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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访過程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對策研究【2504字】

时间:2023-06-24 09:31来源:毕业论文
暗访過程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對策研究【2504字】

[摘要暗访,这种采访方式在新闻行业越来越被广泛使用,但是在学术研究方面和法律规范方面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暗访迅速发展的原因,总结了暗访


[摘要暗访,这种采访方式在新闻行业越来越被广泛使用,但是在学术研究方面和法律规范方面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本文分析了暗访迅速发展的原因,总结了暗访中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并提出的相应的对策。

[关键字暗访;法律;对策。

暗访,这种采访方式在新闻行业越来越被广泛使用,但是论文网在学术研究方面和法律规范方面却是一个具有争议的问题。近些年以来,暗访这种采访方式,在发展十分迅速,但这样的快速发展,也带来了很多问题。比如,没有相关的法律法规进行约束,缺少相关的制度进行规范,甚至有时还会和现有的法律发生冲突和碰撞。所以,正确的认识暗访这种采访方式,并且要求新闻人自律,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暗访就显得十分重要。

一。暗访的含义。

暗访也被成为隐性采访,是相对公开采访而言的,具体是指新闻记者隐瞒其记者的身份或者采访目的而进行的采访。也就是说,暗访是一种非正常的采访手段。因为在记者暗访的过程中,记者隐瞒了自己的真实身份和采访目的,主要采取偷拍偷录和亲身感受的方式对人物或事件进行采访,而被采访对象是在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的采访。利用这种采访方式,记者可以最大限度地接近新闻源,获取其他采访手段难于获取的新闻事实,这样的新闻通常都有较强的可读性与可视性,能够吸引受众的注意力,从而获得轰动效应。

二。暗访迅速发展的原因。

(一)暗访能够揭示新闻事实真相。

记者通过正常采访的时候,往往遭遇到很多阻力,被采访人出于自身利益和行业利益等方面的考虑,想方设法阻碍记者报道事实真相,甚至不惜用暴力来解决问题。而如果是记者隐瞒了自己记者的真实身份,深入到采访一线,往往能够获取事实真相,进而能够推出真实的新闻。

(二)暗访是舆论监督的有利手段。

新闻舆论对政府及其部门具有监督作用,这是在温家宝总理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的问题,但是真正实行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作用却非常不容易。暗访可以再最大程度上接近事实的真相,有利于剥开社会的阴暗面,能够真正揭露出政府及政府工作人员在工作中不宜发现的问题。发现这些问题,并及时的解决处理好这些问题,才能更好的为人民服务。因此,暗访能够取得的舆论相应非常强大。

(三)暗访报道能够满足观众的心理需求。

由于暗访能够获得最新的第一手的新闻素材,能够制造出具有轰动性的爆炸性新闻,极大地满足了观众的好奇心和探究心理,满足观众的冒险心理。另外,暗访报道的一些社会腐败现象,黑暗现象由极大的满足了观众的发泄心理需求。

三。暗访存在的一些法律问题。

(一)暗访与人权保护的冲突。

因为暗访采用特殊手段,所以在进行暗访时,记者往往会造成新闻侵权,比如说,暗访经常会干扰到个人的隐私权。名誉权等等。在实施暗访的过程中,很明显的,不可能征得受采访对象的同意,那么对于暗访获得的新闻内容,虽然是事实的真相,但是也还是会构成对当事人个人隐私的侵害。

(二)暗访过程当中,记者有可能触犯法律。

在暗访过程当中,为了最大程度的获得事实的真相,记者们可谓是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些记者扮演成一些特殊的身份,如报道毒品交易时,假扮毒贩等等造成身份上的违法。随着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暗访所使用的工具也日新月异,偷拍,偷录的设备可谓应有尽有。记者在暗访过程中往往会使用这些法律上禁止擅自使用的窃听,窃拍的专用工具,造成使用工具方面的违法。

四。加强新闻人自律,避免暗访侵权。

(一)暗访不能涉足法律禁区。

暗访作为一种有效的社会调查手段,能够使记者更好地揭露社会的丑恶现象,特别是一些记者不辞劳苦,冒着生命危险用隐性采访的方式采制了大量有价值的报道,表现了记者们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敬业精神。然而,任何事物都有它的两面性。在法制日益健全。公民权利意识越来越强的今天,暗访因为不能事先征得被采访对象的同意,是在被采访对象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涉及到采访手段的非常性和对隐私与秘密的接触,如果新闻界广泛地采用暗访这种手段,很可能会引起受众对新闻从业人员职业道德上的质疑,时间久了,会对整个新闻事业产生不良影响。因此,媒体在建立自律机制的时候,首先要明确在一些领域绝不能允许使用暗访这种采访手段。首先是涉及到国家机密或者是秘密方面的内容的,坚决杜绝使用暗访这种手段进行采访。其次,对于侵犯到个人隐私内容的,坚决不能使用暗访手段。无论接受访问的是普通任务还是公众任务,他们都拥有自己的隐私权,他们的隐私权都要受到法律的保护。新闻记者利用暗访手段采访到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并对他们进行报道,这是违法相关法律的,是要受到法律处罚的。因此,记者不能将涉及个人隐私的内容作为暗访的对象。再次,对于涉及的保护未成年人方面的内容,也不适合运用暗访这种非常规手段。

(二)加强新闻人自律。

俗话说,“自律的媒体最自由。在,媒体正在享有越来越多的自由,记者的暗访在面对众多的自由时,能够理性地加强自律,无疑是一种明智的选择。记者在进行暗访时,时刻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作为约束自我行为的一根准绳。无论什么时候,都牢记运用合法手段获取新闻,不侵犯他人权利,不揭示他人隐私。时刻牢记暗访不能作为一种常规的新闻采访的方法来使用,除非涉及到重大的危害公共利益的隐情和事件,否则,不使用偷拍这种手段。

(三)建立新闻记者自律规则。

电视台或者是栏目组要制定记者自律的规则,运用规则来约束自己的记者的采访行为。让新闻记者将这些规则烂熟于胸,并严格运用规则来要求自己的行为。

总之,社会需要暗访这种采访手段,是因为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是社会实现自我净化的一种必要机制。观众喜欢通过暗访手段获得的新闻,因为他们通过记者的采访,看到了阳光不能照到的黑暗角落。记者采用暗访手段,是因为他们时刻牢记真实是新闻的生命,他们时刻不忘自己身上的社会责任。尽管的新闻法还没有出台,但每一个新闻从业人员都应当知道,自己的行为应当限定在法律许可的框架之内。无论如何,法律,都是隐性采访不能逾越的界限。

参考文献:

[1]梁建增著,〈焦点访谈〉红皮书,文化艺术出版社,2002年版。

[2]郭晴著,偷拍。偷录的“为与“不为,中国记者,1998年第1期。

[3]魏永征著,新闻传播法教程,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2年版。

暗访過程中的法律问题及其對策研究【2504字】: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1796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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