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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微博名人的社会责任以新浪微博为例(2)

时间:2018-07-03 12:01来源:毕业论文
一、微博名人的社会责任概述 (一)微博名人的含义 微博的原型是2006年在美国出现的社交媒体Twitter(推特)2009年新浪微博正式开通,微博在中国开始普


一、微博名人的社会责任概述
(一)微博名人的含义
微博的原型是2006年在美国出现的社交媒体Twitter(推特)2009年新浪微博正式开通,微博在中国开始普及。随着微博的普及,和微博使用者的增加,微博中名人的影响力也随之扩大,因此,拥有影响力的新群体就被称为微博名人。“名人”具体指经常在电视、报刊和各种媒体上出现并被大家熟知的公众人物。这些公众人物由于在某些领域的成功或优异表现,使人们逐渐对其产生好感、喜爱、信任、乃至成为心中的偶像。正因如此,名人们的言行举止都会引起其关注者的注意并产生强烈反响。
在微博中名人粉丝的数量,是决定其能否被称为名人的重要标准。一般认为,微博中粉丝数量超过10万的用户,我们将他们称之为“大V”,并以此来衡量他们的影响力。如果说关注的粉丝数只是一个虚拟的数字,那么传播力的大小就成为判断微博名人是否货真价实的重要指标。所谓传播力,指的是在某一事件的传播过程中被微博名人影响的实际人数,人数越多传播力也就越强。当然,传播力还与微博名人的活跃度有关,微博名人在微博传播中越活跃,在被影响人数的基数不变的情况下,随着影响次数的增加,他们影响的人数也在成倍增加[2]。因此,我们不妨将微博名人定义为:拥有10万以上粉丝,并且传播力度和活跃度都十分突出的微博用户。
(二)微博名人需要承担社会责任的客观要求  
第一,微博名人应自觉文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秩序,从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第二,微博名人要称为传播正能量的使者,大力传播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和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做出贡献。
第三,微博名人应带头遵守本国的法律法规和道德规范,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和道德的倡导者。
第四,在社会主义诚信建设的过程中,微博名人也要起到积极的带头作用。
第五,微博名人应带头文护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
二、微博名人社会责任缺失的表现
为了过更好地了解受众对微博名人承担社会责任的看法,笔者做了一份调查。
 
图1您对于微博名人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有何评价

根据“您对于微博名人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有何评价”这一调查显示,50%的网民对当前微博名人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仅给出“一般” 的评价。这也反映出了网民对于微博名人承担社会方面的略微不满。尽管,有18.1%的网民认为微博名人在承担社会责方面表现“非常好”,和有21.55%网民对于微博名人承担社会责任的表现的感到“好”,但是这却依然无法掩盖10.34%的网民认为微博名人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的表现“差”。那么微博名人在承担社会责任方面有哪些缺失呢?
(一)发布内容不当
1.发布谣言
去年8月,潘石屹,薛蛮子等微博知名活跃人士受邀参与了中央电视台“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在会上他们对网络名人在网络传播中存在的问题做出探讨。谣言,成为人们讨论的焦点。在本次会议中,微博名人达成了应肩负社会责任的共识,他们在微博的传播中会谨言慎行,拒绝谣言,对言行负责。
谣言是一种具有目的性的信息,它的目的是多种多样的。有出于无意发布谣言的人,当然也有为了达到个人目的而故意发布谣言的人。在“网络名人社会责任论坛”结束后不久网络上便掀起一阵浩浩荡荡的打击谣言风暴,众多网络知名人士落网。在新浪微博上赫赫有名的“秦火火”,“立二拆四”,周宝禄,傅学胜等人在新浪微博中都是粉丝超过10万的“大V”,他们相继因涉嫌造谣传谣、敲诈勒索悉数被捕。周宝禄的惯用伎俩就是搜集其目标的弱点,之后就通过微博扬言要发布负面帖文,以揭露对方隐私为由对他人实施敲诈,直至将对方的钱财收入囊中。除此之外,周宝禄为了巩固自己微博名人的身份和地位带来优越便利,他还伪装成“正义”的化身,成为网络文权斗士,并打着“反腐”、“平冤”的旗号,肆无忌惮地在网络中发布涵盖多个地区的诋毁性文章。 论微博名人的社会责任以新浪微博为例(2):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186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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