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内研究现状目前,我国各省市对失地农民大多采取一次性货币化的安置方式,然而各地区对失地农民采取的社会保障方式也不禁相同。如,北京市将失地农民纳入城镇职工社会保障体系,青岛市将失地农民纳入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浙江省对失地农民单独建立基本生活保障制度,而上海市则将失地农民纳入小城镇社会保险制度体系。[3]这些尝试为我国顺利解决各地区的失地农民安置问题提供了宝贵的经验,十分值得借鉴。
理论研究界对于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模式的研究提出了很多观点,很多学者的观点在本质上是趋于相同的。他们认为,现阶段应采取“以土地换保障”的方法,即从土地征用款的收益中确定一定数额作为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基金。张时飞和唐钧认为“以土地换保障”将会形成一种全新的“以土地换保障,以保障促就业,以就业促发展”的失地农民安置模式。[4]鲍海君、吴次芳指出,已征地补偿安置费和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为主要资金来源,设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并建立失地农民社会保障体系。[5]马驰等认为,土地补偿安置费及土地转用后的增值收益是失地农民社会保障基金的主要来源,并利用社保基金进行投资,以确保未来有足够的资金支持下一级社会保障体系的各个内容。[6]
国外研究进展
由于资料来源和研究水平的限制,对于国外失地农民养老保障现状的研究并不十分了解。但就已知的信息来看,西方发达国家相对我国其城镇化进程由于实施较早,因此水平也比较高,各种社会保障制度也比较健全。“西方发达国家实施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是最普遍,涉及人数最多、最复杂、影响最大的农村社会保障项目,是农村社会保障制度的主体,”[7]其制度在实施过程中有许多值得我们借鉴的地方。“国外对失地农民养老保障方面的研究相对来说更加注重对现有土地征用制度层面的研究。”[8]5348 失地农民养老保障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234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