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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升我国公务员法治意识的路径探析

时间:2020-10-12 17:43来源:毕业论文
概述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基本内涵;第二部分分析当代中国公务员法治意识的现状及问题。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公务员法治意识现状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对策。通过探析我国公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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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公务员法治意识的提升,关乎着我国民主法治化的进程,关乎着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构建,关乎着亿万人民的利益与幸福。因此,本文从以下几个方面进行探讨:本文第一部分概述了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基本内涵;第二部分分析当代中国公务员法治意识的现状及问题。第三部分针对我国公务员法治意识现状提出相应的措施及对策。通过探析我国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可以促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的建设,加快中国法治化的进程。57732

毕业论文关键词:公务员;法治意识;法制化

Path of The Civil Service to Enhance Awareness of The Rule of Law

Abstract: Enhance the awareness of civil law, related to the success or failure of China's socialist construction, related to the country's future and destiny. Therefore, this paper discuss the following aspects: The first part outlines the basic meaning of the rule of law in China Modern socialist consciousness; second part analyzes the current situation and problems of contemporary Chinese civil law sense. The third part of the status quo of China's civil law awareness propose appropriate measures and countermeasures. Analysis of the rule of law through the consciousness of the civil service, can promote democracy and the rule of law and building a socialist country, accelerate the process of China's rule of law.

Key Words: civil;legal awareness;legalization

1999年3月,九届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写入了宪法。这就意着我国在此之后将致力于从“人治国家”向“法治国家”的伟大跳跃,这也是我国政治文明前进的显著标志。[1]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有了较大程度的提高,“法治”逐渐代替了“人治”,但与法治建设的现实要求相距甚远,仍然有相当一部分领导干部法治意识淡薄,轻视法制。因此,本文指出,当代领导干部在转变思想意识、转变传统法律观念的同时,必须巩固正确的法治意识,这就是依法行政意识、依法治理意识、依法裁决意识和自愿接受监察的意识。法治意识是法治的核心。我国要加快进入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的行列,必须首先树立社会主义法治意识。当前,法治意识显然成了羁绊中国法治化建设进程的一块绊脚石,要想尽早地实现进入社会主义法治化国家行列的梦想,就必须从源头上即中国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的现实局面来谋求理解和支援。“法治国家”是现代国家建构中普遍尊崇且孜孜以求的一种国家形象,而这种国家形象的维护,尤其需要我国广大公务员集体的共同努力和团结协作。因此,提升我国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在这一过程中就显得更为突出和重要。

一、法治与法治意识

   (一)法治

中文“法治”一词最早见于先秦诸子文献。《管子·明法》中有:“以法治国,则举措而已”。《商君书》中有:“任法而治国”。《韩非子》中有:“治民无常,唯法为治”。[2]我国与西方法治传统思想的共同之处是,都把“法治”作为一种治国方略,或社会调节方式。实际上,“法治”是根据国家法律来治理国家,是动态的,依据的法律必须是良法,是与“人治”相对立的。个人认为,法治是一个包涵民主、自由、正义、公正、民权、文明、平等、合法性等诸多社会价值的综合观念。“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一基本国策,也是在某种程度上使用了法治的观念。  

    (二)法治意识

“法治意识”最早来源于法学家的法治思想,可以追溯到古希腊时期的亚里士多德,他最早提出法治,其法治思想对以后社会法治意识产生了影响的深远。[3]“法治意识”主要是指人们对法治的思想、立场、角度、着眼点和由对法治所形成的一种美好社会情形所探求的见识的总和。法治意识的中心即是社会主义法治观念。简单的说,法治意识就是人们信奉法律、尊敬法律、崇尚法律、恪守法律。法治意识也是辩证唯物主义的重要内容。法治意识表现为一国公民基本的内在品质,构成法治国家的本质根基。它不仅影响着法律规范的执行效力,而且牵制着法律规范转化为现实制度的始终,从而决定着制度建设的成功与失败。[4]因此,我国要建设成为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须着重培养社会主义法治意识。然而,要强化社会主义的法治意识,必须先从国家公务员开始,因为他们作为治理国家,治国安民的主体,是公共行政活动中最活跃的要素,并且能为依法治国、依法行政奠定牢固而广阔的根基。在我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第2条的规定,国家公务员是指依法履行公职,纳入国家行政编制,由国家财政负担工资福利的工作人员。[5]我国公务员的职业较一般职业具有显著的差别性,这种差别性也必定要求公务员在职业生涯中要养成一种特有的职业精神和职业素质。因此,我国在建设服务型政府的背景下,公共行政对公务员的法治意识的提升也提出来进一步的更高的要求。 提升我国公务员法治意识的路径探析:http://www.youerw.com/faxue/lunwen_62561.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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