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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娱令”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研究 (2)

时间:2018-06-16 14:48来源:毕业论文
此文通过分析限娱令颁发前后娱乐节目的变化,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观点:限娱令的颁发利大于弊,有利于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健康发展,对我国文化事业的


此文通过分析“限娱令”颁发前后娱乐节目的变化,提出了作者自己的观点:“限娱令”的颁发利大于弊,有利于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健康发展,对我国文化事业的发展起着促进作用。各级卫视应积极应对“限娱令”,寻找新的发展之路。
一、电视娱乐节目概述
电视娱乐节目利用电视进行传播,拥有观众参与性强的特征以及娱乐性、审美性、观赏性和趣性的特征。大多电视娱乐节目会对现场观众进行录影,但也有一些节目进行现场直播。我国早期的电视娱乐节目以综艺节目为主,例如春晚和《正大综艺》的开播。在1997年,湖南电视台《快乐大本营》的开播成为我国内地电视娱乐节目新坐标。接着,益智类节目和真人秀节目逐步推出,并迅速占领了市场,娱乐节目的演变和发展,是娱乐节目在市场规律作用下的必然结果,是现代人们追求轻松、休闲、趣的必然要求。
电视娱乐节目是以娱乐观众为目的,采用多种电视手段,各种文学艺术的风格,可以提供娱乐内容处理和二度创作,并借用晚会或活动的方法给与屏幕化表现的节目形态。电视节目的“娱乐化”首先是电视自身的传播特点决定的。著名传播学家麦克卢汉曾经说媒介是人的延伸。作为电视媒体可以扩展人的眼睛和耳朵,视听合一,直观性强,能使观众产生强烈的参与感,所以电视节目要想成功就必须有能够刺激观众感官的东西,或听觉或视觉。在这方面, 美国学者尼尔•波兹曼也曾经说:“娱乐作为电视上所有话语的超意识形态。无论什么内容,不管什么角度,所有的电视节目都是为了给我们带来快乐”。
在电视技术日益发达的今天,电视走进受众起居室,成为娱乐节目生命力的支撑。电视娱乐节目具有从大众的心理需求出发,符合现代社会的大众口的特点,电视娱乐节目呈现出矩阵组织的结构的特点,视觉的狂欢的特点,与观众的互动性强的特点。电视娱乐节目应该是多功能化的健康娱乐,事实上,娱乐是人的生理和心理健康的需要。首先,电视娱乐节目具有娱乐狂欢功能;其次,电视娱乐节目具有文化传承功能;最后,电视娱乐节目具有发展经济功能。综艺节目的播出,可以促进广告业、文化娱乐业、大众传播业、印刷出版业等等。
在“限娱令”颁发前,我国电视娱乐节目存在着许多问题。节目雷同严重,相互模仿和克隆,缺少创新意识;娱乐性与文化内涵失衡,节目过于“ 娱乐化”以及核心竞争力不高。现在媒介技术越来越发达,然而拥有典型形态的可以给观众留下印象的电视娱乐节目很少,归根究底在于娱乐节目的核心竞争力不足,这些节目只是停留在简单层面的娱乐,看后容易被忘记,很难形成品牌效应。
二、“限娱令”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变化
(一)“限娱令”实施后电视娱乐节目现状
    在“限娱令”颁发后,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变化体现在以下两个个方面:一是各卫视纷纷调整节目,对节目进行改版和创新。比如以“娱乐立台”的湖南卫视就进行了积极的回应: 力保王牌娱乐节目《快乐大本营》,增加科学试验站板块,缩短节目时长;《称心如意》、《我们约会吧》婚恋节目则移到周末中午;而浙江卫视把观众喜爱的《我爱记歌词》和《中国梦想秀》两档节目保留了下来,把《爱情连连看》、《爽食行天下》等节目移到了 22 点之后播出;江苏卫视更是弃车保帅,停播了《老公看你的》、《不见不散》,保留收视王牌《非诚勿扰》。二是雷同节目数量、质量有所控制。“限娱令”要求严格控制娱乐节目数量,特别是形态雷同、过多过滥的各类娱乐节目。一些优秀的娱乐节目在经过重改和调整后,在收视排行上仍稳居前列。由此可见,“限娱令”下不管新节目还是老节目,不管定位于传递信息、提供服务还是带来娱乐,贴近生活、贴近受众才是节目的根本立足点。而且经过调整后,一些过度娱乐化的节目已经减少了三分之二,由此可见,“避免过度娱乐,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文化内涵”作为“限娱令”的目的得到成效,电视节目的生存环境得到了净化。 “限娱令”下我国电视娱乐节目的发展研究 (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178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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