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宋末的《宋江三十优尔人赞》到元初的《大宋宣和遗事》、元代的水浒戏,到施耐庵的《水浒传》,它经历了200多年的成书过程。而在这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传统的儒学思想一直占据了不可动摇的统治地位,加上当时宋明之际理学盛行,必然会给小说打下影响的烙印。程朱理学继承了传统的道德伦理观,明确的提出了“存天理,灭人欲”,“天理存则人欲亡,人欲胜则天理灭”,尤其是情欲更是被众多的理学家们视为洪水猛兽,所谓“万恶淫为首”。所以在两性关系中如何对待女性,是否能经受住女色的考验,就成为检验水浒好汉们英雄主义的试金石。于是梁山英雄们几乎全都是一个个不近女色的“中性人”,成为理性的代表,禁欲的典范,而那些被反复用来诱惑考验他们、那些大胆追求个人情爱与幸福的女性却成为了遭人唾弃、必杀之而后快的“淫妇”。程朱理学对女性的禁锢与践踏更胜前朝,不仅在“三从”之外另加了“七出”,而且还将男尊女卑、三从四德的理论提到了天理的高度,进一步强化了男性的权利与地位,也使女性作为个体的独立人格和自我意志遭到了沉重打击和彻底瓦解,她们别无选择,只能以弱者的姿态卑微地屈从于至高无上的男权。而妇女的卑微、软弱与屈服,正是儒家传统文化对女性角色的最终价值定位。于是在小说的整个话语系统中,女性一方面被轻蔑地“物化”,另一方面又必须充当“祸水”,这种完全由男性界定和创造出的矛盾性正是封建男权中心主义的力证。
二、潘金莲的形象
在施耐庵的笔下,潘金莲为了追求幸福和爱情而作出的努力令人触目惊心。从她第一次出场,就生活在逆水行舟的状态中,她充满悲剧性的命运也在不断地向人们暗示着一些什么。无论她再如何努力挣扎,也最终难逃悲剧性的命运。
(一)敢于选择,自酿苦果。
中国封建社会,它的历史和它的社会正统思想决定了一个女人在生活中的地位。中国封建专制主义观念体系中最显著的特征之一,就是彻底否定个体在社会生活中的单独存在,一切个体人性毫无条件的必须服从于群体所尊崇的理性规则。相对于一个社会的整体构成,每一个个体的人性都失去了它本身自我拥有的价值所在。作者在第二十四回中,用概括性的手法和极其简洁的语言描写了潘金莲的出身、容貌以及她的婚姻状况,她是个“使女”,“年方二十余岁,颇有些颜色”。潘金莲出身及其低微,她在清河县的一个大户家里做使女,是一个没有人身自由的奴隶,她的身份已经向我们暗示了她的婚姻注定是不自由的。潘金莲在张大户家做使女,不仅要受主人的奴役,因为貌美还要遭受主人的骚扰和无理纠缠。假如潘金莲是一个没有追求没有理想的女子,她或许就会顺从大户,可她并没有为老爷要娶她做妾的诱惑所动,而是和一直骚扰她的老爷斗智斗勇,她聪明的利用老爷和夫人之间的矛盾,以自己独有的方式反抗着主人的压迫。潘金莲的选择,我们可以看作是她在憧憬和追求理想生活以及美满幸福婚姻道路上与现实所作出的第一次抗争,这是值得我们所有人赞誉的,也是潘金莲这个弱小的生命历程中最辉煌的乐章,然而这也恰恰是她不幸人生的正式开始,她为了追求理想和真爱而付出了血的代价。
(二)不满婚姻,向往爱情。
生活总是充满了不可预知的事情,就在潘金莲努力挣脱张大户的纠缠时,现实给了她残酷的一击,她毕竟只是一个人微言轻的小丫头,如此使弄性子,不从了老爷,自然惹得张大户记恨于心,他宁可倒贴钱,不要武大一文钱,白白地把貌美如花的潘金莲嫁与他。主人惩罚性的将潘金莲毫不吝啬的送给了武大郎,这是最阴损而又最致命的报复,这也是潘金莲一生苦难的开始。在潘金莲周围的那些浮浪子弟们眼中,美貌如花的潘金莲与三寸谷树皮的武大郎,就好比一块鲜美的羊肉落在了狗嘴里。这样不相配的婚姻,对于武大郎和潘金莲两人来说都是不幸的和痛苦的,他们两个并没有一见钟情的两情相悦,更没有男欢女爱的夫妻之乐。马克思先生曾经讲过:“人和人之间的直接的,自然的,必然的关系是男女之间的关系。”恩格斯先生也讲过:“没有爱情的婚姻是不道德的婚姻。”[5]武大郎若仅仅是丑陋也就罢了,只要他能尽到作为一个丈夫的责任,潘金莲也许会成为一个贤妻良母。可武大郎偏偏连这一点也无法做到。“自从武大娶得那妇人之后,清河县里有几个奸诈的浮浪子弟们,却来他家里媷恼。”武大郎作为丈夫本该保护自己的妻子免受他人的欺辱,但是他却没有那么做,本性懦弱的武大郎只以搬迁来躲避事情。但是他最终躲避掉了吗?他没有能力保护自己的妻子,没有给予潘金莲作为妻子应有的安全感,不能在困难是非面前做一个理直气壮的男子汉。“潘金莲对武大郎彻底的失望了,这一点更加促使她投入情人的怀抱。因为她渴望得到一个男人,一个男子汉的呵护与爱护。”[6]武大郎只会做炊饼,没有钱也没有相貌,没有才华也没有力气,这一切的一切怎会使潘金莲在心中对他高看?怎会让潘金莲死心塌地的跟着她?这种心理也就预示着悲剧的发生。 《水浒传》中潘金莲悲剧的女权主义妇女观社会影响意义(3):http://www.youerw.com/wenxue/lunwen_72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