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国外持续的反倾销行为,曲如晓(2010)认为政府在反对反倾销贸易壁垒中应起主导作用,加强对反倾销行为的认识,积极参加多边贸易谈判,努力消除不公平的贸易条款,转变政府的行政职能。陈伟(2013)则觉得要建立和完善国内的市场经济体制,积极利用WTO争端解决机制,增强风险防范意识。沈国兵(2009)通过对美国对中国木质卧室家具进行反倾销产生的贸易调查效应、贸易限制效应、贸易转移效应的研究,提出我国应该建立行业预警机制,积极参加反倾销应诉,鼓励和支持企业开拓国外市场,促进出口实现多元化。万瑞嘉华经济研究部(2001)由对中国与北美、欧盟、亚洲等国家的反倾销的案例分析,提出了一系列的应对国外反倾销行为的对策,提出企业尤其要注意当遇到国外反倾销调查时,要积极应诉,这才是企业发展出口的必然选择。
(2)反补贴的研究现状
国外对我国的反补贴调查在2004年以前是极少存在的,在2004年加拿大首次对我国进行反补贴调查之后,欧美国家才开始慢慢对我国进行反补贴调查。因此,相对于反倾销的文献研究,国内学者对反补贴的专门研究可谓凤毛麟角。
邓德雄(2010)提出国外对华反补贴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微观和宏观两个方面。微观层面上,国外对我国反补贴中普遍个案高税率裁决使企业应诉积极性受阻,除了涉案企业外,为这些企业提供原材料和金融服务的国有企业也会受到影响。宏观层面上,国外对我国反补贴一定程度上挤压了政府运用补贴实现经济社会发展目标的空间,大量指控和被采取反补贴措施的项目设计政府宏观经济政策,这对政府宏观管理职能和透明度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反补贴调查将会影响我国的所有产业和产品,其不仅涉及企业,还会影响我国经济的各个领域,削减我国出口产品的竞争力。反补贴也易引起连锁反应,出现被其他国家滥用的情况。
针对反补贴对我国出口贸易的消极影响,就政府层面,谢辉、李大武(2007)认为我国企业以低价营销策略参与国际竞争的阻力将越来越大,我国的反补贴对策应以外贸增长方式转变为基础,以贸易大国向贸易强国转变为指导,致力于自由贸易秩序的维护,重在对企业营销行为的引导。对于政府而言,补贴政策的任何变化,都不应该仅仅着眼于反补贴本身。政府要维护的是包括企业根本利益在内的市场竞争秩序,其着眼点在于国家经济结构与产业升级的客观需要,而不是企业眼前的利益。
就企业层面,林孝贵、李炼和侯雁(2006)将补贴和反补贴置于有限理性的博弈双方构建补贴和反补贴博弈模型进行进化博弈分析。他们认为,经过长期反复博弈、学习和调整策略,最终的长期均衡结果是:一方有足够数量的企业最终全部选择“补贴”策略时,另一方的企业最终会全部选择“抵制”即反补贴策略;而当一方选择“补贴”策略的企业少于特定比例时,这一方的企业最终都会全部选择“不补贴”策略,相应地,另一方的企业最终都会全部选择“不抵制”策略。而对企业而言,则应通过合法途径来实现自我保护,同时改进企业生产管理技术、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的竞争力。要成功应对国外的反补贴调查,政府、企业和行业协会就需要密切配合,三个环节缺一不可。赵立韬(2007)认为在应对反补贴案件中起诉和应诉主体是政府和相关行业,因此,在建立反补贴和应诉机制方面,行业协会的作用相当重要。一方面,行业歇会可利用掌握行业信息的优势,在政府指导下,联系企业,密切注意市场国的反补贴动向,构筑反补贴预警体系。另一方面,一旦出现了国外的反补贴调查,应帮助企业积极应对。 反倾销反补贴国内外研究现状(2):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46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