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全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协调发展。
推进全面依法治国,根本目的是依法保障人民权益。“法官不能就案办案,要坚持司法为民的理念,秉持客观公正的职业态度,正确理解法律及其背后的原则精神,依法正确处理各类矛盾纠纷。”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陈洪说。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陈洪30余年的审判工作生涯,见证了法治进步。她说:“随着人民群众的维权意识日益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日益增加且多元化,这给法官带来了更大更新的挑战。我们既要‘往前多走一步’,也要‘往后多迈一步’,在纠纷进入法院前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推动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就地化解;在案件审理结束后,要注重审判职能的延伸,适时采取司法救助、心理疏导等方式,切实解决群众的司法需求。”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湖北省委依法治省委员会办公室秘书处处长王莉莉对“要坚持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感触颇深。王莉莉说,建设法治政府要推行好行政执法公示制度、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三项制度”,用法治给行政权力定规矩、划界限,规范行政决策程序,加快转变政府职能,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是坚持中国党的领导;二是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三是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四是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五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总强调实现法治和德治相辅相成、相得益彰,说到了我的心坎里。”河南省新密市公安局城关派出所所长王晓龙说,只有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才能更好地发挥它们在国家治理和社会治理中所产生的合力,提高现代化治理能力和水平。
“过去村里发生矛盾,只要没打起来就不归派出所管。现在通过警调对接、警法联调,可以提前化解矛盾纠纷,辖区发案率持续下降。”王晓龙说。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法规要靠人来推动和执行。
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
《决定》在阐述“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一原则之前明确指出:“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这一强调是非常必要的,因为“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有两个方面的科学内涵:一是指法律的实体内容符合平等的原则;二是指法律的执行程序和结果公平公正。如果法律的内容违反了平等的原则,即使被公平地执行了,结果也不会是平等的。那么,如何准确理解和全面把握“平等是社会主义法律的基本属性”呢?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最早是由资产阶级在反对封建主义的斗争中提出来的。众所周知,封建主义法律是公开维护等级与特权的,它不仅使地主官僚阶级可以依据土地多少、官职大小、爵位高低等而享有不同的封建特权,而且使地主官僚阶级、皇亲国戚超脱于法律约束之外,而作为封建社会最高统治者的君主更是可以凌驾于法律之上。资产阶级在与封建专制主义斗争中提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要求废除一切等级和身份特权,应该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对推翻封建专制主义发挥了重要作用。资产阶级成功之后,“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被确立为资产阶级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的一项重要原则,并用宪法的形式确定下来。其后各资产阶级国家的宪法或宪法性文件中,一般都有这一规定。但是,由于资产阶级的统治是建立在资本主义生产关系之上的,其所确立的民主制度和法律制度都是以财产占有不平等为基础的,所以,它所强调的法律上的平等掩盖了人们在实际生活中存在的事实上的不平等。简言之,在资产阶级统治的资本主义国家,广大劳动人民群众是不可能真正享有同资产阶级一样的平等权利的。因此,所谓“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不可能真正实现的。正如所指出的那样,资产阶级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只是形式上的平等。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36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