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剑著《我国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及对策探析》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作了系统分析,通过对阐述现存问题,做出对应的解决对策。其中重点分析了电子商务税收管辖权存在的问题,该文章认为,在传统税收领域,根据属人原则和属地原则,税收管辖权可以分为居民管辖权和来源地管辖权,居民可以分为法人和自然人,通常以住所或总机构所在地为管辖权的依据,这些住所都是有登记的,方便税务机关征税和采取强制措施。而在电子商务领域,这些“住所”是不固定的,如果抛弃传统税收中的“住所”的登记,那相对固定的只有网址、服务器,这些可以长期固定不变,因此可以作为税收管辖权的依据。而对此对策的原因分析略显欠缺。
(二)提高我国公民纳税意识的措施
乔阳著《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征管立法现状与完善》中,分析了我国现阶段对电子商务税收的政策,也阐明了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薄弱是纳税过程中的重大阻碍。并详细列举了我国公民纳税意识薄弱的原因,最后针对纳税意识薄弱的原因提出相关对策,包括税务部门应普及自觉纳税的教育,让人们更多的了解税收以及纳税的相关知识,并将税收的运用公之于众。鉴于网民人数的增多,建立网上咨询站或者宣传站是很有必要的,税务机关可以用动画视频等方式将税收知识发给电商或在网站发布以达到宣传的目的。利用多媒体技术,也可以在网上建立咨询系统,提供在线咨询,为人们答疑解惑。但是在文章中只提到了纳税人纳税意识的提高是解决税收问题的重中之重,而没有考虑到人与人之间是双向交流,纳税人对应的不仅是税制,还有税收人员,如果税收人员的服务意识提高,素质提高,对纳税人自觉纳税意识的提高也是有很大帮助的。
(三)对采用电子化统一税票做法的分析
叶扬著《浅谈我国电子商务税收的法律问题》中提出了采用电子化统一税票,电子发票是指基于税务机关网络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即每次互联网交易后,必须通过网络系统开具专门的发票,并将开具的电子票据传送给银行,才可以进行电子账户的款项结算。除此之外,还要尽快确立电子票据的法律地位,以确保税收征管顺利进行。此文虽然提出了用电子化发票代替现行的纸质发票,并进行立法以确保其法律地位,但并未给出可操作的具体办法,比如建立完善的票务系统,且我国目前技术也达不到相关要求,所以该措施并未与现实紧密联系。
四、总结
我国法学界对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的讨论与研究是多角度的,学者主要从以下方面对该问题进行了论述:电子商务的界定;国际上对电子商务税收有哪些政策;我国电子商务税收中的问题;完善我国电子商务税收制度有哪些建议。
总体上看,学术界就问题进行专项研究的论著较少,研究某一税收问题的论著比较多,从宏观的角度把握我国税收问题的论著比较少;虽然指出问题的不少,但提出切实可行的办法的著作不多;研究方法多拘泥于与传统税收相比较,缺乏与现阶段科学技术的联系与探讨;但许多著作都提出了原则性的问题和建议,值得借鉴。
参考文献
[l]谢毅哲.分析现阶段电子商务中的税收管理[J].中国连锁,2014年第一期.
[2]余剑.我国电子商务征税问题及对策探析[J].中小企业管理与科技(中旬刊),2014年第一期.
[3]王晶.我国电子商务税收问题探讨[J].经济问题探索,2013年第十期.
[4]江晓波.我国电子商务税收法律立法现状及对策[J].法制博览,2005年第四期.
[5]李臻颖.C2C模式下电子商务税收法律制度研究[D].北京:北京交通大学,2011. 电子商务税收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2):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4601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