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的研究。高佳敏(2013)认为国内关于P2P借贷行业的争议络绎不绝,涉及风险控制、法律性质等多个方面,核心问题就是运营模式之争,P2P网络借贷平台未来能否获得健康长久的发展取决于成熟的商业模式,即完善的风险控制机制和公平透明的交易机制。国外的P2P网络借贷平台运营模式一般分成三种:第一种是以盈利为目的的模式,如Zopa、Prosper、Lending Club;第二种是非盈利模式,偏向扶贫性质,如Kiva;第三种是单纯提供投资机会的模式,这类平台对贷款是否成功和贷款人的违约情况都不负任何责任(莫易娴,2011)。陈初(2010)将网络借贷的经营模式分成四类:一是以企业网上行为参数为基础的综合授信,二是做银行金融业务前端流程的外包服务商,三是“P2P”网络融资模式,四是建立为学生提供贷款的社区。根据服务对象的不同,王艳、陈小辉、邢增艺(2009)研究认为国内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可以分成:专门提供个人对个人小额信贷的平台(拍拍贷、红岭创投),专门为学生提供贷款服务的平台(齐放网),专门为农民提供小额贷款的平台(Wokai)。根据服务方式的不同,代其云(2014)通过对主流P2P网贷平台的比较和分析,将其分为两种模式。第一种是纯居间模式,以我国第一家P2P网络借贷平台“拍拍贷”为代表,拍拍贷既不参与吸纳存款,也不进行发放贷款,而是通过为借贷双方提供展示信息、自主化交流的平台和相关的支持性服务,从而促成交易。第二种是综合模式,以“红岭创投”和“宜人贷”为代表,这类平台在提供简单的居间服务的基础上还提供债权转让服务、资金担保服务,多元化的服务在某种程度上具备了理财的属性。
对我国P2P网络借贷行业发展的问题和对策研究。网络借贷本质属于民间借贷的范畴,但法律上缺乏一个明确的界定。官大飚(2013)提出我国P2P网络借贷存在四类风险问题,第一类是贷款资金链断裂引发信用风险,如果不法分子通过借新还旧的方式不断非法吸收大量存款,一旦无法如约还贷就会因涉及金额巨大、人数众多而造成大面积的信用危机;第二类是挪用第三方账户资金引发操作风险,由于同行竞争激烈,P2P网络借贷公司可能会挪用未受到监管的第三方账户资金来投资获利;第三类是资金诈骗普遍发生引发声誉风险,由于高收益,P2P网贷平台极易被不法分子作为诈骗资金的新渠道,导致整个市场受到影响;第四类是可能弱化政府宏观调控政策效果,P2P网络借贷公司具有一定的金融机构属性而且监管主体不明确,容易造成国家宏观调控政策被削弱。张正平(2013)认为国家监管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缺失和运行模式的缺陷限制了我国P2P信贷行业的发展,迫切需要明确P2P行业监管的主体和责任、建立相关的法律体系,完善个人征信制度。
总体来说,国外高度发达的P2P网络借贷平台和完善的运营模式使国外学者对P2P 网络借贷的理论研究比较全面,而且还基于对Prosper 的数据分析深入到实证研究阶段,学者们通过对交易数据的分析得出借款金额、借款利率、借款者的信用等级和社会资本等都会对借款者的借款成功率产生影响。由于平台模式尚未成熟、争议颇多,国内学者对 P2P 网络借贷的研究相对较少,主要集中在运营模式比较分析和平台监管的定性阶段。而且现阶段这些文献多是着重从宏观的角度去解读,缺少微观方向的分析,对典型平台的探索更是凤毛麟角,关于深入剖析可持续经营模式的研究几近空白。综合模式和保证金担保模式是目前国内P2P网络借贷平台的主流模式,红岭创投作为这两种模式的典型平台,极具代表性,本文将以红岭创投为例,希望通过对其全方位的分析,归纳总结出我国P2P网络借贷平台存在的典型问题和解决的措施。 P2P网络借贷公司文献综述和参考文献(2):http://www.youerw.com/wenxian/lunwen_5052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