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突发危机事件中媒体应激报道存在的问题
“正面报道”为主的新闻报道模式自新中国成立以来就在人们的思想中根深蒂固。然而,正面宣传应该是建立在对新闻事实报道的全面、客观基础之上,如果不加选择的完全“报喜不报忧”则会给社会带来极大的危害。目前,我国新闻媒体在报道策略上存在的问题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一)封锁消息,延误最佳报道时机
危机爆发后,新闻传播要讲究“时效性”,但又脱离不了“适宜性”的限制。在“快”与“后果”的较量下,新闻工作者往往会采用把“后果”放在“快”之上的方式来解决。因此在社会上就出现了“缓报”或“不报”现象。
然而在这个信息化的时代里,信息传播渠道呈现多样化,如果传媒在危机面前“失语”或避而不谈,采取隐瞒性的报道策略只会因小失大,甚至会出现蛊惑人心的小道消息,谣言四起,引发社会的动荡与不安。
以“抢盐事件”为例,日本核电站爆炸期间,各主流媒体一直都侧重于地震对日本的打击及地震救援情况的报道,即便提及核泄漏,也仅仅是限于事件本身的报道。随着日本震后核危机的加剧,国内公众开始出现担忧和猜测,“抢盐潮”一时之间在国内各大城市疯狂掀起,但是主流媒体却没有对隐藏的“抢盐”危机做出任何预警,也没有在核辐射预防知识方面给以人们提醒,最终造成了社会恐慌,导致“抢盐”事件的发生。尽管官方随后出来辟谣,但因其公信力的下降,并没有起到有效组织谣言疯传的效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加速了谣言的传播。
(二)避重就轻,转移公众视线
掩盖真相,避重就轻,报喜不报忧是以往中国媒体报道常常犯的错误。这种遮掩和逃避的报道方法直接导致的结果就是延误危机,淡化了新闻客观存在的某些事实,使得危机向更加严重的后果发展,进而引发社会谣言四起,小道消息盛行,导致大众媒体在受众心中威信力的下降。
例如,当一起矿难事故发生后,众多媒体的报道重心几乎都是在抢险、救援这一环节上。事故平息后伤员安置以及遇难者家属抚恤,还有事后政府部门的补救工作很少有媒体提及,对事故主要责任人的处理结果也很少有媒体问津,在很长一段时间过后只有很少的几家媒体会简单粗略的报道一下。
在媒体镜头都在对准新近发生的新闻情况下,很少有媒体再关注矿难的结果,这就在一定程度上极大的消弱了事故处理的警示教育作用,也弱化了新闻媒体对事件报道的监督职能。因此,像煤矿安全事故的这类新闻报道工作,只有大众媒体把握好了报道力度的轻重,才能更好的发挥出其监督职能,为社会做出应有的贡献。
(三)缺乏人文关怀和职业道德
媒体报道中的人文关怀体现的是一种社会责任,在的危机报道中既要保证社会中不同人的知情权和传播权,又要体现出对受灾者的关怀,彰显出新闻从业者的职业道德。不能无视受灾人及其亲属的情感承受能力,使受害者沉浸其中不能自拔。
如在“4•20”雅安地震中,有些奔赴在第一现场的记者只要看到有新的伤员被抢救出来,第一时间就拿着话筒一拥而上,闪光灯一片,不管被救者伤势如何,画面是否血腥,这种做法无疑给伤者的身心带来了二次惊吓,实属不妥。对于那些在灾难中为失去亲人而抱头痛哭的灾民,记者一度拍摄他们昏厥的场面,在受众眼里看来那更是一种媒体的冷漠与傲慢。我们不主张记者前去打扰,等他们情绪稳定后再征求是否愿意接受采访。请尊重伤者,尊重灾民,在报道中体现出媒体的人文关怀和职业道德。 突发危机事件中媒体报道策略分析(4):http://www.youerw.com/xinwen/lunwen_392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