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南京市无障碍设施使用对象与需求分析
社会中有许多弱势群体,如孕妇、老人、幼儿、残疾人等等,但在南京人口老龄化问题日趋严重的情况下,老年人以及残疾人,他们更需要社会的关照和支持,他们身体部分技能退化或丧失,给他们的生活带来了极大的影响。一个和谐文明的社会,应当给予他们足够的关怀。作为社会中弱势群体的主要部分,本文主要对这两个对象进行分析调查研究。
3.1 残疾人
“残疾,是人类发展进程中不可避免要付出的一种社会代价”,它不仅是一种生理现象,更是一种社会现象。一个文明和谐的社会,应当为残疾人提供完备的生存条件。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1990年12月28日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第二条的规定:残疾人是指在心理、生理、人体结构上,某种组织、功能丧失或者不正常,全部或者部分丧失以正常方式从事某种活动能力的人。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主要数据公报[2],我国约有7500万的残疾人,几乎一半是中青年和青少年(见图3.1),正是他们最有作为的年龄,其中江苏省有多达479.3万的残疾人口,占全国总残疾人口的6.4%。南京市目前约有50多万的残疾人口,他们的生活亟需改善。此外,有70% 以上的残疾人口,为三、四级轻度残疾(见图3.1),完善的无障碍设施,将为他们的生活带来极大的便利,甚至改变他们以往的生活习惯、心理状态,为他们的人生开启另一扇门。
我国以社会功能障碍为主要依据对残疾进行了分级,残疾人主要分为五类:视力残疾、听力言语残疾、智力残疾、肢体残疾、精神残疾。 南京市无障碍设施的调查与研究(3):http://www.youerw.com/gongcheng/lunwen_21270.html