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有意义接受学习的条件
奥苏贝尔认为,有意义接受学习需要具备两个条:外部条件是指学习材料本身必须具有逻辑意义,即能与人类学习能力范围内的有关观念建立非人为的实质性的联系。显然,如果学习材料本身不具有客观意义,如无意义音节,则它不可能通过有意义学习来掌握。内部条件则包含两个方面:一是学习者认知结构中必须具有同化新知识的原有适当观念,如果新材料具有逻辑意义,学习主体的认知结构中也具有了相应的观念与之联系,那么新材料对学习主体就构成了潜在意义。学习主体通过发挥心向的作用,积极主动地将具有潜在意义的新知识与己有认知结构的相关知识产生联系,就能使新知识获得心理意义,从而形成有意义学习。二是学习者必须具有有意义学习的心向[4](即学习主体能积极主动地在新知识与已有适当观念之间建立联系的倾向性)。缺乏有意义学习心向的学习主体,面对有客观意义的学习材料也不会主动地寻求新旧知识之间的联系,而是机械地按字面的表达死记硬背。总之,只有符合上述的条件的学习,才一有可能成为真正的有意义的接受学习。
2.3 有意义接受学习的心理动机
(1) 认知的内驱力
认知内驱力是学习主体为了理解和掌握新信息、新知识而表现出来的满足自我提高需要的欲望,属于内部动机。所谓认知的内驱力(cognitive drive)就是一种要求理解事物、掌握知识、阐述问题和解决实际问题的需要[5]。在有意义的学习过程中,学生不断探索也不断地取得成绩,从而就会把注意力完全集中到获得新知识和探求新知识的意义上来,借此来获得新的学习上的满足,从而就形成了一种指向学习任务和学习内容的内驱力。而这种认知的内驱力恰恰有助于唤起学习主体对新知识的求知欲望和认知兴趣。因此,认知内驱力是有意义接受学习最重要、最稳定的动机因素。激发学习主体的认知内驱力能够有效的促进有意义接受学习。
(2) 自我提高的内驱力
自我提高内驱力是一种通过学习主体自己的努力,胜任一定工作,取得一定的成就,进而赢得一定的社会地位的需要[6]。这种内驱力属于学习的外部动机,指向学习主体希望获得与自己的才能和取得的成就相应的社会地位的意愿。在学习过程中,这种内驱力具体指向学生的学业成绩和名次,能够督促学习主体更加努力学习。它是一种激发学习主体努力学习的重要动力因素。
(3) 附属的内驱力
附属的内驱力属于一种学习的外部动机。这种内驱力的目的是赢得他人的认可,具体指向学习主体为了获得师长的赞许或认可而学习的需要。这些认可能够使学习主体获得一定的地位,这种地位往往都是附属于别人的认可和称赞中引申出来的。
总体而言,成就动机的三种内驱力的成分比重,往往会因学习主体的年龄、性别、个性乃至社会文化等诸多方面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例如在儿童期,附属内驱力是学习主体重要的学习动机,但是随着年龄的逐渐增长,附属内驱力的强度逐渐减弱。而同伴的赞许或认可则成了青少年期主要的学习动机。
2.4 有意义接受学习的类型
根据学习任务的复杂程度,由简单到复杂的有意义学习具体可分为:三种基本类型的有意义学习(代表学习、概念学习和命题学习)和较高级的发现学习,包括知识运用、问题创造和解决。
(1) 代表学习
代表学习(representational learning),又称表征学习,指的是将语词符号与事物的映象联系起来。例如:“狗”这个词,它代表的是实际的狗。在符号与实物多次配对后,只出现符号,也会引起关于狗的视觉映像。正因为儿童不能任意地给客体命名(如把猫叫成狗),这就符合了有意义学习的一条准则,即符号与客体之间有实质性的客观联系。 有意义接受学习理论及其在中学物理教学中的应用(3):http://www.youerw.com/wuli/lunwen_7437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