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对于乡村精英阶层的认识:卢福营教授在《乡村经营治理的传承与创新中》指出“在中国乡村治理史上,精英治理具有重要地位。乡村社会主要地是由各种精英和能人治理的。”文章以新中国成立为时间节点,把乡村精英阶层发展史,划分为解放前的“乡绅”和解放后,尤其是改革开放后的乡村精英阶层。68159
关于“乡绅”这个术语,平灿在《何谓乡绅?》认为“近代中国的乡绅阶层主要由科举及第未仕或落第士子、当地较有文化的中小地主、退休回乡或长期赋闲居乡养病的中小官吏、宗族元老等一批在乡村社会有影响的人物构成。”该定义在《新乡绅》和其他文献上也有相同或相近解释。
而现阶段乡村精英阶层的定义,尹广文在《村庄精英在乡村公共事务中的角色与功能》一文定义为“在农村社区中比一般成员拥有更多优势资源( 经济、权力或社会关系) 和个人能力( 包括知识和为人处世的能力) , 并因此而为社区做出某种贡献, 进而具有某种权威、能够对其他成员乃至整个农村社区结构产生影响的社区成员。”对此,项辉,周俊麟在《乡村精英格局的历史演变及现状》也有相近解释。张长立,刘胜国在《试论我国乡村精英研究的范式转换》中则进一步把乡村精英划分为了经济精英、政治精英、社会精英。
至于乡村精英阶层与“乡绅”的区别与联系,刘畅的《乡村政治文化的嬗变——新时期小说中的当代"新乡绅"形象》和卢福营的《乡村经营治理的传承与创新中》等更多文献进行更深层次的阐释。
2小区域民主自治范式
关于小区域的民主范式,我主要参考了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的《公共事物的治理之道》这本书。
埃莉诺·奥斯特罗姆教授自主治理理论的中心内容是研究“一群相互依赖的委托人如何才能把自己组织起来,进行自主治理,从而能够在所有人都面对搭便车、规避责任或其他机会zhuyi行为形态的情况下,取得持久的共同收益”。论文网
在奥斯特罗姆看来,在规模较小的公共事物治理和资源利用中,人们之间能够在相互接触中经常沟通、不断了解,并且彼此之间建立信任和依赖感。由于长时间的共同居住和交流,人们之间建立了共同的行为准则和互惠的处事模式,个体与个体之间能够就维护公共利益而组织起来,采取集体行为,进行自主治理。
但实际上这种民主自治却遭遇精英zhuyi的挑战。参照顾雯在《精英zhuyi对直接民主的发展及其资源供给分析》中谈到的“直接民主不能保证决策效率和决策质量”、“直接民主使政治问责变得困难”、“直接民主与政治秩序”等问题,事实上,现代社会问题变得越来越复杂,选举精英代理管理变得重要起来。
结合我国发展现状,小区域民族自治主要体现在村民民主自治。但由于精英民主和奥斯特罗姆的理论主要是参照西方社会的发展经历提出,对我国现实虽然有借鉴意义,但依旧面对本土化的困境。
3乡村精英阶层对新农村建设的影响
赵晓峰、林辉煌在《富人治村的社会吸纳机制及其政治排斥功能——对浙东先锋村青年农民精英治村实践的考察》以一个详实的案例阐述了,经济精英如何利用自己的资源,推动整个村子的经济发展。当然,生活中这种例子很多。比如方 伟在《环太湖地区农村基层民主发展的逻辑和区域特色》也有这方面的描述。
大的方面来说,可以通过殷琼在《试析乡村精英在群体性冲突预防中的功能》谈到的,乡村精英可以通过自己的威望,缓解村民和乡镇政府的矛盾,并充当中间人,寻找相对合理的解决途径。小的方面,乡村精英协调人际关系、调解邻里矛盾和纠纷、帮办红白喜事,以及劝阻违法犯罪等。 乡村精英阶层村民自治国内外研究现状:http://www.youerw.com/yanjiu/lunwen_7659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