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瑕疵出资股东资格认定研究(2)

时间:2023-06-08 21:27来源:毕业论文
7 3。对有限资格说的评述 8 五、瑕疵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的类型化分析 8 (一) 严重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8 1。设立除名制度源Y于U优I尔O论P文W网wwW.yOueR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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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对有限资格说的评述 8

五、瑕疵出资股东资格确认的类型化分析 8

(一) 严重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8

1。设立除名制度源Y于U优I尔O论P文W网wwW.yOueRw.com 原文+QQ75201-8766 的必要性 8

2。除名权行使的依据 8

(二)一般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8

1。瑕疵出资责任救济与股东资格确认 9

(1)瑕疵出资的民事责任 9

(2)瑕疵出资的股东资格确认 9

2。股权限制救济与股东资格确认 9

(1)限制瑕疵出资股东权利的正当性 9

(2)股权限制的内容 10

六、结语 10

    一、引言

新《公司法》的立法初衷是放宽市场主体准入,创新政府监管方式,目的是进一步简政放权,构建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调动社会资本力量,促进小微企业特别是创新型企业成长。基于现行公司法精神,采用的是认缴资本制,无最低注册资本的限制,既可一次性也可分期缴纳出资,与旧《公司法》的实缴资本制形成鲜明的对比。从新旧公司法的资本形成制度可得出,在现行公司法出台前,我国实行的实缴资本制,要求股东对公司的出资必须一次性缴足,否则,公司不能成立,那就不存在瑕疵出资的问题了。随着新《公司法》的诞生,资本制度由原来的实缴制转变为认缴制,股东不受二年缴纳期限的限制,分期缴纳也可获得股东资格;也即,出资可以既可在取得前也可在取得后缴纳。资本出资制度的立法调整,在某种程度上说明我国了现行《公司法》突破了对资本信用的盲目追崇 。综上所述,现行《公司法》的资本制度贯彻了公司章程自治的现代化理念,原则上采纳认缴登记制度是科学、合理的。来自优Q尔W论E文R网wWw.YouERw.com 加QQ75201.8766

二、瑕疵出资的概述

(一)瑕疵出资的含义

履行出资义务是股东承担有限责任的基础,其中,出资是公司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公司运营的保障。然而,在日常生活中,综合各种因素后时常会出现瑕疵出资的情况。瑕疵出资是指股东出资在权利上或品质上出现瑕疵的情形:(1)标的物未具备应有的效用或不符合章程的规定(2)标的物存在权利上的瑕疵,是公司对其的使用、收益、处分等权利上存在限制 。笔者认为,股东履行出资义务时,不符合法律、章程或协议中的规定的,属于瑕疵出资。 

(二)瑕疵出资的分类

实践中,股东出资瑕疵存在多种多样的情形,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作以下分类:

    以出资瑕疵的程度为标准,瑕疵出资可分为一般性的瑕疵出资和严重性的瑕疵出资。 一般性的瑕疵出资是指出资人违反法律、公司章程的规定,未足额出资、出资的财产存在权利上或品质上等情形的瑕疵出资。严重性的瑕疵出资是指出资人认缴出资与其实缴出资严重不符,根本未出资或者出资后抽逃出资的情形。一般性的瑕疵出资行为既不会影响公司法人人格,也不会破坏公司资本的完整性。但是严重的瑕疵出资行为一般会出现股东出资行为严重失实的情况,后果会影响公司资本的完备性,可能导致公司丧失法人人格。 瑕疵出资股东资格认定研究(2):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7479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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