内外学者对电子货币的研究中可以看出,他们都认为电子货币对于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程度的推动作用,同时电子货币在我国也具有较大的发展空间。但是另一方面,大部分学者认为电子货币目前仍有很多不足之处,同时我国的电子货币政策的有效性也有待提高,他们认为电子货币目前还不能替代实际货币。上述学者的研究都是从宏观角度出发,研究电子货币对整个经济发展或是社会经济的影响,并没有详细研究微观的内容。
(二)关于移动支付的研究
徐会敏(2006)认为移动支付的定义为通过移动运营商提供的移动通信网络,以手机为代表的移动终端为载体的购买商品、服务或者缴费的行为。并认为移动支付也肯定是一种资金由买方转移到卖方的支付方式。
谢平(2013)认为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移动支付能够真正做到随时、随地和以任何方式进行支付,在未来有可能取代现金和信用卡成为主要的支付方式。支付方式是货币形态最直观的表现具体到电子货币,其本质是信用货币移动支付是电子货币形态的主要表现形式,电子货币则是移动支付的基础。移动支付和电子货币具有网络规模效应而预期在移动支付和电子货币网络规模效应中起着关键作用。随着信息通信技术的发展,其他收益率较高的资产很容易转化为可以作为支付手段的货币用于交易。 移动支付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241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