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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国必须坚持(3)

时间:2023-02-10 15:51来源:优尔论文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从我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义概括起来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从我国宪法法律的有关规定中可以看出,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涵义概括起来讲包括三个方面:一是任何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一律平等地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同时也都必须平等地履行宪法和法律所规定的各项义务。二是在公民的一切合法权益都一律平等地受到保护的同时,任何人不论其地位多高、权力多大、身份多特殊,一旦违法犯罪都要毫无例外地受到法律的制裁,决不允许任何违法犯罪分子逍遥法外。三是不允许任何公民享有法律以外的特权,任何人不得强迫任何公民承担法律以外的义务,不得使公民受到法律以外的惩罚。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对于强化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推进法治中国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首先,它可以充分显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使人民在依法治国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尊重和保障,从而有利于增强人民群众的主人翁责任感。其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特权、法外开恩,对掌握一定权力的领导干部形成制约,从而有利于预防特权思想和各种潜规则对干部队伍的侵蚀。再次,它鲜明地反对法外歧视,有利于贯彻执行“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司法原则。最后,它要求人人都严格依法办事,既充分享有法律规定的各项权利,又切实履行法律规定的各项义务,有利于维护法律权威、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确保实现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和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总目标。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采取有效措施促进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当今中国政治清明,贯彻执行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原则是大势所趋、民心所向,必须采取更加有效的措施,确保这一重要原则得到真正贯彻执行。根据《决定》精神,应把以下三个方面作为工作重点。

必须确保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决定》指出,任何组织和个人都必须尊重宪法法律权威,都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活动,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权力或权利、履行职责或义务,都不得有超越宪法法律的特权。这就明确地告诉我们,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和法律为根本活动准则,都必须依照宪法法律行使自己的权力或权利、履行自己的职责或义务,都不得违反(犯)宪法法律。为进一步提高全体人民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法律意识和观念,应在全社会进一步加强宪法法律宣传教育,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认识到宪法法律不仅是全体公民必须遵循的行为规范,而且是保障公民权利的有效武器。各级各类学校尤其是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社会主义学院都应开展宪法法律教育。应把宪法法律教育作为党员干部教育的重要内容,使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都能掌握宪法法律的基本知识,牢固树立敬畏宪法法律、遵守宪法法律和维护宪法法律的自觉性、坚定性。依法治国必须坚持

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决定》指出,必须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切实保证宪法法律有效实施,绝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借口任何形式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宪法法律实施状况不断改善,依照宪法法律办事正在成为全党全社会普遍遵循的行为准则,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统一、尊严、权威的状况总体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由于种种原因,特别是由于目前我国法律和体制机制不健全以及一些执法人员自身素质不适应、不符合等问题,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等现象仍然比较严重,群众对执法司法不公等问题反映强烈;一些领导干部依法办事观念不强、能力不够,知法犯法、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现象依然存在。对这些违背社会主义法治原则、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问题,必须下大气力加以解决。首先,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守法。要求人民群众做到的,领导干部自己必须先做到。其次,必须加大惩处力度。对那些不严格按照法律办事的执法人员和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领导干部,经过批评教育又不改正的,必须坚决依法予以撤职、罢免,涉嫌犯罪的必须依法治罪。 依法治国必须坚持(3):http://www.youerw.com/fanwen/lunwen_13622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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