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外网上购物的研究在网上购物出现之前,我们看到的更多是传统购物,即先下购物,传统购物主要是实体交易,相对于传统的购物,创新是网上购物在模式和产品以及规模方面的一大亮点。尽管后者更加多样化,但是二者的基础理论和原理还是彼此相同的,因此我们可以从研究传统购物信用的基础上来研究网上购物。国外学者的研究主要是基于以下几个方面。45151
发达国家视个人隐私权视为基本人权,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非常重视。由于商业信用调整和评价必然涉及到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这些信息可能会涉及个人隐私有关,或者与企业的商业秘密有关,因此,提供信用服务将其进行信用调整,我们必须要有一定的法律来规范信用服务市场,尤其是应当明确哪些人和企业的信息是可以公开的,或者不会侵犯个人隐私或企业的商业秘密的前提条件是什么等。美国费城重视个人信用的保护和合理利用,针对个人信用的立法也比较完善,比如《阳光下的联邦政府法》、《联邦咨询委员会法》、《信息自由法》、《电子信息自由法》、《个人隐私权法》、《个人破产法》及《统一商业秘密法》等。
2关于国内网上购物方面的研究
由于我国信用体系建设和发展与发达国家存在较大的差距,国内学者对信用研究的起点和内容等方面起步也比较晚。从20世纪90年代以来,国内各个领域的学者对信用的本质与内涵、网上购物环境中的信用活动机理、信用中介机构的运作、建立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的模式等方面进行了研究探讨。论文网
(1) 网上购物环境中的信用活动机理
一是参与的主题必须遵守市场的基本规则和法律规范,而是为适应其发展的需要而产生的便利信用交易的各种工具和手段,三十为了适应其信用交易的需要,要求为信用交易提供各种服务而产生各种信用中介服务机构。
(2) 实践
中国最早信用信息服务机构——20世纪20年代建立的上海征信所,以及到了20世纪90年代末,信用评级,信用联盟,上海远东,新世纪,灰烬,几十个大型专业信用评级机构,在全国范围内开展债券市场的评级,借贷主要评级公司,担保机构评级,中小企业评级业务。中国的人民银行,各部门,国务院的代表也进行了实践中的个人信用体系建设。从2005年起,全国性商业银行的组织人民银行开展建设工作的个人信用体系。2006年1月,全国统一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正式运行,截至2007年底已采集5.9亿自然人、1亿个信贷账户的信息,收录个人贷款余额近5万亿元;以及624万人、331万个住房公积金缴存账户信息,成为世界上规模最大的个人征信数据库,基本实现了为城市和部分农村每一个有经济活动的个人简历一套信用档案的目标。人民银行组织建立的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也收录企业1331万户,其中有信贷记录的企业大道了612万户,成为我国最大的企业信用数据库。2005年,国家发改委 和民政部也批准成立了中国信息协会信用信息服务专业委员会,这是我国首个诚意的全国性信用服务行业社团组织,标志着我国信用信息服务业从分散经营、盲目竞争想联合经营、协调发展方向转变。
(3) 与信用服务相关的法律制度建设
我国现行的法律明确涉及诚信的内容可追溯到1987年1月开始执行的《民法通则》,其第四条规定,“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自愿、公平、等价有偿、城市信用的原则。”目前的各项法律法规主要还是从保护企业的商业机密和个人隐私的角度出发,规范公众行为。这种偏重规范的法律规定,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信用信息的共享和信用服务的开展。例如,《反不正当竞争法》第10条有关侵犯商业秘密的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我国征信公司信用数据的收集与利用,《商业银行法》第6条规定“商业银行应当保障存款人的喝法权益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侵犯”,也限制了商业银行向金融中介机构开发企业信用数据。需要着重指出的是,电子合同的立法和执法建设对于信用信息服务体系的建设十分重要。 国内外网上购物研究现状综述: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4645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