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借鉴外国媒体经验,打造我国网络媒体公信力品牌
西方媒体丰富的改革经验和多年积累的强大公信力品牌,能够使他们即使在公信力危机中也能够化险为夷。如2004年《纽约时报》的记者编造独家假新闻的丑闻,使美国报业龙头大哥《纽约时报》卷入了信誉危机中。《纽约时报》管理人员立即采取措施,对怎样提升受众信任度提出专门方案。具体包括建立健全与受众互动体制、拓展群众消息来源、严格把关发表稿件、建立严格纠错机制等。方案的提出为《纽约时报》的品牌重建有着举足轻重的意义。
虽然《纽约时报》是传统媒体的代表,但是某些改革措施对我国网络媒体的公信力品牌也有可鉴之处。第一:网络媒体相比传统媒体更具有和受众互动的平台。从与受众互动层面来说,网络媒体可以在网站上开通“互动平台”模块,让记者、编辑回答网民提问,对公众质疑问题提出合理的解释。第二:建立网络媒体人人纠错机制。无论是网民个人还是网站编辑发布的信息,一旦发现错误,立即更正纠错。如《纽约时报》就建立了电子系统跟踪和纠正文法错误体系,整理分析错误,并定期公示。第三:网络媒体要做到各司其职,评论员和新闻撰稿人严格区分,保证新闻公正性。
(二)加强从业人员素质,建立“负责任”网媒
加强从业人员素质,也就是加强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国外的成功经验告诉我们,提高从业人员媒介素养光靠就业以后的培训是不够的,还要与学校教育相结合。英国的做法是将媒介素养知识纳入中小学教程,使从业人员的媒介素养理论在学校里就得到培养。加拿大的很多地区还成立了媒介素养教育协会。澳大利亚的做法是通过法令使媒介素养成为教育组成部分。 这些做法不仅仅提高各媒体从业人员的素质,更是把提高全民媒介素养变为现实。这对我国从业人员媒介素质提升提供可鉴之处。对网络媒体而言,除了网站编辑人员可以发布信息外,任何网民也都可以在网上发布信息。只有网站编辑人员和网民共同具备较高的媒介素养。其在网络媒体上发布的信息才能使公众信服。
一个合格的网络媒体信息从业人员除了拥有很好的思想及理论素质,还需要加强其业务能力。具体做法是:首先,建立网络媒体从业人员的考核指标体系,在工作中针对不同的媒体分工,制定不同的考核标准,并建立奖励机制。其次,为报道出“负责任”新闻,网站编辑人员加强自我约束和自律。通过签署承诺书方式,对违反承诺书的工作人员予以惩罚。最后,加强各网站对本网站编辑人员的监督,帮助从业人员提升素质。只有在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双提高的条件下,才能保证网络媒体报道出更“负责任”的信息。从而改善网络媒体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
(三)以国外法律机制为例,完善我国相关法规
我国对于网络媒体信息传播方面的法律尚不够完善。从外国的先进经验看,立法是互联网管理的基础。许多发达国家都有自己的一系列法律手段来规范网络媒体的发展。比如德国在1997年制定了《信息与通信服务法》,是全球第一个制定网络成文法的国家。该法规定不允许利用网络传播纳粹言论和思想。马来西亚《资讯及多媒体法》规定“利用互联网传播谣言或发布不正确消息。除罚款外的最高判处3年有期徒刑”。 这类法律的好处是法律内容更加具体,对网络犯罪分子的法律震慑力更强。我们也可以参照他们的做法。使立法更具体详细,对网络犯罪分子的打击力度更强。 网络媒体公信力缺失现状研究(4):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250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