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年,金融系统的贪污。贿赂。挪用公款等职务犯罪案件不断发生,且呈上升趋势,不仅扰乱了金融秩序,使国家财产蒙受巨大损失,而且严重影响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的健康发展,应引起高度重视。近期我院对九九年以来查办的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的特点。原因等进行了认真地分析。
这类案件的特点:
(1)犯罪数额大,危害严重。
银行是经营货币的场所,是直接管理资金的职能部门,由于其职能的特殊性和工作上的便利条件,金融系统工作人员大都直接管理和经营货币,利用职务之便进行犯罪活动机会多,涉及金额也大。如原农业银行某储蓄所主任刘某自98年2月至99年6月,利用职务之便先后十次挪用公款32万元,进行营利活动,使国家财产受到损失。
(二)发案面广,基层所。部。科负责人作案比例高。
我院查办的21起30人案件涉及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人民银行等单位,其中3人为基层负责人,另有1名科级干部。
(三)犯罪手段隐蔽,犯罪案件多为共同私吞小金库“。
金融系统基层机构是开展各项业务的窗口“,长期以来,由于点多。面广。人员杂。职业素质较低,加之规章制度落实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不完善等原因,致使金融基层机构负责人对收入隐瞒不报,私设小金库“,从而为滥发奖金。挪用。甚至私分国家财产大开方便之门。并且大部分小金库“由有帐记载发展到不建帐或建帐后销毁,对小金库“支配随意性强,犯罪手段隐蔽。
(四)犯罪动机有由贪图享乐型向投资营利型发展的趋势。
随着社会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金融工作人员因经济拮据违法犯罪的极为罕见,绝大部分犯罪人员受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的影响,不满足于现状,企图谋取更大私利。同时,有的金融系统人员挪用。贪污公款不直接用于个人享乐,而是用于个人。亲友投资营利活动,并在这方面有发展的趋势。
二。金融系统职务犯罪案件频发的原因
(一)主观上经不起金钱的诱惑。
金融部门作为经营单位,以追求经济效益为主,不少单位思想。法制教育工作薄弱,致使工作人员思想不坚定,法律意识不强,对于什么是违法犯罪模糊不清,在金钱面前,动摇不定,经不起金钱的诱惑。一是存有侥幸心理,二是得手再次作案。
(二)客观上有掌握财钱的便利。常年从事金融业务,客观上为职务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有一种不捞白不捞。不要白不要的想法。以福利。辛苦费等名堂,以红包“的形式发给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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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金融系统贪污贿赂犯罪的调查报告【951字】: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6573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